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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護理人員法 第16條 …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護理機構之分類及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 行政護理人員法 第21條 護理機構之收費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但公立護理機構之收費標準,由該管主管機關分別核定。護理機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收費。
  3. 行政護理人員法 第23-2條 …機關得調降其評鑑合格類別或廢止其評鑑合格資格。護理機構評鑑之標準,包括對象、項目、評等、方式等,與評鑑結果之撤銷、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4. 行政護理人員法 第31-1條 違反依第十六條第二項所定設置標準者,應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再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停業期滿仍未改善者,得廢止其設置許可。
  5. 行政護理人員法 第31-2條 …規定接受評鑑,經評鑑不合格者,除違反依第十六條第二項所定設置標準,依前條規定處罰外,應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其屬收住式護理機構,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其他護理機構,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
  6. 行政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 第7條 …用或變更,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護理機構,依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所定之分類,標明其名稱。二、財團法人護理機構,冠以「財團法人」字樣。三、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三款由其他法人依有關法律規定附設者,冠以其法人名稱,並加註「附設」字…
  7. 行政護理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3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護理機構:指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第二條所定,其開放床數逾二百床之私立護理之家。二、專責人員:指由護理機構指定,負責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安全維護計畫)訂定及執行之人員。三、所屬人員:…
  8.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10條 …款第一目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及第二目實際從事漁業工作者,其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由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會同主管機關定之。
  9.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26條 …一個月之保險給付總額。二、本保險增減給付項目、給付內容或給付標準,致影響保險財務之平衡。
  10.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40條 …療辦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訂定之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規定辦理。前項保險對象就醫程序、就醫輔導、保險醫療服務提供方式及其他醫療服務必要事項之醫療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
  11.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41條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由保險人與相關機關、專家學者、被保險人、雇主及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等代表共同擬訂,報主管機關核定發布。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由保險人與相關機關、專家學者、被保險人、雇主、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等代…
  12.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42條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訂定,應以相對點數反應各項服務成本及以同病、同品質同酬為原則,並得以論量、論病例、論品質、論人或論日等方式訂定之。前項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訂定,保險人得先辦理醫療科技評估,並應考量人體…
  13.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62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應依據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向保險人申報其所提供之醫療服務之點數及藥物費用。前項費用之申報,應自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供醫療服務之次月一日起六個月內為之。但有不可抗力因素時,得於…
  14.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65條 …其實施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未實施前,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每點支付金額,由主管機關定之。
  15.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100條 前二條所定經濟困難,其認定標準,由主管機關參考社會救助相關標準定之。
  16. 行政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6條 …、申請擴充者,其最近三年之財務報告。八、其他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所定之事項。
  17. 行政護理機構評鑑辦法 第11條 …鑑合格效期內,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有違反護理機構設立標準或其他法令規定,情節重大或經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原評鑑處分。護理機構接受評鑑所提供之文件或資料,有虛偽不實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原評鑑…
  18.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製發及存取資料管理辦法 第16條 …、儲存、運用該資料之資訊系統,應建置嚴格之資訊安全機制,明定標準作業程序,並落實執行。二、健保資訊網之線路,應建立可確保資訊傳送品質、安全及效率之監控管理機制。三、原始上傳資料及經內部處理後之資料,有適當保護機制,避免未…
  19. 行政社會工作師法 第25條 社會工作師事務所之收費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社會工作師事務所收取費用,應掣給收費明細表及收據。社會工作師事務所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收費用。
  20. 行政社會工作師法 第26條 …工作師事務所,應將其社會工作師證書、執業執照、開業執照及收費標準懸掛於明顯處所。
  21.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 第5條 …件之日起逾二年時,保險人不得追扣。對於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有明確規範,於保險人受理申報案件二年內,經檔案分析發現違規者,保險人得輔導並追扣其費用,其經審查核減之同一部分,不得重複核扣。
  22.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 第18條 …、保險對象資格。二、保險給付範圍。三、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正確性之核對。四、申報資料填載之完整性及正確性。五、檢附資料之齊全性。六、論病例計酬案件之基本診療項目。七、事前審查項目。八、其他醫…
  23.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 第25條 保險人應依本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辦理事前審查。前項事前審查,保險人應於受理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送達申報文件起二週內完成核定,逾期未核定者,視為同意。但資料不全經保險人通知補件者,不在此限。應…
  24. 行政社會救助法 第5-2條 …場址。但土地所有人為污染行為人,不在此限。前項各款土地之認定標準,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本法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定之。
  25. 行政社會救助法 第12條 …、懷胎滿三個月。三、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前項補助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6. 行政社會救助法 第20條 醫療補助之給付項目、方式及標準,由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定之;直轄市主管機關並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27. 行政社會救助法 第23條 前二條之救助以現金給付為原則;其給付方式及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28. 行政社會救助法 第30條 社會救助機構之規模、面積、設施、人員配置等設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9. 行政社會救助法 第31條 …勵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社會救助機構辦理不善或違反原許可設立標準或依第一項評鑑結果應予改善者,主管機關應通知其限期改善。
  30.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