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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9 / 200 頁-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13條 案件進行尚未逾第三條所定期限,而有第九條至前條各款所定事由,或娩假、懷孕滿二十週以上之流產假及連續病假逾四十二日之情事者,應於其事由消滅後,扣除自事由發生之日起至消滅之日止之時間,接續計算其期限;如接續計算所餘之期限不足…
- 司法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第12條 …訴訟代理人,或雖依第五項規定委任,法院認為不適當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其補正;逾期未補正亦未依前條第一項為聲請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被告、被上訴人、相對人未依第十條第一項、第五項規定委任訴訟代理人,或雖依第五項規定委任…
- 司法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第35條 …侵害,或有受侵害之虞之事實已釋明者,他造否認其主張時,法院應定期命他造就其否認之事實及證據為具體答辯。前項他造無正當理由,逾期未答辯或答辯非具體者,法院得審酌情形認當事人已釋明之內容為真實。前項情形,法院應予當事人辯論之…
- 司法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第56條 …無理由者,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不合法律上之程式可以補正者,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法院認為第一項之聲請有理由者,除有特別情形外,應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裁定准許之。前二項裁定,不得抗告。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理法 第10條 核子原料、核子燃料生產或貯存設施經營者,應依主管機關規定,定期提出下列報告及紀錄,主管機關並得隨時派員檢查之:一、有關運轉、輻射防護、環境輻射監測、異常或緊急事件報告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報告。二、核子原料或核子燃料生產…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理法 第15條 …許可,不得為之。前項之運作,應製作完整之料帳紀錄,妥善保存,定期報送主管機關備查。第一項之運作過程中,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檢查,並要求經營者檢送有關資料;其有危害公眾健康、安全或環境生態之虞者,並得停止或限制全部或部分之運…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理法 第20條 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或最終處置設施經營者,應定期向主管機關提出有關運轉、輻射防護、環境輻射監測、異常或緊急事件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報告,主管機關應將相關報告公告。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理法 第37條 未依第十四條第三項、第二十三條第五項規定期限完成除役者或未依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計畫時程執行最終處置計畫者,處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年處罰。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理法 第38條 …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二、違反第十條或第二十條規定,未按時製作、定期提出相關紀錄、報告或其內容記載不實。
- 司法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9條 …陳述意見後,依情節輕重分別施予口頭告誡、限期改善或停止分案一定期間等措施;其情節重大者,院長或其指定人員並得召開評鑑會議,決定是否即予解任:一、有事實足認因故意或過失,致處理家事調解事件有明顯違誤,而侵害人民權益。二、違…
- 司法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 第30條 法院應每年定期辦理家事調解委員評鑑,決定是否予以解任或聘任;必要時,得隨時辦理之。前項評鑑,由院長或其指定人員召集家事法庭庭長、法官或其他人員辦理之,並準用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定。
- 司法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 第31條 法院進行前條定期評鑑時,應審酌下列事項:一、第七條各款情形及其他不得續聘或得予解任之事由。二、調解期日出勤狀況。三、接受專業講習之積極度。四、被陳情或評核之次數、內容及處理結果。五、執行調解職務之態度。六、家事法庭之意見…
