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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33 頁- 行政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請及審核程序異議申訴處理規則 第6條 申訴應具申訴書,以中文載明下列事項,由申訴人簽名或蓋章,向主管機關提出並繳納審議費,同時繕具副本連同相關文件送主辦機關:一、申訴人之名稱、地址、電話及負責人之姓名、住所或居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二、有代理人者,其代理人之…
- 行政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請及審核程序異議申訴處理規則 第7條 申訴事件之代理人應於最初為申訴行為時,向主管機關提出委任書。申訴事件之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事件,得為一切申訴行為。但撤回申訴,非受特別委任,不得為之。對前項代理權加以限制者,應於委任書內表明。申訴委任之解除,應由申訴人或代理…
- 行政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請及審核程序異議申訴處理規則 第8條 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申訴事件審議期限,自主管機關收受申訴書之次日起算。但經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通知申訴人限期補正者,自補正之次日起算,屆期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者,自補正期限屆滿之次日起算。
- 行政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請及審核程序異議申訴處理規則 第9條 主辦機關應自收受申訴書副本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檢具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陳述意見。主辦機關未依規定期限陳述意見者,主管機關得予函催或逕由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訴審議會(以下簡稱都更評選申訴會)審議。主管機關得依職權或申請,通知…
- 行政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請及審核程序異議申訴處理規則 第10條 主管機關對於申訴事件,應先為程序上之審查,其無不受理之情形者,再為實體上之審查。申訴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不予受理:一、提出申訴逾法定期間。二、未經異議程序逕行提出申訴。三、申訴不合法定程式不能補正,或經通知限…
- 行政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請及審核程序異議申訴處理規則 第11條 都更評選申訴會完成審議之次日起十日內,主管機關應製作審議判斷書,載明下列事項,送達申訴人及主辦機關;必要時,得延長五日:一、申訴人之名稱、地址及負責人之姓名、住所或居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二、有代理人者,其代理人之姓名、…
- 行政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請及審核程序異議申訴處理規則 第13條 申訴人依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撤回申訴者,主管機關應即終結審議程序,並通知申訴人及主辦機關。
- 行政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請及審核程序異議申訴處理規則 第14條 審議判斷書採用郵務送達者,主管機關應使用申訴郵務送達證書。審議判斷書之送達,除前項規定外,依行政程序法關於送達之規定。
- 行政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請及審核程序異議申訴處理規則 第16條 公開評選實施者申請及審核程序之進行,不因提出申訴而停止。但程序之合法性顯有疑義,或進行程序將發生難以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並非為維護重大公共利益所必要者,主管機關得依職權或依申請停止進行程序。前項停止進行程序之原因消…
- 行政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請及審核程序異議申訴處理規則 第17條 主辦機關辦理異議事件及主管機關辦理申訴事件之文書,應就每一事件編訂卷宗。
- 行政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請及審核程序異議申訴處理規則 第18條 都更評選申訴會委員、經辦、參與異議或申訴事件相關人員,知悉他人職務上、業務上之秘密或其他涉及個人隱私之事項,應保守秘密。
-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監事及院長利益衝突迴避辦法 第8條 …董事及院長有違反利益衝突之規定者,董事會應審酌其情狀,並給予申訴、答辯及陳述意見之機會。中科院之現役軍人及公務人員有違反利益衝突之規定者,依相關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院長未具現役軍人或公務人員身分者,依中科院人事管理規章處…
- 行政現役軍人營區在職專班招生辦法 第8條 …、招生名額、考生身分認定、利益迴避、錄取原則、成績複查、考生申訴處理程序及其他有關考生權利義務事項。招生簡章,除明列前項規定內容外,應包括招生院、所、系、科與學位學程名額、報考資格、報名程序、考試項目、考試日期、評分基準…
- 行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12條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申訴會)分設二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第一科:(一)中央各機關採購履約爭議調解事件之處理。(二)中央各機關採購申訴事件之處理。(三)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申訴事件之處理。(四)採購調解及異議、申訴…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10條 …之訓練。六、各機關採購之協調、督導及考核。七、中央各機關採購申訴之處理。八、其他關於政府採購之事項。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74條 …商與機關間關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本章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76條 …之採購,以書面分別向主管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所設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地方政府未設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者,得委請中央主管機關處理。廠商誤向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以外之機關申訴者,以該機關收受之日,視為提起申訴之日…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77條 申訴應具申訴書,載明下列事項,由申訴廠商簽名或蓋章︰一、申訴廠商之名稱、地址、電話及負責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所或居所。二、原受理異議之機關。三、申訴之事實及理由。四、證據。五、年、月、日。申訴得委任代理人為之,…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78條 廠商提出申訴,應同時繕具副本送招標機關。機關應自收受申訴書副本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陳述意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應於收受申訴書之次日起四十日內完成審議,並將判斷以書面通知廠商及機關。必要時得延長四…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79條 申訴逾越法定期間或不合法定程式者,不予受理。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應定期間命其補正;逾期不補正者,不予受理。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0條 採購申訴得僅就書面審議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得依職權或申請,通知申訴廠商、機關到指定場所陳述意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於審議時,得囑託具專門知識經驗之機關、學校、團體或人員鑑定,並得通知相關人士說明或請機關、廠商提供相關文…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1條 申訴提出後,廠商得於審議判斷送達前撤回之。申訴經撤回後,不得再行提出同一之申訴。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2條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審議判斷,應以書面附事實及理由,指明招標機關原採購行為有無違反法令之處;其有違反者,並得建議招標機關處置之方式。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於完成審議前,必要時得通知招標機關暫停採購程序。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為第一…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4條 廠商提出異議或申訴者,招標機關評估其事由,認其異議或申訴有理由者,應自行撤銷、變更原處理結果,或暫停採購程序之進行。但為應緊急情況或公共利益之必要,或其事由無影響採購之虞者,不在此限。依廠商之申訴,而為前項之處理者,招標…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5條 …置;期限屆滿未處置者,廠商得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於審議判斷中建議招標機關處置方式,而招標機關不依建議辦理者,應於收受判斷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報請上級機關核定,並由上級機關於收…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5-1條 …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得以下列方式之一處理:一、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二、向仲裁機構提付仲裁。前項調解屬廠商申請者,機關不得拒絕。工程及技術服務採購之調解,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應提出調解建議或調解方案;其因機…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5-3條 …人不能合意者,調解不成立。調解過程中,調解委員得依職權以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義提出書面調解建議;機關不同意該建議者,應先報請上級機關核定,並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及廠商說明理由。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5-4條 履約爭議之調解,當事人不能合意但已甚接近者,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應斟酌一切情形,並徵詢調解委員之意見,求兩造利益之平衡,於不違反兩造當事人之主要意思範圍內,以職權提出調解方案。當事人或參加調解之利害關係人對於前項方案,得於…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6條 …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為處理中央及地方機關採購之廠商申訴及機關與廠商間之履約爭議調解,分別設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置委員七人至三十五人,由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聘請具有法律或採購相關專門知識之公正人士擔任,…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102條 …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機關依前條通知廠商後,廠商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或申訴,或經提出申訴結果不予受理或審議結果指明不違反本法或並無不實者,機關應即將廠商名稱及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