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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4 頁-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87條 消防專用蓄水池之標示,依下列規定設置:一、進水管投入孔標明消防專用蓄水池字樣。二、採水口標明採水口或消防專用蓄水池採水口字樣。
- 行政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市)政府對轄內無自來水供應或消防栓設置不足地區,應籌建或整修蓄水池及其他消防水源,並由當地消防機關列管檢查。
- 行政菸產製工廠設廠標準 第5條 …堆積場所等污染源至少保持十五公尺以上之距離,以防污染。(三)蓄水池(塔、槽)應以無毒、不致污染水質之材料構築,且保持清潔,並應有防護污染之措施,其設置地點應距離污穢場所、化糞池等污染源三公尺以上。(四)飲用水與非飲用水之…
- 行政土地稅減免規則 第7條 …舍用地。但不包括其附屬營業單位獨立使用之土地在內。九、引水、蓄水、洩水等水利設施及各項建造物用地。十、政府無償配供貧民居住之房屋用地。十一、名勝古蹟及紀念先賢先烈之館堂祠廟與公墓用地。十二、觀光主管機關為開發建設觀光事業…
- 行政土地稅減免規則 第8條 …,全免。八、經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興辦之農田水利事業,所有引水、蓄水、洩水各項建造物用地,全免;辦公處所及其工作站房用地減徵百分之五十。九、有益於社會風俗教化之宗教團體,經辦妥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其專供公開傳教佈道之教堂、經…
- 行政酒製造業良好衛生標準 第5條 …糞池、廢棄物堆積場所等污染源,至少保持十五公尺之距離。(四)蓄水池(塔、槽)設置地點應距污穢場所、化糞池等污染源三公尺以上,並應保持清潔,每年至少清理一次並作成紀錄。(五)飲用水與非飲用水之管路系統應完全分離,出水口並應…
- 行政菸製造業良好衛生標準 第5條 …堆積場所等污染源至少保持十五公尺以上之距離,以防污染。(三)蓄水池(塔、槽)應以無毒、不致污染水質之材料構築,且保持清潔,並應有防護污染之措施,其設置地點應距離污穢場所、化糞池等污染源三公尺以上。(四)飲用水與非飲用水之…
- 行政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第18條 …租約:一、原住民保留地。二、位於特定水土保持區。三、位於水庫蓄水範圍。四、位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地區。五、保安林地。六、位於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特別景觀區、史蹟保存區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認定影響…
- 行政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第19條 …租約:一、原住民保留地。二、位於特定水土保持區。三、位於水庫蓄水範圍。四、位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地區。五、保安林地,且經林務主管機關認定有保護需要或有安全之虞。六、位於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特別景…
- 行政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第20條 …租約:一、原住民保留地。二、位於特定水土保持區。三、位於水庫蓄水範圍。四、位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地區。五、保安林地。六、位於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特別景觀區、史蹟保存區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認定影響…
- 行政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第21條 …租約:一、原住民保留地。二、位於特定水土保持區。三、位於水庫蓄水範圍。四、位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地區,且經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有保護需要或有安全之虞。五、保安林地。六、位於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
- 行政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運系統及輕軌運輸系統。三、機場工程。四、港灣工程。五、水庫及蓄水工程。六、電業設備工程:包括發電、輸電及配電工程。七、海岸、河川整治及水利工程。八、自來水工程。九、共同管道工程。十、下水道工程:包括雨水下水道及污水下水道…
- 行政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第13條 …間內,以專用為限。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有緊鄰坡度陡峭山坡、馬路、蓄水區等情形者,應加裝護欄、圍牆或其他可阻隔之設置。
- 行政民法 第776條 土地因蓄水、排水、或引水所設之工作物、破潰、阻塞,致損害及於他人之土地,或有致損害之虞者,土地所有人應以自己之費用,為必要之修繕、疏通或預防。但其費用之負擔,另有習慣者,從其習慣。
-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藏所,應以不燃性物質或防火材料建築之,並視其規模之大小,設罝蓄水池、消防栓、消防器具或滅火用砂等防火設備。坑內油類儲藏所應與坑內火藥庫、機電設備及直井保持五公尺以上之安全距離,並不得設置於主入風坑內。選煤場及坑外煤塵飛揚…
