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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2 頁-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第33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三十三條第一項之申請,多數有共同利益之公害糾紛當事人得單獨或共同為之。
-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第37條 本細則施行前,已依其他法律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處理之公害糾紛事件,得經當事人之同意,移送該管調處委員會進行調處,並免繳調處費。
-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1條 為公正、迅速、有效處理公害糾紛,保障人民權益,增進社會和諧,特制定本法。
-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2條 …下陷、輻射公害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為公害者。本法所稱公害糾紛,指因公害或有發生公害之虞所造成之民事糾紛。
-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3條 公害糾紛得依本法規定,申請調處及裁決。
-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4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各設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以下簡稱調處委員會),調處公害糾紛。
-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9條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設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以下簡稱裁決委員會),裁決經調處不成立之公害糾紛損害賠償事件。
-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14條 公害糾紛之一造當事人,得以申請書向公害糾紛之原因或損害發生地之直轄市或縣(市)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調處委員會應有委員三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會。但經兩造當事人之同意,得由委員一人或數人逕行調處。
-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16條 …或直轄市、縣(市)調處委員會之申請,指定調處委員會管轄︰一、公害糾紛之原因或損害之發生地涉及數直轄市、縣(市)者。二、二以上調處委員會於管轄權有爭議者。三、有管轄權之調處委員會,因法律或事實不能進行調處者。四、因管轄區域…
-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19條 多數有共同利益之公害糾紛當事人,得共同申請調處。調處事件進行中,主張與當事人之一方有共同利益之第三人,得經調處委員會之許可,加入該調處程序為當事人。調處委員會為前項許可時,應斟酌當事人之意見。
-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20條 多數有共同利益之公害糾紛當事人,得由其中選定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申請或進行調處。被選定之人得予更換或增減之。第一項之選定及前項之更換或增減,應以書面為之,並通知相對人。
-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25條 調處委員會為判斷公害糾紛之原因及責任,得委託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其他有關機關、機構、團體或具有專業知識之專家、學者從事必要之鑑定。其鑑定費由政府先行支付,如經確定其中一造當事人應負公害糾紛責任時,由該當事人負擔之,並負責返…
-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33條 調處事件經直轄市、縣(市)調處委員會調處不成立,其屬於因公害糾紛所生之損害賠償事件者,當事人得就同一事件申請裁決。申請裁決,應於調處不成立之通知送達十四日內,檢具申請書,向原直轄市、縣(市)調處委員會提出。直轄市、縣(市…
-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42條 公害糾紛事件經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者,不得進行調處或裁決。公害糾紛事件已繫屬於第一審法院,並依本法申請調處或裁決者,受訴法院於調處或裁決有結果前,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如調處、協議或裁決經法院核定者,視為撤回其訴訟。公害糾…
-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44條 行政院為處理重大緊急公害糾紛,維護公共利益或社會安全,設緊急公害糾紛處理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行政院副院長兼任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為主動處理突發及緊急之公害糾紛事件,應設公害糾紛緊急紓處小組,置召集人一人,於直轄市政…
-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45條 行政院緊急公害糾紛處理小組組織規程,由行政院定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害糾紛緊急紓處小組之組成,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46條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得設公害糾紛督導處理小組,由內政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行政院新聞局、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派代表組成,其任務如左︰一、協調有關機關研擬公害糾紛事件之處理…
-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47條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害糾紛督導處理小組組織規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