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第28條 法規: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組織目 第四章 考核獎懲 第28條 本行得依據內部各單位年度經營管理績效,予以考評,並在本行當年度可列甲等總人數範圍內,核定各該單位考列甲等人數。前項內部單位考核實施事項,由本行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