-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第11條 水庫(壩、堰)管理中心職掌如下:一、水庫(壩、堰)蓄水利用、運轉及資訊系統管理事項。二、水庫(壩、堰)防洪運轉之操作、執行及成果分析編報事項。三、警報系統之研訂與誰護、執行,緊急狀況之處理事項。四、水庫(壩、堰)設施之檢…
-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辦事細則 第6條 …之審核、督導及推動。五、水資源工程技術規範之擬訂。六、引水、蓄水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擬訂之督導。七、政府投資自來水事業計畫之審核及經費籌編。八、水資源作業基金幕僚作業。九、水資源作業基金所轄水庫堰壩營運管理之督導…
-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辦事細則 第8條 保育事業組職掌如下:一、水庫蓄水範圍之保育治理、水源涵養、環境生態維護及涉及水庫集水區相關協調事項。二、節約用水措施與省水事業之輔導及推動。三、自來水法、溫泉法及其相關法規之研擬。四、自來水事業與溫泉事業政策、組織、制度…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製造工廠設置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水設備或同等性能之滅火設備。五、區內應設室外消防栓及消防專用蓄水池。六、區內所有導電性物件,均應接地。
- 行政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 第7條 …土保持區。六、經水利單位認定位於河川區域、排水設施範圍、水庫蓄水範圍或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之污染性工廠。
- 行政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水庫蓄水範圍(以下簡稱蓄水範圍),指水庫滿水位與其迴水所及蓄水域、蓄水相關重要設施之土地與蓄水域周邊必要之保護範圍。前項所稱蓄水域於攔河堰型水庫者,其範圍以堰壩址上游五倍堰壩長度為限。前項所稱攔河堰型水庫,由中…
- 行政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 第4條 蓄水範圍之管理事項如下:一、堰壩設施及蓄水範圍之巡防檢查與維護。二、違反水利法第五十四條之一行為事項之舉發。三、許可案件申請之受理、審核及許可。四、對違反水利法規定之設施之拆除、清除或拖吊等執行事項。五、其他有關蓄水範圍…
- 行政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 第5條 於蓄水範圍內為下列使用行為,其行為人應向其管理機關(構)申請許可:一、施設建造物。二、變更地形地貌。三、放生、捕撈孳生魚類、水產物。四、行駛船筏、浮具。五、水域、水面使用。六、其他影響水庫水質、水庫營運安全之使用行為。前…
- 行政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 第6條 管理機關(構)應於蓄水範圍內重要設施周圍劃定區域限制活動,不受理任何使用行為申請,並於依第三條第四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定蓄水範圍時併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 行政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 第7條 蓄水範圍位於核定之風景區或風景特定區或森林遊樂區者,管理機關(構)為配合觀光遊憩之需要,對於第五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十條之垂釣事項,得由管理機關(構)與該觀光管理機關協商,依管理機關(構)所訂總量管制原則規劃休閒遊…
- 行政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蓄水範圍內之孳生魚類(物),管理機關(構)得出售或許可他人捕撈。
- 行政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 第15條 管理機關(構)許可於蓄水範圍內行駛船筏、浮具時,得限制船筏、浮具之種類、數量、主要推進器動力種類、馬力及行駛之速度,並限定使用期間及停泊位置。
- 行政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 第18條 蓄水範圍內同一地點有二人以上申請,且書件齊全者,應依下列規定定其優先順序:一、收件在先者。二、送達日期及時間相同,不能分別先後者,以抽籤決定之。
- 行政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 第21條 蓄水範圍內許可使用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廢止其許可,並不予任何補償:一、自取得許可之日起,逾六個月未使用者。但經管理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二、許可使用費經催繳,未在通知期限內繳清使用費者。三、轉讓他人使用或未依許可內容或…
- 行政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 第22條 蓄水範圍內之私有土地,除屬違反水利法第五十四條之一第一項之規定行為者外,得為從來之使用,但不得變更用途及增加使用範圍。前項為從來之使用,管理機關(構)認有影響水庫安全或污染水源、水質之虞者,應會同有關機關勘查後報經主管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