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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4 / 194 頁- 考試職務說明書訂定辦法 第4條 一職務訂定職務說明書後,原有之工作項目或職責程度發生異動,均應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程序修正其職務說明書。
- 監察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9條 …機關、基金財務效能之考核、財務責任之核定、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及其他專案之調查事項。七、關於所管機關、基金投資民營事業與公款補(捐)助團體或私人及財團法人之應行審計事項。八、關於所管徵收機關賦稅捐費收入之查定、徵…
- 監察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10條 …機關、基金財務效能之考核、財務責任之核定、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及其他專案之調查事項。六、關於所管機關、基金公款補(捐)助團體或私人及財團法人之應行審計事項。七、關於所管機關、基金會計制度及有關內部審核規章之會商事…
- 監察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11條 …於所管機關財務效能之考核、財務責任之核定、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及其他專案之調查事項。六、關於所管機關會計制度及內部審核有關採購規章之會商事項。七、關於其他依法律應行辦理之財物審計事項。八、關於縣議會、鄉(鎮、市)…
- 監察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17條 …一層負責;第三層對第二層負責。各層負責人員奉准差、假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或委託適當人員代理,代理人就代理職務負其責任。
- 監察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21條 審計人員在外執行審計稽察職務者,各就其承辦事務負責,其權責準用各層負責人員之規定。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2條 …療機構、政府機關或公立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醫事職務之人員。各機關適用本條例職務一覽表,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3條 …級、師(二)級與師(三)級,以師(一)級為最高級。各機關醫事職務之員額及級別,應依其職責程度及所需專業知能,列入組織法規或編制表內。各機關師級醫事職務級別、員額之配置準則,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4條 …列情形之一者,依所領有醫事專門職業證書,分別取得各該類別醫事職務師(三)級、士(生)級醫事人員任用資格:一、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二、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6條 醫事人員初任各級職務,先予試用六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及格者,以醫事人員任用;成績不及格者,停止試用,並予解職。但曾在各機關或各類醫事人員依其醫事專門職業法律得執業之機構擔任與其所擬任職務之性質相近程度相當或任低一級職務之經…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7條 …列情形之一者,依所領有師級醫事專門職業證書,取得各該類別醫事職務師(二)級醫事人員任用資格:一、已達師(二)級最低俸級,並具備相關之學歷、經歷及專業訓練者。二、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師類醫事專門職業證書後,實際從事四…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11條 醫事人員俸級之核敘依下列規定:一、依所任職務級別之最低俸級起敘。但領有較擬任職務級別高一級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以該職業證書所能擔任之較高職務級別最低俸級起敘。二、曾經依本條例銓敘審定高於擬任職務級別最低俸級或前款較高職…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12條 醫事人員曾任與現任職務級別相當、性質相近且服務成績優良之職務年資,除依前條第三款規定核敘俸級或已依第七條規定採計為任用資格年資外,如尚有積餘年資得依公務人員俸給法規之規定,按年核計加級。依前條第一款但書規定核敘較高俸級者…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13條 醫事人員考績獎懲,除本俸、年功俸之晉級以醫事職務級別為準外,餘均適用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14條 …員得兼任公立醫療機構首長、副首長或醫事單位主管、副主管。前項職務之任期及遴用資格,由各主管機關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15條 …具有其他法律所定任用資格者外,不得轉調其他非由醫事人員擔任之職務。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16條 …第四條所定任用資格者,按其原銓敘之資格予以改任換敘;未具所任職務法定任用資格者,適用原有關法律規定,並繼續任用至離職為止。前項改任換敘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18條 …比照第十六條規定辦理改任換敘。但原銓敘審定之職等俸級超過再任職務級別所列俸級範圍者,以該職務級別年功俸最高俸級辦理改任換敘;其超過之俸級,仍予保留,俟將來調任相當職務級別時,再予回復。
- 監察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9條 …機關、基金財務效能之考核、財務責任之核定、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及其他專案之調查事項。七、關於所管機關、基金投資民營事業與公款補(捐)助團體或私人及財團法人之應行審計事項。八、關於所管徵收機關賦稅捐費收入之查定、徵…
- 監察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10條 …機關、基金財務效能之考核、財務責任之核定、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及其他專案之調查事項。六、關於所管機關、基金公款補(捐)助團體或私人及財團法人之應行審計事項。七、關於所管機關、基金會計制度及有關內部審核規章之會商事…
- 監察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11條 …於所管機關財務效能之考核、財務責任之核定、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及其他專案之調查事項。六、關於所管機關會計制度及內部審核有關採購規章之會商事項。七、關於其他依法律應行辦理之財物審計事項。八、關於縣議會、鄉(鎮、市)…
- 監察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17條 …一層負責;第三層對第二層負責。各層負責人員奉准差、假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或委託適當人員代理,代理人就代理職務負其責任。
- 監察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21條 審計人員在外執行審計稽察職務者,各就其承辦事務負責,其權責準用各層負責人員之規定。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 第8條 …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十一、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十二、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三十公斤。十三、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 第9條 …任官資格及警察、消防或海洋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構)、學校有關職務任用資格。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起,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均適用之。前項及格人員於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六年內不得轉調內政部或海…
- 考試關務人員與財政部關政單位人員相互轉任辦法 第2條 …轉任,指上述兩種人員之相互轉任。前項人員之轉任,以具有所轉任職務之任用資格者,轉任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務為限,並依其所具經銓敍機關審定合格實授之任用資格辦理。
- 考試關務人員與財政部關政單位人員相互轉任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資格之轉任人員,依所附「關務人員與財政部關政單位人員相互轉任職務之官等職等及官稱官階對照表」(以下簡稱對照表)分別按下列規定辦理:一、所具資格在所擬轉任職務列等範圍內者,依所具資格轉任。二、所具資格在同一官等官稱範圍內高…
- 考試關務人員與財政部關政單位人員相互轉任辦法 第4條 …員依前條對照表分別按下列規定核敍俸級:一、所具資格在所擬轉任職務列等範圍內,以所具資格轉任者,依原敍俸級俸點核敍為同列俸級俸點。二、所具資格在同一官等官稱範圍內高於所擬轉任職務最高職等者,仍依原敍俸級俸點核敍為同列俸級俸…
- 監察審計法施行細則 第6條 審計人員赴各機關執行職務,應提示審計機關派遣文件。
- 監察審計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審計人員赴各機關執行職務,必要時得通知該機關長官或其上級機關派員蒞視,其結果得製作筆錄,由關係人及蒞視人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