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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36條 指定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應以無實體方式為之,相關應遵循事項、辦理方式及報送報表,由本行另定之。
  2. 行政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39條 …之情事,應立即函報本行。二、應隨時提供本行所需之有關資訊,並定期將統計報表報送本行。三、如對所提供之外幣清算服務收取費用,應訂定收費標準,報本行備查;變更時,亦同。四、與參加單位間之約定事項,應訂定作業要點,報本行備查。…
  3. 行政會計法 第21條 各種會計報告應劃分會計年度,按左列需要,編製各種定期與不定期之報告,並得兼用統計與數理方法,為適當之分析、解釋或預測:一、對外報告,應按行政、監察、立法之需要,及人民所須明瞭之會計事實編製之。二、對內報告,應按預算執行情…
  4. 行政會計法 第22條 …會計報告:表示一定日期之財務狀況。二、動態之會計報告:表示一定期間內之財務變動經過情形。前項靜態、動態報告各表,遇有比較之必要時,得分別編造比較表。
  5. 行政會計法 第32條 …三日內送出。四、月報、季報於期間經過後十五日內送出。但法令另定期限者,依其期限。五、半年度報告於期間經過後三十日內送出;年度報告,依決算法之規定。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各報告之編送期限,於分會計及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適用之。…
  6. 行政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第13條 一級機關應定期辦理組織評鑑,作為機關設立、調整或裁撤之依據。
  7.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6條 …衛星通信業務者應經主管機關特許並發給執照,始得營業。主管機關定期受理申請,其起迄日期,由主管機關視實際情況公告之。主管機關為開放衛星通信業務,得設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掌理申請特許經營案件之審查;委員會設置及審查…
  8.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9條 …元。二、衛星行動通信業務:新臺幣五億元。申請人應於第十四條所定期間內,收足應實收最低資本額之全部金額。申請人經營衛星固定通信業務及衛星行動通信業務者,應於核可籌設後分別計算其應實收最低資本額;申請人同時經營其他第一類電信…
  9.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13條 …行保證金應以現金、國內銀行保證、設定質權人為主管機關之可轉讓定期存款單或不記名政府公債方式繳交。以國內銀行保證繳交履行保證金者,其保證期間應自繳交履行保證金之日起至主管機關發給籌設同意書後三年二個月止。前項履行保證期間,…
  10.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44條 經營者設置之衛星通信網路,主管機關得定期或不定期查測,其未按規定使用或設備故障致干擾他人通信時,主管機關得限期命其改善,必要時得限制其使用,經營者應依主管機關之命令辦理。
  11. 行政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約僱人員,指各機關以行政契約定期僱用,辦理事務性、簡易性等行政或技術工作之人員。約僱人員之僱用,以本機關確無適當人員可資擔任,且年度計畫中已列有預算或經專案核准者為限。約僱人員不得擔任或兼任主管職務。
  12. 行政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第4條 …在此限。各機關首長於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一項各款所定期間內,不得僱用約僱人員。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八款、第十款及第十一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約僱人員。約僱人員於僱用後,發現其於僱用時有前…
  13. 行政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第5條 …繼續每年約僱一次,至計畫完成時為止;其約僱期限超過五年時,應定期檢討該計畫之存廢。約僱人員僱用期滿,或僱用至屆滿六十五歲之當月末日為止,應即終止契約。
  14. 行政關鍵電信基礎設施指定及防護管理辦法 第7條 關鍵設施設置者應依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定期盤點及自評其公眾電信網路之各項電信基礎設施;其盤點及自評結果有異動者,應提報主管機關備查。必要時,主管機關得依第三條第一項規定重新核定該關鍵基礎設施之級別。
  15. 行政政府機關(構)改制行政法人隨同移轉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8條 …,即生效力。前項人員同意隨同移轉者,於休職、停職或留職停薪規定期間屆滿或原因消失後,應回復與原任職機關(構)等級相當之職務及復薪。
  16. 行政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管理辦法 第2條 …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第五款資料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未依第一項所定期限辦理者,不受理其申請登記。
  17. 行政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管理辦法 第17條 …第二項規定失其效力者,原經營者應於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指定期限內將所布纜線拆除;其未自行拆除者,得由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代為拆除及處置,並向原經營者請求償還所支出之必要費用。
  18. 行政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3條 …人員:執行業務之過程必須接觸個人資料之人員,包括票據交換所之定期或不定期契約人員及派遣員工。
  19. 行政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4條 …代表及個人資料內評代表。個人資料管理代表非由總經理擔任時,應定期就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組織執行任務情形向總經理提出書面報告。
  20. 行政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6條 票據交換所應定期檢視應遵循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令,並據以訂定或修訂本計畫。
  21. 行政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7條 …,清查所保有之個人資料,界定其納入本計畫之範圍並建立清冊,且定期確認其變動情形。
  22. 行政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17條 …中,正確性不受影響。二、當確認資料有錯誤時,應適時更正。三、定期檢查資料之正確性。因可歸責於票據交換所之事由,未為更正或補充之個人資料,應訂定於更正或補充後,通知曾提供利用對象之程序。
  23. 行政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18條 票據交換所應定期確認其所保有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是否消失,或期限是否屆滿,若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遵守本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
  24. 行政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20條 …設定所屬人員不同之權限並控管之,以一定認證機制管理其權限,且定期確認權限內容設定之適當與必要性。三、要求所屬人員負擔相關之保密義務。
  25. 行政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21條 …取適當之加密機制,儲存備份資料之媒體,亦應以適當方式保管,且定期進行備份資料之還原測試,以確保備份之有效性。六、儲存個人資料之媒體於廢棄或移轉與他人前,應確實刪除媒體中所儲存之資料,或以物理方式破壞之。七、妥善保存認證機…
  26. 行政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23條 …、認證機制使用帳號及密碼之方式時,使其具備一定安全之複雜度並定期更換密碼。三、於電腦、相關設備或系統上設定警示與相關反應機制,以對不正常之存取為適當之反應與處理。四、對於存取個人資料之終端機進行身分認證,以識別並控管之。…
  27. 行政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25條 票據交換所為確保本計畫之有效性,應定期檢查本計畫是否落實執行。
  28. 行政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27條 …員違反權限行為之紀錄。九、因應事故發生所採取行為之紀錄。十、定期檢查處理個人資料之資訊系統之紀錄。十一、教育訓練之紀錄。十二、本計畫稽核及改善程序執行之紀錄。
  29. 行政廣播電視法 第45條 …。五、被處分停播期間,擅自播送節目或廣告者。六、一年以內已受定期停播處分二次,再有違反本法規定情事者。前項第一款情形,在判決確定前,主管機關得先予停播。
  30. 行政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及查核辦法 第3條 符合前條規定之申請人,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定期公告為被連署人,載明下列事項:一、被連署人名單。二、徵求連署之期間。三、提出連署書件之期間、時間及地點。四、法定連署人數。前項第四款法定連署人數,為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告發布前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