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號碼」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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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電信號碼管理辦法 第7條 …準用前條第二項規定。二、虛擬行動網路服務經營者之行動網路碼或用戶號碼,應向合作之行動網路業務經營者申租。三、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經營者,其用戶號碼應向經營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業務之第一類電信事業申租。但實…
  2. 行政電信號碼管理辦法 第11條 經營者於主管機關核配用戶號碼後,應訂定除物聯網號碼外之黃金門號選號原則,並於實施前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修正時,亦同。前項選號原則應包含附表基本選號原則;經營者列入選號原則之用戶號碼,應以拍賣或付費選號方式提供用戶租用。
  3. 行政電信號碼管理辦法 第15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核配電信號碼:一、用戶號碼使用數量未達最低使用率標準。二、檢具之資料不實。
  4. 行政電信號碼管理辦法 第16條 …、用戶退租之號碼除物聯網號碼外應保留三個月。六、受移轉使用之用戶號碼除物聯網號碼外,於移轉日無法繼續使用之用戶號碼應保留六個月。前項第五款之用戶號碼保留期限,經新用戶同意者,不在此限。
  5. 行政電信號碼管理辦法 第17條 …特許或許可。六、特許或許可執照屆期失效。七、未達主管機關所定用戶號碼最低使用率。八、終止營業或終止經營。前項第七款用戶號碼最低使用率之計算得不包含首次獲核配用戶號碼未滿三年者或再獲核配用戶號碼未滿一年者。
  6. 行政電信號碼管理辦法 第18條 …事業應於每年一月十日及七月十日前,將整批出租予第二類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之統計資料,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前項用戶號碼之統計截止日期分別為前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當年六月三十日。第一項整批租用用戶號碼之第二類電信事業終止營業、變更…
  7. 行政電信號碼管理辦法 第20條 籌設者或經營者使用用戶號碼,應符合便利使用者及號碼有效使用之原則。籌設者或經營者應按月更新租用及退租之用戶號碼統計資料,並至少保存三個月。
  8.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5條 …三、申請核配設置公眾電信網路之識別碼或信號點碼。四、申請核配用戶號碼。提供下列電信服務者,應向主管機關辦理電信事業之登記:一、向獲核配用戶號碼之電信事業以批發方式,承租或承購搭配用戶號碼之電信服務,並以自己名義向用戶販售…
  9.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14條 使用用戶號碼提供語音服務之電信事業,應提供免費緊急通信服務。
  10.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16條 為保障用戶之權益及促進市場競爭,使用用戶號碼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應提供號碼可攜服務或平等接取服務。前項電信事業未能提供號碼可攜服務或平等接取服務者,應檢具相關資料,申請主管機關核准。第一項所稱號碼可攜服務,指用戶由原…
  11.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68條 電信號碼包含公眾電信網路之編碼、識別碼及用戶號碼。為確保電信網路之互通與識別,維護電信服務之正常運作,行政院指定機關應參酌國際電信聯合會規約、國際標準化組織規約、國際電信號碼發展趨勢及國內通訊產業需求,編訂公眾電信網路號…
  12.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65條 …機關得限制經營者受理民眾以同一身分證統一編號申請其業務服務之用戶號碼數,經營者應依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13.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34條 …備與用戶設置之電信設備間應有明確之責任分界點。六、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及市內網路語音交換設備應提供受信用戶國際來話顯示國際冠碼及選用拒接國際來話服務之功能。七、國際網路語音交換設備應具備阻斷特定國際來話之功能。前項…
  14. 行政電信法 第20-1條 電信網路使用之編碼、用戶號碼、識別碼等電信號碼,由電信總局統籌規劃及管理;統籌規劃之電信網路編碼計畫,由電信總局公告之。前項電信號碼,非經電信總局或受電信總局委託機關(構)之核准,不得使用或變更。為維持電信號碼之合理、有…
