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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 第4條 …與其於另一居住地國或地區設立、從事商業活動且負納稅義務之常設機構。十四、最終母公司:指跨國企業集團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成員:(一)直接或間接持有該集團其他成員之一定股權,致依其居住地國或地區編製財務報導目的依循之一般會計原…
  2.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 第21-1條 …產之開發、所有權歸屬及利用之整體策略概述,包括主要研究與發展機構及管理研究與發展活動之所在地。(二)該集團所擁有且對其移轉訂價有重要影響之無形資產及其法律所有權人清單。(三)無形資產相關成員間之重要協議或合約清單,包括成…
  3.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 第22-1條 …、法規、稅務申報或內部管理控制目的,應單獨編製財務報表之常設機構。二、國別報告內容:(一)按跨國企業集團營運所在各國家或地區之收入、所得稅前損益、已納所得稅及當期應付所得稅、實收資本額、累積盈餘、員工人數及有形資產(現金…
  4.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課稅所得:指民間機構參與各重大公共建設之營業收入減除營業成本、營業費用,加計歸屬該重大公共建設之非營業收益及減除歸屬該重大公共建設之非營業損失後之所得額,減除所得稅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經稽…
  5.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範圍,以經營重大公共建設之下列所得(明細如附表)為限;經營附屬事業之所得,不適用本辦法:一、交通建設:(一)鐵路:客運所得及貨運所得。(二)公路:通行費所得。(三)市區快速道路…
  6.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4條 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者,免稅年限為五年。前項免稅年限應連續計算,不得中斷。民間機構在免稅期間內,應按所得稅法規定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逐年提列折舊。
  7.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5條 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實際投資達本法重大公共建設範圍規定要件並開始營運,且其所得稅結算申報自行申報該重大公共建設有課稅所得者,應自所得稅結算申報日之次日起六個月內;申報無課稅所得而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有課稅所得者,應自…
  8.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6條 民間機構依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選定延遲開始免稅之期間,應自有課稅所得之年度起四年內,依下列規定向財政部申請核准延遲開始免稅;逾期申請者,除符合第三項規定外,不予核准:一、與申請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同時申請者,於同一…
  9.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7條 適用本辦法之民間機構未能於第五條規定期限內檢齊文件而有正當理由者,得於該條規定期限內提出補送文件之申請,並應於該條規定期限屆滿之次日起九十日內補送齊全。民間機構逾第五條規定之申請期限或前項規定補送文件之期限者,財政部仍得…
  10.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8條 民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適用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獎勵:一、經營重大公共建設之所得已依其他法令規定享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優惠。二、未依所得稅法第七十一條辦理結算申報。三、免稅期間之各年度結算申報、當…
  11.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9條 民間機構有本法第五十二條或第五十三條規定情事,經主辦機關終止投資契約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終止投資契約之原因不可歸責於民間機構者,其未經核定賸餘期間之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得繼續依本辦法適用免稅。二、終止投資契約之原因可…
  12. 行政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第22條 加工外銷原料之關稅及貨物稅由授信機構擔保記帳者,該項記帳稅款於期限內沖銷後,經辦機關應即通知授信機構解除保證責任。未能依限沖銷者,其所應追繳之稅款及自稅款記帳之翌日起至稅款繳清之日止,照記帳稅款按日加徵萬分之五之滯納金,…
  13. 行政使用牌照稅法 第7條 …救護車、診療車、灑水車、水肥車、垃圾車等。五、凡享有外交待遇機構及人員之交通工具,經外交部核定並由交通管理機關發給專用牌照者。六、專供運送電信郵件使用,有固定特殊設備或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七、專供教育文化之宣傳巡迴使用之…
  14. 行政所得稅法 第3條 …營之營利事業,應依本法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者,應就其中華民國境內外全部營利事業所得,合併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但其來自中華民國境外之所得,已依所得來源國稅法規定繳納之所得稅,得由納稅義務…
  15. 行政所得稅法 第4條 …及勞工所領政府發給之特支費、實物配給或其代金及房租津貼。公營機構服務人員所領單一薪俸中,包括相當於實物配給及房租津貼部分。六、依法令規定,具有強制性質儲蓄存款之利息。七、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給付。八、…
  16. 行政所得稅法 第10條 本法稱固定營業場所係指經營事業之固定場所,包括管理處、分支機構、事務所、工廠、工作場、棧房、礦場及建築工程場所。但專為採購貨品用之倉棧或保養場所,其非用以加工製造貨品者,不在此限。本法稱營業代理人係指合於左列任一條件之代…
  17. 行政所得稅法 第14條 …薪資收入總額之百分之三為限。(二)進修訓練費:參加符合規定之機構開設職務上、工作上或依法令要求所需特定技能或專業知識相關課程之訓練費用。每人全年減除金額以其薪資收入總額之百分之三為限。(三)職業上工具支出:購置專供職務上…
  18. 行政所得稅法 第17條 …捐贈: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但有關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之限制。2.保險費: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
  19. 行政所得稅法 第17-4條 …親屬以非現金財產捐贈政府、國防、勞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者,納稅義務人依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之一規定申報捐贈列舉扣除金額之計算,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實際取得成本為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稽徵機關依…
  20. 行政所得稅法 第24條 …一條第二項及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五十條第三項分離課稅之規定。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或盈餘,除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
  21. 行政所得稅法 第24-4條 自一百年度起,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海運業務之營利事業,符合一定要件,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者,其海運業務收入得選擇依第二項規定按船舶淨噸位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海運業務收入以外之收入,其所得額之計算依本法相關規定辦…
  22. 行政所得稅法 第24-5條 …營業場所者,由營業代理人或其委託之代理人代為申報納稅:一、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一)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在二年以內者,稅率為百分之四十五。(二)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超過二年,未逾五年者,稅率為百分之三十五。(…
  23. 行政所得稅法 第25條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承包營建工程、提供技術服務或出租機器設備等業務,其成本費用分攤計算困難者,不論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是否設有分支機構或代理人,得向財政部申請核准,或由財政部核定,國際…
  24. 行政所得稅法 第26條 國外影片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經由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之收入,應以其二分之一為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分支機構者,出租影片之成本,得按片租收入百分之四十五計列。
  25. 行政所得稅法 第41條 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應單獨設立帳簿,並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26. 行政所得稅法 第43-3條 …出所得來源地稅務機關發給之納稅憑證,並取得所在地中華民國駐外機構或其他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機構之驗證後,自各該認列投資收益年度結算應納稅額中扣抵;扣抵之數,不得超過因加計該投資收益,而依國內適用稅率計算增加之結算應納稅額。…
  27. 行政所得稅法 第43-4條 …外國法律設立,實際管理處所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應視為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依本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有違反時,並適用本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依前項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營利事業,其給付…
  28. 行政所得稅法 第66-9條 …金及公益金。四、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之條約,或依本國與外國或國際機構就經濟援助或貸款協議所訂之契約中,規定應提列之償債基金準備,或對於分配盈餘有限制者,其已由當年度盈餘提列或限制部分。五、依其他法律規定,由主管機關命令自當年…
  29. 行政所得稅法 第73-1條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對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授信之收入,除依法免稅者外,應由該分行於第七十一條規定期限內,就其授信收入總額按規定之扣繳率申報納稅。
  30. 行政所得稅法 第88條 …十二條規定繳納之:一、公司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之股利;合作社、其他法人、合夥組織或獨資組織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社員、出資者、合夥人或獨資資本主之盈餘。二、機關、行政法人、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