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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9 / 200 頁- 行政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8條 …,由下列之事業向主管機關提出申報:一、與他事業合併、經常共同經營或受他事業委託經營者,為參與結合之事業。二、持有或取得他事業股份或出資額,為持有或取得之事業。但持有或取得事業間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或受同一事業或數事業控…
- 行政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9條 …報表及營業報告書。四、參與事業就該結合相關商品或服務之生產或經營成本、銷售價格及產銷值(量)等資料。五、實施結合對整體經濟利益及限制競爭不利益之說明。六、參與事業未來主要營運計畫。七、參與事業轉投資之概況。八、本法第十一…
- 行政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詳載其實施聯合行為達成降低成本、改良品質、增進效率、促進合理經營、產業發展或技術創新之具體預期效果。
- 行政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應詳載下列事項:一、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資料。二、達成增進經營效率或加強競爭能力之具體預期效果。
- 行政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36條 …交易秩序之持續期間。四、因違法行為所得利益。五、事業之規模、經營狀況及其市場地位。六、以往違法類型、次數、間隔時間及所受處罰。七、違法後改正情形及配合調查等態度。
- 行政申請經營數位廣播業務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本標準所定規費,指申請經營數位廣播業務之審查費及證照費,並以新臺幣計算。前項審查費及證照費費額如下:一、審查費(一)申請籌設者:全區網每件五十萬元,區域網每件三十萬元。(二)因執照效期屆滿申請換發者:全區網每件五十萬元,…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第3條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以下簡稱系統經營者)之基本頻道收視費用每戶每月以新臺幣(以下同)六百元為上限。系統經營者不得對同戶分機另收基本頻道收視費用。系統經營者認為前項基本頻道收視費用不符成本者,應檢送經會計師簽證之相關文…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第4條 …申請復機者,免收復機費。但停機係因原訂戶違反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播送系統)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者,不在此限。(二)原訂戶在契約有效期間內暫停收視未逾三個月而申請復機者,免收復機費。逾三…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於核准系統經營者收視費用時,除參考系統經營者依附件檢送之各款文件外,並應考量系統經營者提供之節目頻道表、客戶數、經營成本、營運現況等資料。直轄市、縣(市)政府於審核前項收視費用時,應邀請系統經營者、相…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第6條 系統經營者對於訂戶之收視費用,得視區域特性、社區規模及議價結果等市場狀況,差別收費。但不得逾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之收視費用。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系統經營者除採無償借用或贈與外,應以下列方式提供具有定址解碼功能之類比機上盒(以下簡稱類比機上盒)供訂戶使用:一、買斷:係指由訂戶向系統經營者付費購置類比機上盒(含主機、遙控器、中文使用說明書)。二、租用:係指訂戶以繳交…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第8條 系統經營者為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數位收視服務,得提供數位機上盒供訂戶選擇使用,其收費由系統經營者依數位機上盒內建之軟體、硬體(晶片組、記憶體、數據機)規格、功能等條件合理規劃,並應依本法規定辦理營運計畫變更。中央主管機關受理…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第9條 有線廣播電視付費頻道及計次付費節目之收視費用,由系統經營者自行規劃後,於實施前報本會備查並副知直轄市、縣(市)政府。系統經營者得提供付費頻道及計次付費節目之組合銷售方案,供訂戶選擇。但不得拒絕訂戶選購單一頻道、節目收視。…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第10條 系統經營者收費不當而有損害訂戶權益或有損害之虞時,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本法第五十三條及其他相關規定處理之。
- 行政特殊電信號碼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2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經營者、第二類電信事業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及第一類電信事業籌設者(以下簡稱籌設者)應依本標準繳納特殊電信號碼使用費。
- 行政特殊電信號碼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5條 經營者應自獲數位發展部(以下簡稱本部)核配用戶號碼次年起,每年五月一日起至同年五月三十一日前,檢具申報書繳納前一年度黃金門號拍賣及選號收入之百分之七十。第一類電信事業依法轉分配予第二類電信事業之黃金門號,經第二類電信事業…
- 行政特殊電信號碼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6條 經營者應設置黃金門號拍賣或付費選號收入之會計科目,並於繳交號碼使用費時,提供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及查核報告書。前項財務報表及查核報告書,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報請本部查核。第一項黃金門號拍賣或付費選號收入,經併入繳納…
- 行政特殊電信號碼使用費收費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經營者或籌設者於每年七月一日起至同年七月三十一日前,應依特定識別碼收費表(如附表)繳納當年度特定識別碼使用費。本標準施行日期在當年度繳納期間之後者,應自本標準施行日起一個月內繳納特定識別碼使用費。繳納期間經過後獲核配特定…
- 行政特殊電信號碼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8條 經營者或籌設者應以現金、以銀行為發票人之支票、國庫支票或匯票至本部或至各地金融機構以電匯方式繳納特殊電信號碼使用費。前項支票、國庫支票或匯票之受款人應為數位發展部。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2條 …指需經特殊解碼程序始得視、聽節目之技術。六、定址鎖碼:指系統經營者利用信號處理技術,將特定頻道之影像及聲音予以鎖碼,訂戶須藉由系統經營者送來之定址信號,方能利用解碼器還原為正常收訊信號之技術。七、上行:指由訂戶至頭端之信…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4條 申請系統之經營,應依本法第二十二條、本法施行細則及申請須知規定,填具申請書連同營運計畫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前項申請案件經審議委員會決議許可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申請人籌設許可證後,系統始得籌設。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6條 …期。展期不得逾六個月,並以一次為限。系統設置分配線網路應到達經營區域每一村里有一個以上光纖投落點及訂戶分接器。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8條 系統經營者應設置專任合格工程主管一人,綜理工程技術與設備維護,並依需要自行設置工程人員,負責系統施工、維護及運作。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10條 系統經營者應造具工程主管履歷表,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核定;異動時亦同。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11-1條 系統經營者申請使用第十五頻道(127.2625MHz)或第十六頻道(133.2625MHz),應敘明理由及營業區域範圍,並檢具電波洩漏維護計畫,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核准後,始得使用。系統經營者使用第十五頻道(127…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12條 …統之最大電波洩漏量不得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限量值。二、系統經營者自行監視其服務區內電波洩漏狀況,如有過量電波洩漏時,應立即找出原因並修護之。三、系統經營者應全天候播送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電波洩漏測試訊號,其位準應不低於…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13條 系統經營者使用第十九頻道(151.25MHz),應檢具弦波產生器及電波洩漏檢測儀器型錄,並註明儀器序號及擬作為檢測電波洩漏之頻率,向中央主管機關專案申請,經審驗合格並指配頻率後,始得使用。但在不影響電波洩漏檢測機制正常運…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14條 …合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有關確保海事安全嚴禁其他干擾之原則,在經營範圍內設有頻率156MHz至162MHz專用無線電信電臺之系統經營者使用第二十頻道(157.25MHz),應敘明理由及營業範圍,並檢具有線廣播電視營運許可證…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17-2條 系統經營者應自行設置頭端,任一頭端服務涵蓋二個以上直轄市、縣(市)者,應具備援機制,且需距頭端至少8km。備援機制設施得租用,至少提供訂戶收視必載、指定必載、公用、自製、節目總表之節目頻道組合。訂戶資料應異地儲存,並每天…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24-2條 系統經營者提供之數位頻道,應傳送電視節目分級資訊。數位機上盒於一百零三年四月一日起裝機者,應具備選擇電視節目分級及時間管控之親子鎖功能,並具備線上更新韌體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