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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19條 …之貸款利息。七、管理費用:指為實施權利變換必要之人事、行政、銷售、風險、信託及其他管理費用。八、都市計畫變更負擔:指依都市計畫相關法令變更都市計畫,應提供或捐贈之一定金額、可建築土地或樓地板面積,及辦理都市計畫變更所支付…
  2. 行政國防法 第22條 …團體合作或相互委託,實施國防科技工業相關之研發、產製、維修及銷售。國防部為發展國防科技工業及配合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得將所屬研發、生產、維修機構及其使用之財產設施,委託民間經營。前二項有關合作或委託研發、產製、維修、銷售及…
  3.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12條 …稱經營權利金,指依據民間機構利用科技工業機構或財產設施所得年銷售額之約定比例計算之權利金。但對於主管機關所屬機關、單位之銷售或替代原機構生產軍品或提供勞務部分,無須繳納。委託經營契約中應明定每年應收取之最低額度經營權利金…
  4.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35條 …託民間經營時,應要求受託民間機構建立必要之研發、產製、維修或銷售等業務有關之衛星廠商分包體系,並定期將廠商名單送主辦機關備查。前項衛星廠商於不違反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之情形下,得規定以國內廠商為原則。主辦機關應將科技工業…
  5.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 第4條 …成立之公司、合夥、獨資之工商行號或其他得從事國防科技工業產品銷售之國內外法人、團體或政府機構。
  6.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 第5條 …主管機關核定之軍品或軍民通用產品。國防科技工業產品之區分及其銷售案件核定權責如下:一、甲級:特殊性軍品。其銷售案件,由主管機關陳報行政院核定。二、乙級:傳統性軍品。其銷售案件,由主管機關核定。三、丙級:一般性之軍民通用產…
  7.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 第6條 本辦法所稱銷售,指有償移轉國防科技工業產品之所有權予國內外第三人之行為。銷售對象為我國政府機構時,得由科技工業機構自辦,不適用本辦法合作或委託銷售之規定。
  8.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 第7條 本辦法所稱合作銷售,指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就雙方合作研發、產製或維修之產品所進行之銷售行為。法人團體以其自身品牌銷售前項產品時,不適用本辦法之規定。
  9.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 第8條 本辦法所稱委託銷售,指科技工業機構以契約委託法人團體從事國防科技工業產品之代理或經銷行為。前項所稱代理或經銷,包括與銷售國防科技工業產品相關之市場調查、行銷與宣傳等計畫之擬定與執行。
  10.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 第10條 主辦機關之權責如下:一、國防科技工業產品銷售作業程序之擬定。二、國防科技工業甲、乙級產品銷售案件之查驗、協調及轉陳。三、國防科技工業乙級產品銷售獲授權案件之核定。四、國防科技工業丙級產品銷售案件之核定。五、國防科技工業產…
  11.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 第11條 …,辦理下列事項:一、研擬推動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合作或委託銷售國防科技工業產品有關方案。二、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合作或委託銷售國防科技工業產品資料之調查及建立。三、協調其他有關國防科技工業產品銷售事項。前項之推動委員…
  12.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 第12條 法人團體從事國防科技工業產品之銷售,應遵守國際規範及我國對外簽署之條約、協定。
  13.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 第13條 …科技工業機構從事國防科技工業產品之委託代理或經銷,為遴選具備銷售專業能力及資源之法人團體,符合政府採購法得採選擇性招標性招標辦理者,優先以選擇性招標方式辦理。但得以採限制性招標辦理者,不在此限。前項委託代理或經銷,非屬政…
  14.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 第14條 為有效銷售國防科技工業產品,科技工業機構得就特定產品或地區,委託單一法人團體負責代理或經銷。
  15.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產品銷售科技合作技術移轉及技術服務辦法 第2條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中科院)從事產品銷售、科技合作、技術移轉、技術服務及委託研發產製維修,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16.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產品銷售科技合作技術移轉及技術服務辦法 第3條 …究發展與生產製造之國防科技、主要武器裝備及軍民通用科技。二、銷售:指中科院有償移轉產品之所有權、智慧財產權、使用權及其他權利予國內外第三人之行為。三、科技合作:指中科院與國內外研究機關(構)、學校、法人或團體間之科技、資…
