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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 37 頁- 行政行政程序法 第19條 …所需費用。其負擔金額及支付方式,由請求協助機關及被請求機關以協議定之;協議不成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定之。
- 行政行政罰法 第31條 …權者,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處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者,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之。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法定罰鍰額最高之主管機關管轄。法定罰…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5條 請求權人於收到協議書、訴訟上和解筆錄或確定判決後,得即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賠償義務機關收到前項請求後,應於三十日內支付賠償金或開始回復原狀。前項賠償金之支付或為回復原狀所必需之費用,由編列預算之各級政府撥付者,應即撥…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7條 請求權人得委任他人為代理人,與賠償義務機關進行協議。同一損害賠償事件有多數請求權人者,得委任其中一人或數人為代理人,與賠償義務機關進行協議。前二項代理人應於最初為協議行為時,提出委任書。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8條 委任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有為一切協議行為之權,但拋棄損害賠償請求權、撤回損害賠償之請求、領取損害賠償金、受領原狀之回復或選任代理人,非受特別委任,不得為之。對於前項之代理權加以限制者,應於前條之委任書內記明。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協議由法定代理人進行時,該法定代理人應於最初為協議行為時,提出法定代理權之證明。前項法定代理,依民法及其他法令之規定。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缺而可以補正者,應定七日以上之期間,通知其補正,但得許其暫為協議行為,逾期不補正者,其協議不生效力。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被請求之賠償義務機關,應以書面通知未被請求之賠償義務機關參加協議。未被請求之賠償義務機關未參加協議者,被請求之賠償義務機關,應將協議結果通知之,以為處理之依據。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而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之人,於協議期日到場陳述意見。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被請求賠償損害之機關,認非賠償義務機關或無賠償義務者,得不經協議,於收到請求權人之請求起三十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拒絕之,並通知有關機關。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賠償義務機關於協議前,應就與協議有關之事項,蒐集證據。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賠償義務機關為第一次協議之通知,至遲應於協議期日五日前,送達於請求權人。前項通知所載第一次之協議期日為開始協議之日。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賠償義務機關於協議時,得按事件之性質,洽請具有專門知識經驗之人陳述意見,並支給旅費及出席費。請求賠償之金額或回復原狀之費用,在同一事件達一定之金額時,該管地方檢察署應賠償義務機關之請,得指派檢察官提供法律上之意見。前項一…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賠償義務機關應指派所屬職員,記載協議紀錄。協議紀錄應記載左列各款事項:一、協議之處所及年、月、日。二、到場之請求權人或代理人。賠償義務機關之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二條所定之人員。三、協議事件之案…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26條 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者,賠償義務機關應依請求權人之申請,發給協議不成立證明書。請求權人未依前項規定申請發給協議不成立證明書者,得請求賠償義務機關繼續協議,但以一次為限。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27條 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記載左列各款事項,由到場之請求權人或代理人及賠償義務機關之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並蓋機關之印信:一、請求權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分證統一編號、職業、住所或居所。請求權人…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28條 協議文書得由賠償義務機關派員或交由郵務機構送達,並應由送達人作成送達證書。協議文書之送達,除前項規定外,準用民事訴訟法關於送達之規定。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29條 協議期日,由賠償義務機關指定之。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31條 賠償義務機關指定期日後,應即製作通知書,送達於協議關係人。但經面告以所定期日並記明協議紀錄,或經協議關係人以書面陳明屆期到場者,與送達有同一之效力。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32條 …之行為,於賠償義務機關為之。但賠償義務機關認為在其他處所進行協議為適當者,得在其他處所行之。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36條 …暫先支付之醫療費或喪葬費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返還:一、協議不成立,又不請求繼續協議。二、協議不成立,又不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三、請求權人受敗訴判決確定。四、暫先支付之醫療費或喪葬費,超過協議、訴訟上和解或確定判決所定…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37條 請求權人因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協議不成立而起訴者,應於起訴時提出拒絕賠償或協議不成立之證明書。請求權人因賠償義務機關逾期不開始協議或拒不發給前項證明書而起訴者,應於起訴時提出已申請協議或已請求發給證明書之證明文件。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38條 …求權人就同一原因事實所受之損害,同時或先後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協議及向公務員提起損害賠償之訴,或同時或先後向賠償義務機關及公務員提起損害賠償之訴者,在賠償義務機關協議程序終結或損害賠償訴訟裁判確定前,法院應以裁定停止對公務…
-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43條 …之國家賠償事件及其處理情形,列表送其上級機關及法務部,其成立協議、訴訟上和解或已判決確定者,並應檢送協議書、和解筆錄或歷審判決書影本。
- 行政律師法 第115條 …外國機關(機構)之法律事務。二、我國與該外國另有條約、協定或協議。依前項但書第一款規定進入中華民國境內之外國律師,其執業期間每次不得逾三十日,一年累計不得逾九十日。
- 行政律師法 第123條 …或與中華民國律師合夥經營法律事務所。但為履行國際條約、協定或協議義務,經法務部許可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之許可條件、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徵詢全國律師聯合會意見後定之。
- 行政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第53條 …共同具領或於補償決定作成前如另有他人提出請領,應通知各申請人協議其中一人代表請領,未能協議者,其遺屬補償金應按人數平均發給各申請人。同一順序遺屬有拋棄或第五十六條所列情形之一時,由其餘同一順序遺屬請領之;同一順序無人請領…
- 行政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25條 依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規定通知協議後,各申請人應於三十日內完成,並由代表請領人提出共同具領同意書。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所稱未能協議,指各申請人未能於前項期間內完成協議,並提出共同具領同意書之情形;所稱按人數平均發給,指按…
- 行政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6條 …、設施遭受破解或破壞。五、中斷或破壞與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之協議或談判。六、嚴重不利影響我國與邦交國之外交關係或友好國家之實質關係。七、破壞我國在重要國際組織享有之會員地位或重大權益。八、破壞洽談中之建交案、條約案、協定…
- 行政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爭議時,由共同上級機關決定;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