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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環境教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動環境教育,特依環境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設置環境教育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本法第八條第六項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2. 行政中央通訊社設置條例 第2條 本社為財團法人,由中央政府捐助新臺幣一千萬元為創立基金,其設置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3. 行政中央通訊社設置條例 第14條 本社因情事變更,不能達到本條例設置目的時,得解散之;解散後依法清算,其財產歸屬於國庫。
  4. 行政古蹟管理維護辦法 第11條 …蹟內重要構件及文物列冊,定期清點,並作成紀錄。二、依實際需要設置防盜監視系統、安排值班人員或委託保全服務等防盜措施。三、必要時得申請當地警察機關加強巡邏。
  5. 行政古蹟管理維護辦法 第12條 …用管理、巡查、用火用電管制、電線管路系統定期檢修、設備檢查及設置警報器與消防器材等措施。三、災害搶救:指災害發生時,編組人員得及時到位,投入救災及文物搶救之措施。四、防災教育演練:指依災害預防措施,檢驗其防災功能及模擬災…
  6. 行政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1條 …獎助條例所定事項,依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制定本條例,設置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金會)。
  7. 行政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2條 本基金會為財團法人,其設置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8. 行政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18條 本基金會因情事變更,不能達到本條例設置之目的時,得解散之;解散後依法清算,其賸餘財產及權益歸屬於中央政府。
  9. 行政科技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組織法 第2條 …建設、維護及用水、用電計畫管理、交通管理。九、其他依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由本局辦理之事項。
  10. 行政文化部促進民間提供適當空間供文化創意事業使用獎勵或補助辦法 第5條 …收益及(或)負擔下列費用之一者,得給予全部或部分之補助:一、設置或修繕創作、育成、展演設施之相關必要費用或其貸款利息。二、已繳清之地價稅及房屋稅。三、水費、電費、保險費或其他維持空間及其設施之相關必要費用。四、其他經本部…
  11. 行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16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獎勵或補助民間提供適當空間,設置各類型創作、育成、展演等設施,以提供文化創意事業使用。前項獎勵或補助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12. 行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22條 政府機關為協助文化創意事業設置藝文創作者培育、輔助及展演場所所需公有非公用不動產,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動產管理機關得逕予出租,不受國有財產法第四十二條及地方政府公有財產管理法令相關出租方式之限制。
  13. 行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25條 政府應協助設置文化創意聚落,並優先輔導核心創作及獨立工作者進駐,透過群聚效益促進文化創意事業發展。
  14. 行政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助研究發展成果之運用,特依科學技術基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設置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15. 行政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設置條例 第2條 本中心為財團法人,其設置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16. 行政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設置條例 第14條 本中心因情勢變更,不能達到設置目的時,得經董事會決議或經主管機關宣告,依法解散之;解散後依法清算,其賸餘財產歸屬於中央政府,其人員應予解聘。
  17. 行政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2條 本院為財團法人,其設置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18. 行政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14條 本院因情勢變更,不能達到設置目的時,得經董事會決議或經主管機關宣告,依法解散之;解散後依法清算,其賸餘財產歸屬於中央政府,其人員應予解聘。
  19. 行政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九條第二項及第十七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20. 行政科學園區土地租金及費用計收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21. 行政科學園區土地租金及費用計收辦法 第9條 …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列入公共設施建設費用計收:一、該公共設施設置後係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費用。二、未達財物標準分類之財產使用年限而予以更新部分。三、屬學術研究性質之費用。四、污水處理設施費用中屬污水工程費部分。
  22. 行政科學園區公共空間維護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23. 行政科學園區公共空間維護管理辦法 第3條 …下簡稱公共空間),包括以下場所空間:一、公園:指依都市計畫所設置之公園、配合公共工程興建或其他依法令設置供公眾遊憩之場地。二、綠地:指穩定保持植物生長,可供生態、景觀防災、公眾遊憩之土地或水域。三、標準廠房區通道:指標準…
  24. 行政科學園區公共空間維護管理辦法 第5條 公共空間及其各項設施之使用應符合其設置目的,以提供學術、藝文、公益、休閒運動等性質使用為原則。公共空間及其各項設施之獨占性使用,應於預定使用日十日前填具使用申請書並檢附維護管理機關公告應檢附之文件,向維護管理機關申請許可…
  25. 行政科學園區公共空間維護管理辦法 第6條 申請使用公共空間設置管線、溝渠或其他地上物、地下物者,應檢附設置申請書、相關法令許可文件及下列文件,向維護管理機關申請設置許可:一、地上物或地下物名稱及其設置目的。二、施工範圍位置平面圖。三、埋設或架設平面圖及標準斷面圖…
  26. 行政科學園區公共空間維護管理辦法 第14條 …罰: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六條第一項,未經申請許可而使用或設置者。二、申請人不遵行第八條維護管理機關停止使用及回復原狀命令者。三、申請人不遵行第九條維護管理機關之指導,或違反第十條第二項屆期未回復原狀、修復或未為緊急修…
  27. 行政科學園區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8條 …及影響四周環境品質之必要設備或措施。四、貯存場(廠)區四周應設置隔離設施。五、貯存場(廠)區應設置消防設施。六、其他法規之相關規定。
  28. 行政科學園區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9條 再生利用者進行再生利用所設置之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堅固之基礎結構。二、設施與再生資源接觸之表面採不透水材料構築;必要時,應另採抗蝕材料構築。三、具污染防治設備及措施。四、具防止及警示火災、爆炸之功能。五、其他法規…
  29.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關依該水下文化資產材質、其與周遭狀況、人為及自然干擾因素等,設置下列適當防護物,並實施監測:一、覆蓋沙包或地工織物。二、架設防護網、掩體或固定設施。三、自然沙土沉積。四、設置障礙物。五、裝置人工海(水)草。六、其他保存、…
  30. 行政科學園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法 第1條 …簡稱園區)之水污染並維護污水下水道系統正常操作,依據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三十一款規定,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