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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5 / 200 頁-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 第20條 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為建設其電信網路之需要,得有償使用建築物空間設置集線室及集線電信設備。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機構管理辦法 第3條 …一、依法設立之電信、電機、電子等專業公會團體,或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二、申請人應於北、中、南三地區各配置負責審查及審驗之電機技師或電子技師(以下簡稱審驗人員)至少四人。前項審驗人員應配置於各直轄市、縣、市(以下簡稱縣市)…
- 行政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 第2條 中央造幣廠(以下簡稱本廠)直隸中央銀行,經營流通硬幣及紀念幣之鑄造、銷燬、回籠硬幣處理及承接印信、勳獎章鑄製等業務。本廠得依業務及市場需求,兼營紀念章、牌及其他各種金屬鑄品業務,但不得妨礙前項業務。
- 行政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第12條 …用人費負擔能力及政策性盈虧因素;除年度內為達成本法第二條所定經營目標之政策因素需要外,用人費比率以不超過最近三年(前二、三年度決算及前一年度預算)用人費占營業收入之平均比率為原則。本行年度用人費率及用人費支付限額,應依前…
- 行政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第13條 …,除總裁薪給由本行報請行政院核定外,其餘人員薪給,由本行衡酌經營目標、業務特性、負擔能力,並參考一般公務人員待遇調整幅度及個別職務狀況,在年度用人費支付限額內訂定基準,由總裁核定。營運如發生虧損,除政策因素外,不得調薪。…
- 行政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第16條 …人員工作績效達成之總盈餘(決算盈餘加(減)政策因素)中,應視經營績效情形及所屬人員貢獻程度,發給績效獎金,最高以提撥本行人員二點四個月薪給總額為限。但本行經行政院評選為績效特優時,得酌增績效獎金提撥月數上限。前項考核獎金…
- 行政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第28條 本行得依據內部各單位年度經營管理績效,予以考評,並在本行當年度可列甲等總人數範圍內,核定各該單位考列甲等人數。前項內部單位考核實施事項,由本行定之。
- 行政客家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2條 …護、發展或活化再利用,具重大貢獻。七、對客家傳播媒體之開創或經營,具重大貢獻。八、對客家文化產業之開創或經營,具重大貢獻。九、對促進族群和諧關係,具重大貢獻。十、對促進海內外客家事務合作或交流,具重大貢獻。十一、其他對客…
- 行政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 第2條 …控制關鍵基本電信設施者。二、對市場價格有主導力量者。三、其所經營業務項目之用戶數或營業額達各項業務市場之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者。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認不符前項所定要件時,得提供相關資料向本會申請解除公告。
-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取得通案再利用許可之再利用機構經營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業務前,應與事業訂定契約書,並於訂定契約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檢具該契約書送本會備查,並副知本法中央主管機關、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如事業位於科…
-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4條 …二十二條規定,經本會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五、再利用機構同時經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時,其廢棄物再利用項目與廢棄物處理許可證或清理許可證許可項目相同。六、其他違法情形,經本法中央主管機關或再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情節…
- 行政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經營電信工程業,應先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後,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以下簡稱登記執照,格式如附件一)。電信工程業者取得登記執照後,於一個月內加入相關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始得營業。相關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不…
- 行政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13條 登記執照有效期間為五年,登記執照期限屆滿後仍需繼續經營者,經營者應於登記執照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新照,其有效期間自原登記執照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一、申請書。二、資本額。三、原登記執照。四、…
- 行政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16條 …、未於停業期限屆滿前,申請恢復營業。六、依其公司或商業登記,經營主體已解散或不存在。除前項第五或六款情形外,經撤銷或廢止登記之電信工程業,其負責人於三年內不得重行申請電信工程業登記。
