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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0 / 200 頁-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19條 …控道仍能符合多重性之最低需求。保護系統應能於反應器運轉中執行定期功能測試,並應能執行獨立之個別控道測試,確認系統多重性及功能正常。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30條 反應器冷卻水壓力邊界組件之設計,應能對重要部位與特性執行定期檢驗及測試,評估其結構及壓力邊界之完整性。反應器壓力槽應有材料監測方案。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34條 …之設計,應能對壓力槽內之噴灑環、注水噴嘴及管路等重要組件執行定期檢驗,確保系統之功能及完整性。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35條 緊急爐心冷卻系統之設計,應能執行定期壓力及功能測試,確保下列事項:一、組件之結構及密封之完整性。二、系統主動組件之功能及可用性。三、系統整體之可用性,應於儘可能接近設計情況下,進行系統起動運轉之全程操作(包括相關保護系統…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37條 …統之設計,應能對抑壓池、集水池、噴灑管嘴及管路等重要組件執行定期檢驗,確保系統之功能及完整性。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38條 圍阻體熱移除系統之設計,應能執行定期壓力及功能測試,確保下列事項:一、組件之結構及密封之完整性。二、系統主動組件之功能及可用性。三、系統整體之可用性,應於儘可能接近設計情況下,進行系統起動運轉之全程操作(包括相關保護系統…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40條 …體大氣淨化系統之設計,應能對過濾器、風管及管路等重要組件執行定期檢驗,確保系統之功能及完整性。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41條 圍阻體大氣淨化系統之設計,應能執行定期壓力及功能測試,確保下列事項:一、組件之結構及密封之完整性。二、系統主動組件之功能及可用性。三、系統整體之可用性,應於儘可能接近設計情況下,進行系統起動運轉之全程操作(包括相關保護系…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43條 冷卻水系統之設計,應能對熱交換器及管路等重要組件執行定期檢驗,確保系統之功能及完整性。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44條 冷卻水系統之設計,應能執行定期壓力及功能測試,確保下列事項:一、組件之結構及密封之完整性。二、系統主動組件之功能及可用性。三、系統整體之可用性,應於儘可能接近設計情況下,進行反應器停機及冷卻水流失事故之運轉程序之全程操作…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47條 圍阻體及其相關設備之設計,應能於圍阻體設計壓力下,執行定期整體洩漏率測試。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48條 圍阻體之設計,應能執行下列事項:一、重要區域之定期檢驗(例如穿越孔)。二、偵測方案。三、於設計壓力下,定期測試有彈性密封及延展伸縮管之穿越孔密封性。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49條 …多重性、可靠性及管路系統隔離之能力。前項管路系統之設計,應能定期測試隔離閥及相關裝置之可用性,並能測定隔離閥之洩漏率。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54條 …轉及假想意外事故下有適當之安全性:一、能對安全重要之組件執行定期檢驗及測試。二、適當之輻射防護屏蔽。三、適當之圍阻、包封及過濾功能。四、可靠且可測試之衰變熱及其他餘熱之移除能力。五、於假想意外事故下,核子燃料貯存之冷卻水…
- 司法程序監理人選任及酬金支給辦法 第4條 司法院及各法院得定期辦理家事相關法令、家庭動力與衝突處理、社會正義與弱勢保護(含兒少保護、性別平權、新移民與多元文化等)、家庭暴力處理、兒少身心發展知識、與兒少工作之技能、身心障礙者之特質、與身心障礙者工作之技能、精神疾…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 第6條 …要之教育及訓練,以確保工作人員具備並維持所需之專業。經營者應定期檢討其品質保證方案之現況及適切性。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 第11條 …送達且妥善保存於核子反應器設施廠區內。經營者或其指定代理人應定期評估合約商或分包商之品質管制成效,評估之頻率應與產品或技術服務之重要性、複雜性及數量相當。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 第16條 …保工具、量具、儀器及其他量測與測試設備(包括測試軟體),在規定期限內有適當之管制、校正及調整,以維持其準確性。使用之量測及測試設備功能不正常或誤差超出標準時,應追查該設備功能異常期間所完成之測試工作,並評估其測試有效性。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 第22條 …或稽核核對表,由受過適當訓練且非直接負責接受稽核作業之人員,定期實施計畫性及整體性之稽核,以查證作業符合品質保證方案之規定,並評估其執行成效。稽核結果應作成書面報告送受稽核部門主管。稽核後應辦理必要之後續追蹤工作,包括對…
- 司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 第42條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訴訟之裁判,應規定期限;其期限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
-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處務規程 第22條 法官配受之案件,應依法製作裁判書,並依法律規定期限,將裁判書交付書記官公告主文。
-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處務規程 第75條 …裁定及經由徵詢程序統一法律見解之裁判等之蒐集與管理事項。三、定期出刊公報、裁判書全文及其他書籍等之編輯發行事項。四、卷宗之編號歸檔及保管事項。未設資料科者,前項業務由文書科辦理。
-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5條 …程序,並得公開及利用之電子期刊)發表,或經前開刊物出具證明將定期發表,或在國內外具有正式審查程序研討會發表且集結成冊出版公開發行(含以光碟發行或於網路公開發行)之著作。三、以外文撰寫者,附具中文提要;如國內無法覓得相關領…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停役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2條 …一、綜合概述。二、安全管理組織及人力配置。三、設施安全維護及定期檢查計畫。四、核子保防物料及其相關設備之管理計畫。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並發布之事項。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14條 …記載方法,由司法院定之。書狀不合程式或有其他欠缺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命其補正。當事人得以科技設備將書狀傳送於憲法法庭;其適用範圍、程序、效力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司法院定之。當事人以科技設備傳送之書狀未依前項辦法為之者…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15條 …者,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命其補正:一、聲請人無當事人能力。二、聲請人未由合法之法定代理人、代表人或管理人為訴訟行為。三、由訴訟代理人聲請,而其代理權有欠缺。四、聲請逾越法定期限。…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16條 當事人不在憲法法庭所在地住居者,計算法定期間,應扣除其在途期間。但有訴訟代理人住居憲法法庭所在地,得為期間內應為之訴訟行為者,不在此限。前項應扣除之在途期間,由司法院定之。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20條 …其與憲法法庭審理之案件有關聯性,得聲請憲法法庭裁定許可,於所定期間內提出具參考價值之專業意見或資料,以供憲法法庭參考。前項聲請,應以書面敘明關聯性為之。當事人以外之人民或團體,依裁定許可提出專業意見或資料時,準用前條第三…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52條 …失效者,該法規範自判決生效日起失效。但主文另有諭知溯及失效或定期失效者,依其諭知。判決宣告法規範定期失效,其所定期間,法律位階法規範不得逾二年,命令位階法規範不得逾一年。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54條 判決宣告法律位階法規範定期失效者,除主文另有諭知外,於期限屆至前,各法院審理案件,仍應適用該法規範。但各法院應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於必要時得依職權或當事人之聲請,裁定停止審理程序,俟該法規範修正後,依新法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