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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81條 未加入本保險之勞工,於本法施行後,遭遇職業傷病致失能或死亡,得向保險人申請照護補助、失能補助或死亡補助。前二條及前項補助之條件、基準、申請與核發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90條 遭遇職業傷病之被保險人於請領本法保險給付前,雇主已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規定給與職業災害補償者,於被保險人請領保險給付後,得就同條規定之抵充金額請求其返還。遭遇職業傷病而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被保險人於請領給付前,雇主已給與…
  3.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92條 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行為領取保險給付、津貼、補助或為虛偽之證明、報告、陳述及申報醫療費用者,按其領取之保險給付、津貼、補助或醫療費用處以二倍罰鍰。前項行為人,及共同實施前項行為者,保險人或職安署得依民法規定向其請求損害賠償…
  4.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94條 投保單位規避、妨礙或拒絕保險人依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之查對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5.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97條 …或保存未達規定期限。二、違反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未依規定負擔保險費,而由被保險人負擔。
  6.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98條 …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或未於期限內通知月投保薪資之調整。二、經保險人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其應繳之保險費仍未向保險人繳納,且情節重大。
  7.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99條 依第六條第三項規定準用參加本保險之人員,其所屬投保單位或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別依各該款規定處罰:一、違反第十二條規定,依第九十六條規定處罰。二、違反第十五條第三項或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依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三、違反第…
  8.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100條 投保單位、雇主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所違反本法經處以罰鍰者,主管機關應公布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公告期日、處分期日、處分字號、違反條文、違反事實及處分金額。主管機關裁處罰鍰,應審酌與違反行為有關之勞工人數、違反情節、累…
  9.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101條 本法施行前依法應為所屬勞工辦理參加勞工保險而未辦理之雇主,其勞工發生職業災害事故致死亡或失能,經依本法施行前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六條規定發給補助者,處以補助金額相同額度之罰鍰。
  10.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102條 本法之免課稅捐、保險費免繳、故意造成事故不給付、故意犯罪行為不給付、養子女請領保險給付之條件、無謀生能力之範圍、年金給付金額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事項、基金之管理及運用等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勞工保險條例及其相關規定…
  11.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103條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本法施行前發生職業災害傷病、失能或死亡保險事故,其本人或受益人已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申請保險給付者,同一保險事故之保險給付仍適用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尚未提出申請,且該給付請求權時效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尚未完成…
  12.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104條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本法施行前發生職業災害傷病、失能或死亡保險事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申請補助者,應依本法施行前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辦理:一、本法施行前,已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請領職業災害給付。二、依前條第一項規定選擇依勞工…
  13.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105條 未加入勞工保險之勞工於本法施行前遭遇職業傷病,應依本法施行前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申請補助。
  14.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107條 勞工保險條例第二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第三項至第六項、第十五條第一款至第四款、第十九條第五項、第六項、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十條之一、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至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四條及第六十四條有關職業災害保險規定,…
  15.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訂定之。
  16.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有關保險期間之計算,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行政程序法未規定者,依民法之規定。本法被保險人及其眷屬或遺屬之姓名、年齡及親屬關係,以戶籍登記為依據。本法有關保險費、滯納金、利息、月薪資總額或保險給付金額之…
  17.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3條 依本法第四條規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之基金投資運用管理業務,由勞動基金監理會負責監理,其監理事項如下:一、本保險基金年度運用計畫之審議。二、本保險基金運用部分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三、本保險基金運用整體績效…
  18.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4條 保險人及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應依其業務職掌按月分別依下列事項製作書表,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一、投保單位、投保人數及投保薪資統計。二、保險給付統計。三、保險收支會計報表。四、保險基金運用概況。保險人應每年編製前項事項總…
  19.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5條 保險人或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派員調查有關本保險事項時,應出示其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保險人為審核保險給付、津貼及補助,得視業務需要委請醫事服務機構、相關科別之醫師或專業機構、團體、專家協助之。
  20.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本細則關於國民身分證之規定,於外國籍被保險人,得以在我國居留證明文件或外國護照替代之。
  21.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之單位辦理投保手續時,應填具投保申請書及加保申報表各一份送交保險人。前項加保申報表,應依戶籍資料或相關資料詳為記載。本法施行前已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或提繳勞工退休金者,得免依第一項規定填具投保申請書,其投保單位編號,由…
  22.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投保或退保手續時,應分別填具加保申報表或退保申報表送交或郵寄保險人。被保險人在有同一隸屬關係之投保單位調動時,應由轉出單位填具轉保申報表轉出聯,逕送轉入單位,由轉入單位填具該表轉入聯一併送交或郵寄保險人。依前二項規定郵寄…
  23.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被保險人未離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無法繼續提供勞務者,投保單位得辦理退保:一、應徵召服兵役。二、留職停薪。三、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前。
  24.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符合本法第六條規定之勞工,其保險效力之開始,自到職之當日零時起算。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各該規定辦理:一、本法施行後,於其雇主符合本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前到職者:自雇主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或設有稅籍之當日零時…
  25.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符合本法第七條或第八條規定之勞工,其保險效力之開始,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投保單位於其所屬勞工入會、到訓之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者:自投保單位將加保申報表送交保險人或郵寄之當日零時起算。二、投保單位非於其所屬勞工入會、到訓之當…
  26.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至遲於次一上班日將加保申報表及到職、到訓之證明文件送交或郵寄保險人者,視為依本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投保手續:一、保險人依規定放假之日。二、到職、到訓當日十七時後至二十四時前。三、所屬投保單位所在地方政府依規定發布停止上班日…
  27.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本法第九條第一項之被保險人,其保險效力之開始及停止,準用前二條規定。
  28.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投保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險人應以書面通知補正,投保單位應於接到通知之翌日起十日內補正:一、辦理投保手續未填具投保申請書或投保申請書漏蓋投保單位印章、負責人印章。二、所送之加保、轉保申報表或投保薪資調整表,除姓名及國民…
  29.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位依前條規定如期補正投保申請書或加保、轉保申報表者,以原通知保險人之日為申報日;逾期補正者,以補正之日為申報日。本法第七條至第九條之投保單位,依前條規定如期補正投保申請書或加保、轉保申報表者,其所屬勞工之保險效力依第十五…
  30.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廢止、受破產宣告等情事或經認定已無營業事實,且未僱用勞工者,保險人得逕予註銷該投保單位。投保單位經依前項規定註銷者,其原僱用勞工未由投保單位依規定辦理退保者,由保險人逕予退保;其保險效力之停止、應繳保險費及應加徵滯納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