- 行政行政院主計處組織法 第4條 第二局掌理左列事項:一、籌劃營業預算所需事實之調查與經營上增進效能之研究報告及建議事項。二、各營業機關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計畫之成本效益評估分析事項。三、營業預算之審核、綜計及彙編事項。四、各營業機關預算分期實施計…
- 行政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 第4條 營業基金應依企業化經營原則,提升營運績效,除負有政策性任務者外,應以追求最佳盈餘為目標。作業基金應本財務自給自足原則,提升業務績效,以達成最佳效益為目標。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及資本計畫基金應在法律或政府指定之財源範圍內…
- 行政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第3條 …稱之外匯證券商。三、電子支付機構: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許可經營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一項業務且涉及辦理外匯業務之電子支付機構。四、公司:指依中華民國法令在中華民國組織登記成立之公司,其與所有分公司應以該公司統一編…
- 行政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 第2條 …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後許可,並經金管會核發營業執照,經營下列全部或一部居間業務之營利事業:一、外匯買賣。二、外幣拆款。三、換匯交易。四、其他經許可之外匯業務。外匯經紀商亦得經本行洽商金管會核准,辦理與前項業務相關…
- 行政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 第5條 …其關係人之投資額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投資人或其關係人為國內外經營存放款業務之金融機構:投資人單一或與其關係人合計之投資額不得超過該外匯經紀商資本總額百分之十。二、投資人及其關係人皆為前款金融機構以外之人:投資人單一或與其…
- 行政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 第10條 …察人,或外國貨幣經紀商之分公司負責人。三、合併或解散。四、因經營業務發生訴訟事件。五、其他本行規定事項。
- 行政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 第16條 …。五、有停業、解散、破產或重整情事。六、其他顯示有礙業務健全經營之虞或未能符合金融政策要求之情事。
-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2條 …臺間組成之通信網路。五、行動通信網路事業:指設置行動通信網路經營行動通信業務之電信事業。六、固定通信網路事業:指設置固定通信網路經營市內網路業務、長途網路業務、國際網路業務等固定通信網路業務之電信事業。七、衛星行動通信網…
-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3條 …電信事業間及第一類電信事業與第二類電信事業間之網路互連。申請經營第一類電信事業並依本法規定取得籌設同意書者,其相互間或與其他電信事業間之網路互連事項,適用本辦法之規定。
-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14條 …得修正固定通信業務市場主導者所報之接續費。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及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之接續費,除法規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會公告定之,其計算及檢討準用第三項之規定。
-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17條 …備。八、查號設備及服務。九、信號網路設備。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及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之細分化網路元件如下:一、行動通信中繼線。二、行動通信基地臺。三、行動通信基地臺控制設備。四、行動通信交換、傳輸設備。五、其他本會認定…
-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18條 …設施者,其費率應按成本計價。第一類電信事業對其他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出租銅絞線市內用戶迴路之費率應按歷史成本法計價,並應每年報請本會核准。
-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21條 …規定者外,依下列原則辦理:一、國際通信費由行動通信網路事業按經營國際通信之第一類電信事業訂價向發信端用戶收取。國際通信費營收歸屬於經營國際通信之第一類電信事業。行動通信網路事業得按經核定之費用,對其用戶另行加收費用。二、…
-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21-1條 …通信服務時,行動類選接服務提供者與第一類電信事業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間之國際通信費收取及呆帳責任,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依下列規定辦理,不適用前條有關通信費收取及呆帳責任規定:一、如有協議,依其協議辦理。二、如無協議,依下列…
-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23條 …信端電信事業。二、市內網路業務用戶之長途發信及受信,通信費由經營長途通信之電信事業訂價並向選用其網路之用戶收取。通信費營收歸屬經營長途通信之電信事業。三、市內網路業務用戶之國際發信及受信,通信費由經營國際通信之電信事業訂…
-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26條 …協商,並簽訂協議書。除國內不同市內通信營業區域之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網路間之長途通信外,二家第一類電信事業網路間之通信,需經由其他第一類電信事業之網路轉接者,其網路互連協議,應由相關第一類電信事業共同協商,並共同簽訂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