  15. 行政電信號碼申請及核配辦法 第2條 …通、識別、交換及控制等正常運作所需之號碼,包含編碼、識別碼及用戶號碼。二、編碼:指供控制公眾電信網路路由及交換訊息之電信號碼。三、識別碼:指於公眾電信網路內用以識別網路、路由或服務等之電信號碼。四、用戶號碼:指用以提供用…
  16. 行政電信號碼申請及核配辦法 第3條 …接網路識別碼。(三)地理區域識別碼。(四)特殊服務號碼。三、用戶號碼:(一)市話號碼。(二)行動通信號碼。(三)衛星通信號碼。(四)網路電話號碼。(五)智慧虛擬碼。(六)物聯網號碼。
  17. 行政電信號碼申請及核配辦法 第5條 申請核配設置公眾電信網路之識別碼、信號點碼或核配用戶號碼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依本法第五條規定辦理電信事業之登記。
  18. 行政電信號碼申請及核配辦法 第19條 獲核配信號點碼之電信事業始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核配用戶號碼。
  19. 行政電信號碼申請及核配辦法 第20條 電信事業向主管機關申請核配用戶號碼時,應檢具下列文件:一、電信號碼申請書。二、用戶號碼使用規劃書(用戶成長預測資料、網路架構及容量規劃資料)。三、用戶數量資料(首次申請免附)。四、公信力單位抽驗報告(首次申請免附)。五、…
  20. 行政電信號碼申請及核配辦法 第21條 主管機關審查前條用戶號碼核配之申請時,應審酌下列事項:一、申請之電信號碼類別是否屬提供服務所必要。二、用戶號碼使用數量是否達最低使用率標準(如附件二)。三、是否載明三個月以上之用戶成長預測資料。四、是否載明用戶接入網路之…
  21. 行政電信號碼申請及核配辦法 第22條 申請核配用戶號碼之核配數量計算方式、再申請使用率及申請數量如下:一、市話號碼:以一萬號為一個單位,首次申請每區以十個單位為上限,使用率應達百分之五十以上,始得再次提出申請,每次以五個單位為上限。二、行動通信號碼:以十萬號…
  22. 行政電信號碼申請及核配辦法 第23條 電信事業於主管機關核配用戶號碼後,應訂定除物聯網號碼外之黃金門號選號原則,並於實施前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修正時,亦同。前項選號原則應包含基本選號原則(如附表);電信事業列入選號原則之用戶號碼,應以拍賣或付費選號方式提供用戶…
  23. 行政電信號碼申請及核配辦法 第24條 電信事業未達主管機關所定用戶號碼最低使用率者,主管機關廢止其一部或全部用戶號碼之核配。但首次獲核配用戶號碼未滿三年者或再獲核配用戶號碼未滿一年者,不在此限。前項用戶號碼最低使用率及收回數量計算方式如附件二。
  24. 行政電信號碼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4條 電信事業應自獲主管機關核配用戶號碼次年起,每年五月一日至同年五月三十一日,檢具申報書繳納前一年度黃金門號拍賣及選號收入之百分之七十。本標準施行前已核配予電信事業,仍未提供用戶使用或於本標準施行後重新提供用戶使用之黃金門號…
  25. 行政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第21條 …服務,有違反我國法令之虞者,不得提供對應該特定電信服務之特定用戶號碼或國際行動用戶識別碼(InternationalMobileSubscriberIdentity,IMSI)特定號碼或碼段之國際漫遊服務。
  26. 行政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第23條 …該電信事業應於受限制或停止通知之日起三年內限制其至多申請一門用戶號碼或一項電信服務。但用戶仍有該電信事業提供之其他用戶號碼或電信服務時,電信事業於受限制或停止通知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受理其申請。曾因使用或提供電信服務進行詐欺…
  27. 行政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第24條 …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必要時,並得限制其在一定期間內用戶號碼數量之核配。
  28. 行政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第25條 …,提供用戶、該不同法人、非法人團體、商號或高風險用戶超過一門用戶號碼或一項電信服務。九、違反第二十三條第一項但書、第二項但書或第三項但書規定,於受限制或停止通知之日起三年內,提供用戶、該不同法人、非法人團體、商號或高風險…
  29. 行政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用戶號碼:指用以提供用戶電信服務使用之電信號碼。二、核配:指依本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核准使用特定電信號碼。三、分配:指依服務契約內容,指定特定用戶號碼予用戶使用。四、核對:以人工或其他本辦法規…
  30. 行政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 第3條 獲核配用戶號碼之電信事業分配用戶使用用戶號碼前,應核對及登錄用戶資料。前項所稱用戶資料如下:一、用戶為自然人者:(一)本國人之國民身分證及護照正本,或國民身分證、護照擇一及國民身分證或護照外之其他足資辨識身分之證明文件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