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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 第12條 …九十計算。二、以申報繳費當期之定檢申報總水量計算。三、依規定設置水量自動監測設施者,得以申報期間傳輸之自動監測數據累加計算其排放水量。四、依規定無須定檢申報者:(一)依累計型流量計測設施量測之排放水量計算。(二)畜牧業依…
  2. 行政機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果。前項第一款第二目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檢驗測定機構,屬申請人設置者,不得執行涉及車型審驗及新車抽驗測試。第一項車型審驗適用排氣測試,應依附錄一規定辦理。
  3. 行政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及警告通知作業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之公私場所,其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所記載製程、儲槽之原(物)料及產品種類,使用附表所列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管制物質(以下簡稱管制物質),應擬訂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
  4.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4條 …六平方公尺以上之圖說。營業面積應實際作為營業用途;檢驗線不得設置於人行道、騎樓及防火巷。(六)其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二、加油站:(一)申請表。(二)加油站經營許可執照或政府機關核准之證明文件。(三)負…
  5.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2條 …點及檢驗時間,應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執行。五、設置與主管機關之監控站網路連線,並依主管機關之規定,定期傳輸檢驗資料至指定地點備查。六、排氣檢驗及排氣分析儀保養校正應作成紀錄,並保存二年,以備查核。七、機車排…
  6.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縣(市)主管機關得委託專業技術機構或固定式機車排氣檢驗站,設置移動式機車排氣檢驗站。前項移動式機車排氣檢驗站之管理準用第九條至第十四條及第十七條規定。
  7. 行政空氣品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 第2條 …十三條所定空氣品質監測站之種類如下:一、一般空氣品質監測站:設置於人口密集及可能發生高污染、人員曝露之平均污染濃度或能反映較大區域空氣品質分布狀況之地區。二、交通空氣品質監測站:設置於交通流量頻繁或能反映因交通排放發生高…
  8. 行政空氣品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 第3條 空氣品質監測站之設置及其站址之選定,中央主管機關應以反映全國性、跨縣市及長期空氣品質狀況為目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以反映當地污染情形為目的,各級主管機關並應考量下列因素選定站址:一、欲設置之空氣品質監測站種類。二…
  9. 行政空氣品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空氣品質監測站之站數設置原則如下:一、一般空氣品質監測站應設置站數之最低數量規定如附表一。但各級主管機關設置之監測站連續三年以上符合空氣品質標準且提出空氣品質監測站調整計畫者,得酌減之。二、一般空氣品質監測站以外之其他種…
  10. 行政空氣品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空氣品質監測站之採樣口設置原則如下:一、不直接受煙道及排氣口等污染影響之處所。二、避免採樣口附近障礙物對氣流及污染物濃度之干擾。三、避免採樣口附近建築物或障礙物表面對污染物濃度之影響。四、依監測站附近污染物垂直方向濃度分…
  11. 行政空氣品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依附表三設置空氣品質監測站之測定項目。
  12. 行政空氣品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 第8條 各級主管機關設置空氣品質監測站應訂定品質保證計畫書據以執行,定期檢討修正。
  13. 行政空氣品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 第12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設置之空氣品質監測站應與中央主管機關連線。中央主管機關應整合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連線之空氣品質資料,公布空氣品質狀況;各級主管機關應將監測所產生原始資料公開於網頁。
  14. 行政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第2條 …鏤空材料製作之拒馬或紐澤西護欄等實體隔離設施。五、防溢座:指設置於營建工地圍籬下方或洗車設備四周,防止廢水溢流之設施。六、防塵布:指以布料、帆布或塑膠布等材料製作,防止粉塵逸散之設施。七、防塵網:指以網狀材料製作,防止粉…
  15. 行政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第5條 營建業主於營建工程進行期間,應設置工地標示牌。前項標示牌內容,應載明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管制編號、工地負責人姓名、電話及當地環保機關公害檢舉電話號碼。
  16. 行政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營建業主於營建工程進行期間,應於營建工地周界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及防溢座,圍籬高度規定如附表二。但道路轉角或轉彎處十公尺以內者,得設置半阻隔式圍籬。道路、隧道、管線或橋樑工程臨接道路寬度八公尺以下或施工工期未滿三個…
  17. 行政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第9條 …裸露區域,並記錄用水量備查。六、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七、設置自動灑水設備,灑水範圍應涵蓋裸露區域。前項防制設施應達裸露區域面積之百分之七十以上;屬第一級營建工程者,應達裸露區域面積之百分之九十以上。裸露區域扣除採行前…
  18. 行政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設置洗車台,且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洗車台四周應設置防溢座或其他防制設施,防止洗車廢水溢出工地。二、設置廢水收集坑。三、設置具有效沉砂作用之沉砂池。前項營建工程無…
  19. 行政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第11條 …主於營建工程進行期間,應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外緣或結構體上設置下列可抑制粉塵之設施之一:一、防塵網。二、防塵布。三、自動灑水設備,灑水範圍應涵蓋結構體。
  20. 行政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第12條 …道輸送。四、以人工搬運。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管(孔)道出口,應設置抑制粉塵逸散之圍籬並灑水。
  21. 行政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第14條 …工程進行拆除期間,應採行下列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之一:一、設置加壓噴水設施,並於拆除作業期間持續噴水。二、於結構體包覆防塵布。三、於結構體四周設置高度達二.四公尺之阻隔設施。前項屬第一級營建工程者,應至少同時採行第一款…
  22. 行政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第15條 …營建工程進行期間,應於具有排放粒狀污染物質之排氣井或排風口,設置旋風分離器、袋式集塵器或其他有效之集塵設備。
  23. 行政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第17條 …從事破(粉)碎、研磨、切割、刨除或其他易致粉塵逸散之操作,應設置或採行下列有效收集或抑制粉塵逸散設施之一:一、設置局部集氣系統,將粒狀污染物質收集及處理後排放。二、設置加壓噴水設施,並於操作期間持續噴水。
  24. 行政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8條 …程施工規模達下列條件之一者,營建業主應依附表四及附表五規定,設置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監測儀表及攝錄影監視系統(至少須具備二支以上攝影鏡頭),並依表列項目及頻率進行記錄,記錄之影像及資料應保存一個月備查:一、工地面積達一萬平…
  25. 行政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第19條 營建業主未能依本辦法規定設置或採行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監測設施者,得提出同等防制效率或功能之替代方法,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為之。
  26. 行政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用水水質標準之證明文件。四、飲用水設備圖說。五、含管線配置之設置地點簡圖。六、飲用水設備維護管理說明書。七、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前項飲用水設備應以每一台飲水機或飲水檯為單位,分別取得登記使用證明。依第一項規定取得登記…
  27. 行政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註銷其登記使用證明。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於有效期限屆滿後仍繼續設置及使用該飲用水設備,得於有效期限屆滿日前三個月至五個月期間內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不得超過前項規定。前項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應檢具下列文…
  28. 行政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行定期維護工作,其屬本條例第八條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公私場所設置飲用水設備者,應依申請登記時檢具之飲用水設備維護管理說明書執行定期維護工作。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應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辦理維護,每月至少一次,並將每次維護內容詳…
  29. 行政陶瓷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3條 …標程序已訂立工程施作契約之污染源。但既存污染源符合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之變更條件者,以新設污染源論。三、噴霧乾燥塔:指將含有水分之泥漿經霧化後與大量熱空氣接觸之設備。四、烘乾設備:指將已成…
  30. 行政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第2條 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違反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者,除依附表所列情事裁處外,依行政罰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應審酌違反本法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