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號碼核配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電信號碼核配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一章 總則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電信號碼:指維持公眾電信網路互通、識別、交換及控制等正常運作所需之號碼,包含編碼、識別碼及用戶號碼。二、編碼:指供控制公眾電信網路路由及交換訊息之電信號碼。三、識別碼:指於公眾電信網路內用以識別網路、路由或服務等之電信號碼。四、用戶號碼:指用以提供用戶電信服務使用之電信號碼。五、黃金門號:指具有一定排列規則、特別意義或容易記憶之用戶號碼。 本條定義的名詞 電信號碼 編碼 識別碼 用戶號碼 黃金門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