- 行政放射性物質生產設施運轉人員管理辦法 第5條 …營者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一、在職證明。二、依本法規定應實施之定期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三、證書有效期間內接受下列訓練或積分合計時數達三十六小時以上:(一)主管機關認可之輻射防護訓練業務者舉辦之輻射防護訓練及格。(二)輻射防護…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6條 …定酌給酬金,其報酬為程序費用之一部。前項酬金,法院於必要時得定期命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預納之。但其預納顯有困難者,得由國庫墊付全部或一部。其由法院依職權選任者,亦得由國庫墊付之。有關程序監理人之選任、酌給酬金、預納費用及國…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20條 處理家事事件需支出費用者,法院得定期命當事人預納之。但其預納顯有困難,並為維護公益應依職權調查證據所需費用,法院得裁定暫免預納其全部或一部,由國庫墊付之。法院為程序費用之裁判時,應併確定前項國庫墊付之費用額。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64條 否認子女之訴,夫妻之一方或子女於法定期間內或期間開始前死亡者,繼承權被侵害之人得提起之。依前項規定起訴者,應自被繼承人死亡時起,於一年內為之。夫妻之一方或子女於其提起否認子女之訴後死亡者,繼承權被侵害之人得於知悉原告死亡…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76條 法院收受書狀或筆錄後,除得定期間命聲請人以書狀或於期日就特定事項詳為陳述外,應速送達書狀或筆錄繕本於前條第三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人,並限期命其陳述意見。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00條 …前項給付,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命為一次給付、分期給付或給付定期金,必要時並得命提出擔保。法院命分期給付者,得酌定遲誤一期履行時,其後之期間視為亦已到期之範圍或條件。法院命給付定期金者,得酌定逾期不履行時,喪失期限利益之…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16條 法院認可未成年人被收養前,得准收養人與未成年人共同生活一定期間,供法院決定之參考;共同生活期間,對於未成年人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由收養人為之。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90條 債務人依執行名義應定期或分期給付家庭生活費用、扶養費或贍養費,有一期未完全履行者,雖其餘履行期限尚未屆至,債權人亦得聲請執行。前項債權之執行,僅得扣押其履行期限屆至後債務人已屆清償期之薪資債權或其他繼續給付之債權。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91條 債務人依執行名義應定期或分期給付家庭生活費用、扶養費或贍養費,有一期未完全履行者,雖其餘履行期限尚未屆至,執行法院得依債權人之聲請,以裁定命債務人應遵期履行,並命其於未遵期履行時,給付強制金予債權人。但為裁判法院已依第一…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97條 …民事訴訟法人事訴訟編得合併裁判者外,不得移送合併審理。本法所定期間之程序行為,而應於其施行之際為之者,其期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算。但本法施行前,法院依原適用法律裁定之期間已進行者,依其期間。
- 司法高等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25條 法官配受事件依法應製作裁判書,並依法律規定期限,將裁判書交付書記官公告主文、製作正本後,送院長研閱。
- 司法高等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41條 …行政法院院長、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等之蒐集與管理事項。三、定期出刊公報、裁判書全文及其他書籍等之編輯發行事項。四、卷宗之編號歸檔及保管事項。未設資料科者,前項之職掌由文書科掌理之。
- 行政原子能業務財團法人管理辦法 第6條 …間接損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與安全。財團法人應定期舉辦教育訓練與宣導,傳達誠信經營之重要性,並得邀請有業務往來之機關(構)或法人團體等人員參與。財團法人應建立內部檢舉管道並公告內部獨立檢舉信箱或專線,並應指…
- 司法最高法院處務規程 第25條 法官應就主辦案件先行審查,將審查結果報由審判長定期交付評議。評議之決議,應記載於評議簿,如法官中有與決議不同之意見者,應於該簿附記其意見。
- 司法最高法院處務規程 第66條 …旨,交民事第一庭及刑事第一庭科長彙整,經院長核定後,由資料科定期公告於本院網站,並送民、刑事庭庭長、法官參閱。
- 司法家事非訟事件暫時處分類型及方法辦法 第6條 …於生活困難之虞者,法院得命相對人為一定之給付、分期給付或給付定期金。並得定應給付之期間。三、夫妻之一方有接受醫療、心理諮商或輔導之急迫需要者,於他方資力所能負擔之範圍內,命他方支付費用。四、命交付維持生活必需物品。五、其…
- 司法家事非訟事件暫時處分類型及方法辦法 第20條 …所在地地方主管機關提供之關懷、訪視或其他服務。七、命嚴重病人定期向住所地、居所地或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回報住居及就醫情形。八、命嚴重病人至社區支持相關資源接受服務。九、其他法院認為適當之暫時性舉措。嚴重病人未履行前項之暫…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16條 電力系統之設計,應能執行定期檢驗及測試,驗證其功能正常。前項之定期測試項目如下:一、系統組件(包括廠內電源、繼電器、開關、匯流排等)之功能及可用性。二、系統整體之可用性,應於儘可能接近設計情況下,進行系統起動運轉之全程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