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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2 頁-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29條 …六十二公厘者,可縮減至三公尺三十公分。前兩項之中心線距離,在正線上曲線部分之加寬度,應為「建築界限」曲線加寬度規定之二倍以上。側線上之曲線半徑,小於三百公尺時,其中心線距離,得酌予加寬。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30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正線之轍岔,軌距一千零六十七公厘者,特甲級及甲級鐵路應用十二號以上,乙級鐵路應用十號以上,側線所用者宜以八號為最小;快車不停之小站,其通過線應以直線為原則,較小號數之轍岔…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31條 站內正線除旅客列車專用線外,有效長度依下列規定:一、軌距一千零六十七公厘者,特甲級及甲級鐵路為三百至四百五十公尺,乙級鐵路為一百五十至三百公尺。二、軌距七百六十二公厘者,視實際需要訂之。計畫車站佈置時,應顧及將來之發展,…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47條 有相互關係之號誌機及道岔等,應設置聯鎖裝置。但與正線行車無關之號誌及經常鎖閉之道岔與不常使用之背向道岔等,不在此限。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48條 在正線上車輛有溜逸之虞或列車有超越運轉可能發生危害之處所,應有相當之保安設備。在路線分岔處所,應設置警衝標。站或號誌所,應設置通信設備。但未派駐人員者,不在此限。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63條 在鋼軌壓損枕木顯著之區間,應加裝墊鈑。正線上應視坡度大小及運輸繁簡情形,加裝鋼軌防爬裝置。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64條 舖設木枕之正線及重要側線上之曲線,其半徑在六百公尺以下者,如認有加強防止軌距擴大之需要時,應裝置軌撐或軌距拉桿或枕木墊鈑。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66條 在正線上半徑較小之曲線及長達一百公尺以上之橋梁,應分別在內軌及兩軌之內側鋪設護軌或防脫角鐵。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83條 …步行巡視一次。新設或更換之電車線,應立即施行集電弓滑行觀察。正線上之電車線每年至少應施行高溫及低溫行車巡視各一次。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05條 正線應使用六十公斤級以上鋼軌。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07條 正線鋼軌以舖設長銲鋼軌為原則。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12條 正線兩軌道中心線距離應考量車輛寬度及車輛行走產生動搖之空間。曲線段之兩軌道中心線距離,除前項寬度外,應考慮加上曲線偏倚量及超高偏倚量之需求空間。前二項規定之規範,由鐵路機構擬訂,報請主管機關同意後施行之。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14條 站內正線有效長度應能容納最長列車長度及安全剎車距離之和。安全剎車距離指啟動剎車至列車完全停止所需之距離。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19條 正線號誌設備於緊急狀況時應能變換為險阻號誌。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20條 在可能對其他列車進路產生障礙之處所及正線之末端處,應設置可使列車停止之裝置或止衝擋。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31條 鐵路機構應評估正線可能發生之潛在危險,設置下列危險偵測設施或採取適當之檢測與防護措施:一、地震、強風、豪雨等天然災害之偵測設施。二、橋梁、隧道等重要結構之安全檢測措施。三、機電系統安全偵測設施。四、隧道洞口、路塹邊坡經評…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38條 正線架空電車線對軌道之坡度,以不超過千分之三為原則。
-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49條 正線之各項軌道設施應進行定期檢查,其檢查方式及檢查週期由鐵路機構擬訂,報請交通部鐵道局同意後施行之。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實施辦法 第13條 …捷運系統發生之行車事故事件,依其所致傷亡人數、財產損失及影響正線運轉結果,分為重大行車事故、一般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實施辦法 第13-1條 前條所稱重大行車事故,指營運時段發生下列情事:一、正線衝撞事故:於正線發生列車互相、車輛互相、或列車與車輛互相間之衝撞或撞觸。二、正線出軌事故:於正線發生列車或車輛傾覆或脫離軌道。三、正線火災事故:列車或車輛於正線發生火…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實施辦法 第13-2條 …三款所稱火災,同前條第三項規定。第一項第七款所稱運轉中斷,指正線任一路段雙向列車均無法運轉之情事。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實施辦法 第13-4條 …難措施,迅速恢復通車外,並應依其所致傷亡人數、財產損失及影響正線運轉結果,隨時將經過及處理情形向地方及中央主管機關彙報。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有重大行車事故及一般行車事故發生者,應於行車事故發生之日起七日內或依地方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