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保證」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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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17條 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履約保證金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其有效期應較契約規定之最後施工、供應或安裝期限長九十日。廠商未能依契約規定期限履約或因可歸責於廠商…
  2.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23條 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預付款還款保證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其有效期應較契約規定之最後施工、供應或安裝期限長九十日。廠商未能依契約規定期限履約或因可歸責於…
  3.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26條 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保固保證金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其有效期應較契約規定之保固期長九十日。
  4.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29條 …廠商依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提出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或連帶保證保險單者,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連帶保證責任或連帶保證保險金額應不少於總標價。二、連帶保證責任或連帶保證保險單應附於資格文件一併提出。三、連…
  5.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33條 …,得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投標廠商資格條件之其他廠商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代之。
  6.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33-1條 …商提出符合招標文件所定投標廠商資格條件之其他廠商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者,其應繳納之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得予減收。前項減收額度,得為一定金額或比率,由招標機關於招標文件中擇定之。其額度以不逾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額度之百…
  7.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33-2條 機關依前二條規定允許保證金得以連帶保證代之或減收者,其提出連帶保證廠商文件之期限,準用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之規定;機關並應於招標文件規定,連帶保證廠商之連帶保證責任,不因分次發還保證金而遞減。保證金有不發還之情形者,得…
  8.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33-3條 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三條之一連帶保證廠商應以依法得為保證、未參與投標,且無本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形者為限。
  9.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33-4條 機關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同一廠商同時作為各機關採購契約之連帶保證廠商者,以二契約為限。機關辦理採購有前項連帶保證廠商情形者,應將連帶保證廠商及相關資料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庫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