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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 第3條 …隱密、安全性及良好之採光、通風。三、哺(集)乳室應具下列基本設備:(一)靠背椅。(二)桌子。(三)電源插座。(四)母乳儲存專用冰箱。(五)有蓋垃圾桶。四、訂定哺(集)乳室使用規範。
  2. 行政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 第4條 …一百萬元。前項第二款所定托兒設施之補助項目如下:一、托兒設施設備費:購置、更新或改善托兒遊樂設備、廚衛設備、衛生保健設備、安全設備、教保設備、幼童專用車內部安全設施及哺(集)乳設備等。二、教保服務人員或托育人員(以下簡稱…
  3. 行政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 第6條 …僱者上、下班時間配合度。六、雇主辦理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之空間設備規劃安排之妥適性。七、雇主提供育兒補貼之補助狀況。八、辦理方式之創新性與多元性。中央主管機關對申請單位之補助額度,得按各地方主管機關當年度辦理本辦法哺(集)…
  4.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59條 …、分公司(處)及通訊處等其他分支機構,或於上述各機構提供電腦設備供大眾公開查閱下載。
  5. 行政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第2條 …,受僱者及雇主應事先約定以書面、電子郵件、通訊軟體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為之,並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姓名、職務。二、留職停薪期間之起訖日。三、子女之出生年、月、日。四、留職停薪期間之住居所、聯絡電話。五、是否繼續參加社會…
  6. 行政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第6條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因工作場所設施、設備或管理之缺陷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一、於作業開始前,在等候中。二、於作業時間中斷或休息中。三、於作業終了後,經雇主核准利用工作場所設施或設備。
  7. 行政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第13條 被保險人利用雇主為勞務管理所提供之附設設施或設備,因設施或設備之缺陷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8. 行政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第14條 …險人參加雇主舉辦之康樂活動或其他活動,因雇主管理或提供設施、設備之缺陷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9. 行政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工作範圍如下:一、從事排水機之監視工作。二、從事壓風機或冷卻設備之監視工作。三、從事安全警報裝置之監視工作。四、從事生產或營建施工之紀錄及監視工作。
  10.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15條 …滯留或爆燃性粉塵積存之場所,而有火災爆炸之虞者,其使用之電氣設備,應依危險區域劃分,具有適合該區域之防爆性能構造。
  11. 行政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第9條 …塔、析出器、混合器、沈澱分離器、熱交換器、計量槽或儲槽等化學設備。四、冷卻裝置、攪拌裝置或壓縮裝置等設備。五、輸送裝置。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容器有公告板者,其內容之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之名稱、地址及電話經常變更,但備有…
  12.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26條 …制動轉矩值之總合。三、應設置起重機動力被遮斷時,能自行制動之設備。但以人力操作者,不在此限。四、使用人力操作者,應設置擋齒裝置或擋鍵,並應符合下表規定:┌───────┬──────────┬─────────┐│操作方…
  13.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52條 …伸臂,應以其全長設置走道。但設有檢點台及其他為檢點該起重機之設備者,不在此限。前項走道,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寬度應為四十公分以上。二、走道兩側應設有自走道面起高度九十公分以上之堅固扶手、中欄杆及自走道面起高三公分以上之…
  14.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53條 …臂以外之伸臂,應設攀登梯。但設有檢點台或其他為檢點該起重機之設備,或在地面上易於檢點該起重機者,不在此限。
  15.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 第44條 …、病人運輸、特別護士看護、輸血、掛號費、證件費、醫療院、所無設備之診療及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未包括之項目。但被保險人因緊急傷病,經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療院、所診斷必須輸血者,不在此限。
  16. 行政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條 為使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納入檢查管理,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訂定本規則。
  17. 行政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2條 本規則所稱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如下:一、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前,已設置且目前未經檢查合格者。二、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施行前,已設置且目前未經檢查合格者。三、國家標準或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法規規範相關構造規格前,已設置且…
  18. 行政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3條 事業單位對於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依本法第十六條規定,向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以下合稱檢查機構)申請檢查時,得不受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所定型式檢查、熔接檢查及構造檢查等規定之限制。
  19. 行政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第二條規定之設置時間相關證明文件。前項明細表,依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所定格式。
  20. 行政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7條 檢查機構對事業單位申請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應於受理檢查後,將檢查日期通知申請人。
  21. 行政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9條 既有危險性機械檢查項目,依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所定竣工檢查或使用檢查項目。
  22. 行政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1條 事業單位申請既有危險性設備檢查時,應填具檢查申請書(附表二)及明細表,並檢附下列書件:一、構造詳圖及強度計算書。二、熔接部之機械試驗結果。三、必要之非破壞試驗結果。四、安全閥構造圖及必要吹洩量計算書。五、設備設置場所及其…
  23. 行政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4條 檢查機構實施既有危險性設備檢查時,雇主或其指派人員應在場,並事先完成下列準備事項:一、應將受檢查物件放置於易檢查位置。二、準備水壓等耐壓試驗。
  24. 行政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5條 既有危險性設備檢查項目為材料厚度、構造、尺寸、最高使用壓力、強度計算之審查、人孔、檢查孔、清掃孔、安全閥數量、吹洩試驗、壓力表數量、安全裝置、耐壓試驗及其他必要檢查項目。
  25. 行政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6條 檢查機構於實施既有危險性設備檢查之耐壓試驗有困難者,得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鍋爐、蒸氣類壓力容器,以最高使用壓力一點一倍以上壓力實施水壓試驗。二、高壓氣體類設備、超低溫設備、內存觸媒等特殊內容物之設備或其他實施水壓試驗有困…
  26. 行政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7條 既有危險性設備檢查時,應實施外部檢查及內部檢查。外部檢查為外觀檢查、外部腐蝕、裂痕、變形、污穢、洩漏之檢測、必要時實施之非破壞檢查、易腐蝕處之定點超音波測厚及其他必要檢查。前項外部檢查,檢查機構如發現有洩漏等情形時,得要…
  27. 行政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8條 檢查機構對於檢查合格之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應在被檢查物體上明顯部位打印檢查號碼,以資識別,並填具檢查結果報告表及核發檢查合格證明(附表三、附表四),其有效期限為一年。但檢查機構得依檢查結果,予以縮短之。前項檢查結果報告…
  28. 行政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9條 事業單位至遲應於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合格證明有效期限屆滿前一個月,依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之規定,向檢查機構申請定期檢查。
  29. 行政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二)化學及物理性質與前款相同且均一之人工固體物質者。五、密閉設備:指密閉粉塵之發生源,使其不致散布之設備。六、局部排氣裝置:指藉動力強制吸引並排出已發散粉塵之設備。七、整體換氣裝置:指藉動力稀釋已發散之粉塵之設備。八、臨…
  30. 行政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第5條 下列各款粉塵作業之設備如以連續注水或注油操作時,該作業得免適用第六條至第二十四條之規定。一、粉塵作業(三)所列作業中,從事礦物等之篩選作業。二、粉塵作業(六)所列之作業。三、粉塵作業(七)所列作業中,以研磨材料吹噴研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