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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26 頁- 行政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6條 …代理出席,並列入出席人數,參與會議發言及表決。本會辦理爭議之調解事項,應依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規定為之。
- 行政經濟部處務規程 第7條 …事項。五、關於公司、商業之登記、管理及監督事項。六、關於物資調解及物價管理事項。七、關於商品檢驗之監督事項。八、關於商品之展覽、推廣事項。九、關於商業團體目的事業之指導、監督事項。十、關於其他商業行政事項。
- 行政著作權相關案件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十元。但准予登記隨通知發給申請人謄本者,不另收費用。七、申請調解:每件新臺幣四千元。
- 行政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 第36條 電路布局專責機關為處理有關電路布局權之鑑定、爭端之調解及特許實施等事宜,得設鑑定暨調解委員會。前項委員會之設置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積體電路電路布局規費收費準則 第3條 …銷電路布局登記每件新台幣九千元。八、申請有關電路布局權爭端之調解每件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九、申請變更登記事項每件新台幣一千元。十、申請發給證明書每件新台幣一千元。十一、申請查閱案卷每件新台幣一千元。
- 行政貿易法 第26條 出進口人應本誠信原則,利用仲裁、調解或和解程序,積極處理貿易糾紛。主管機關應積極推動國際貿易爭議之仲裁制度。
-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區臨時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6條 …工之審核、管制及考核。六、工程相關教育訓練作業。七、工程爭議調解、仲裁或訴訟業務。八、其他有關工程及品質管理事項。
-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南區臨時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6條 …工之審核、管制及考核。六、工程相關教育訓練作業。七、工程爭議調解、仲裁或訴訟業務。八、其他有關工程及品質管理事項。
-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辦事細則(1070123訂定) 第6條 …之審核、管制及考核。六、工程相關教育訓練作業。七、工程爭議之調解、仲裁或訴訟業務。八、其他有關工程及品質管理事項。
- 行政交通部處務規程 第36條 …雜之重要文件,主辦單位應召集會議或以其他方式在一定之時限內協調解決,如仍無法解決時,應及時報請核示,不得任意延擱。六、極機密、絕對機密、或極重要及有時間性之案件,應由承辦人親自持會陳核。
- 行政工會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章程中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保留其資格:一、向主管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裁決期間。二、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並經法院裁定准許。三、向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訟,或請求繼續給付原勞動契約所約定工資之訴訟,於訴訟判…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2條 勞資爭議當事人應檢具調解申請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下簡稱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調解。地方主管機關受理前項調解申請時,應向申請人說明下列事項:一、得選擇透過地方主管機關指派調解人,或組成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之方式進行調…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4條 地方主管機關遴聘之調解委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有勞資爭議調解或協調實務經驗二年以上者。二、曾任或現任各級勞工行政工作二年以上者。三、曾任或現任各級行政主管機關擔任法制工作二年以上者。四、曾任或現任工會或雇主團體理事…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5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調解委員:一、經褫奪公權宣告尚未復權。二、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三、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開始清算程序尚未復權。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五、未成年人。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6條 地方主管機關備置之調解委員名冊,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姓名、年齡及性別。二、學歷及經歷。三、現任職務。四、專長。五、勞資關係之處理經驗。六、遴聘日期。地方主管機關應於每年五月底前,將調解委員名冊公告之。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7條 地方主管機關遴聘之調解委員,每屆任期為三年。調解委員任期中,有增聘調解委員之必要,地方主管機關得增聘之,其任期至前項該屆調解委員任期屆滿為止。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8條 地方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三條指派或本法第十四條指定之調解委員,須由第六條所備置之調解委員名冊中指派或指定。勞資爭議當事人依本法第十四條選定之調解委員,不得為現任各級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之人員。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9條 調解委員有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所定情形,地方主管機關不得指派之。受指派之調解委員有前項所定情形時,應即主動陳報,由地方主管機關另行指派之。勞資爭議當事人認為受指派之調解委員,有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所定情形之一者,得…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10條 調解委員應於調解程序開始前,主動說明其與勞資爭議當事人之關係。調解委員就當事人請求調解之事項,有財產上利害關係者,亦同。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11條 調解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地方主管機關於查證屬實後,應即解聘之:一、不具第四條所定資格之一。二、有第五條所定情形之一。三、違反第九條第二項規定。四、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調解委員有前項第三款或第四款所定情形者…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12條 地方主管機關得支給調解委員出席費、交通費及調查事實費等相關費用。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13條 調解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執行律師業務,並於最近三年內曾辦理勞資爭議案件者。二、曾任或現任教育部認可之大專校院講師以上,並教授勞資關係或法律相關課程三年以上,且有實務經驗者。三、曾任各級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處理勞資爭議…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14條 …主管機關指定之訓練,經測驗合格後,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勞資爭議調解人認證證書。前項所定訓練時數,不得低於三十小時之課堂講習及不得低於十小時之實例演練。第一項訓練之課程、測驗及受訓之名額,由中央主管機關擬定訓練計畫實施。前項…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15條 具備第十三條第一項資格之調解人,每二年應參加主管機關認可與調解業務相關之研習,時數至少十小時。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16條 地方主管機關應每年度辦理調解人評量,其項目如下:一、參與第十五條研習,並取得證明。二、符合第十八條之說明義務。三、符合第十九條調解人適用規定。四、符合第二十三條應遵循調查程序。五、符合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製作調解紀錄內…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17條 具備第十三條第一項資格之調解人,應參加第十五條之研習,並依前條規定評量合格,經地方主管機關簽證後,始得續任調解人。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18條 調解人應於調解程序開始前,主動向勞資爭議雙方當事人說明其身分及資格。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19條 第五條、第九條至第十一條之規定,於調解人適用之。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20條 …會務人員。三、聘任具第十三條所定資格,並依第十七條評量合格之調解人四人以上。前項受委託之民間團體,不得為勞工團體或雇主團體。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21條 …一、名稱、會所地址及電話。二、代表人。三、設立時間。四、聘任調解人之姓名、學經歷職業、現任職務及符合調解人資格之事項。前項受託民間團體名冊,應供公眾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