  17.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產品銷售科技合作技術移轉及技術服務辦法 第4條 中科院執行產品銷售、科技合作、技術移轉、技術服務及委託研發產製維修之品項區分及核定權責如下:一、甲級:特殊性軍品,由中科院報請國防部(以下簡稱本部)陳報行政院核定。二、乙級:傳統性軍品,由本部核定。三、丙級:一般性之軍民…
  18.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產品銷售科技合作技術移轉及技術服務辦法 第6條 中科院從事產品銷售、科技合作、技術移轉、技術服務及委託研發產製維修相關業務,應遵守國際規範與我國對外簽署之條約、協定及國內相關法規。
  19. 行政臺灣與澳門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互免營業稅及所得稅辦法 第4條 澳門之航空企業居住者在臺灣地區銷售貨物或勞務,其固定營業場所或代理人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章及第五章規定,辦理稅籍登記、開立憑證、設置與登載帳簿、計算稅額及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稅額;其取得前條規定之收入,於辦…
  20. 行政公益彩券盈餘運用考核與追回款項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發行機構,指經主管機關指定辦理公益彩券之發行、銷售、促銷、開兌獎作業、管理及其他相關事宜之銀行。
  21. 行政民國三十八年黃金短期公債條例 第4條 本公債在各地市場公開銷售,並得由中央銀行組織銀團承銷。
  22. 行政民國三十八年整理美金公債條例 第7條 本公債專為掉換前條所列舊發外幣債券,實際銷售,截至民國三十七年八月二十日尚未到期償還之部份,其在民國三十七年八月二十日以後最近兩期之息票,一律截算至民國三十八年三月底止,照其應付利息金額加入本金一併換發本公債,至抵押部份…
  23. 行政劣菸劣酒回收銷毀處理辦法 第3條 …之原因及其可能產生之危害。五、回收菸酒之總量。六、回收菸酒在銷售通路之產品總量。七、回收菸酒之配銷資料紀錄。八、擬採行之回收措施,包括回收等級、回收層面、停止銷售該菸酒之指示及其他應執行之行動、回收執行完成之期限等。九、…
  24. 行政酒品及酒盛裝容器出口證明收費標準 第2條 酒品或酒盛裝容器之出口證明收費標準如下:一、自由銷售證明:每件新臺幣一千元。二、檢驗報告:每件新臺幣一千元。三、衛生證明:每件新臺幣二千五百元。
  25. 行政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 第4條 …預定之倉儲地點、運輸及道路交通規劃、酒精之來源及預定之用途與銷售對象。
  26.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1條 …過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一定數量,亦不得從事酒類之受託產製及分裝銷售。依前項規定申請酒製造業者之設立,應向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核轉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領得許可執照者,始得產製及營業;其申請設立許可應具備之文件、…
  27.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29條 菸酒製造業者辦理菸酒分裝銷售,以不改變原品牌為限,且應取得原廠授權之證明文件。該授權文件應載明授權分裝之數量、分裝之比例與方法及授權使用之標籤。輸入供分裝之菸酒者,於報關時應檢附生產國政府或政府授權之商會所出具之原產地證…
  28.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31條 …者,並應加註委託者名稱及地址;依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分裝銷售者,並應加註分裝之製造業者名稱及地址。三、重量或數量。四、主要原料。五、尼古丁及焦油含量。六、有害健康之警示。七、有效日期或產製日期,標示產製日期者,應加註…
  29.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32條 …者,並應加註委託者名稱及地址;依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分裝銷售者,並應加註分裝之製造業者名稱及地址。六、產製批號。七、容量。八、酒精成分在百分之七以下之酒或酒盛裝容器為塑膠材質或紙質者,應標示有效日期或裝瓶日期。標示裝…
  30.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39條 …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經查驗不符衛生標準者,不得輸入。但非供銷售,且未逾一定數量或供特定用途者,不在此限。前項查驗,得採逐批查驗、抽批查驗或書面核放方式辦理;採逐批查驗或抽批查驗抽中批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視檢驗取樣需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