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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0 / 200 頁-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4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訪查認證之設施場所,並命其就環境教育實施狀況提供必要資料。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或專業評鑑機構,於通過認證或展延之日當年起算第三年,對認證之設施場所實施評鑑。受評鑑單位需提出評鑑自評報告;其自評報告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6條 設施場所依第四條及第九條第一項檢送之申請文件有虛偽不實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撤銷其認證。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7條 設施場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認證:一、環境教育執行成果內容不實。二、無正當理由拒絕中央主管機關之訪查或提供必要資料。三、申請人喪失對該設施場所之所有權、管理權或使用權。四、申請人之政府機關核准設立、登記…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設施場所認證之核發、撤銷或廢止,應公開於中央主管機關之網站。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9條 …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其所屬或主管業務範圍之設施場所認證、評鑑、撤銷、廢止及管理事項。前項受委託機關辦理設施場所認證審查之收費基準,準用第五條及第九條第一項規定。
- 行政指定公營事業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3條 …機關於協商公營事業同意後,得指定公營事業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以下簡稱公營事業清除處理設施)接受主管機關、執行機關或其他事業之委託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前項指定由中央主管機關或公營事業清除處理設施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
- 行政指定公營事業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4條 經指定機關指定之公營事業清除處理設施,其從事業務範圍及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規定如下:一、廢棄物清除設施:(一)從事一般事業廢棄物及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除業務者,應置專任乙級以上清除技術員二人,其中甲級清除技術員至少一人。(二)從…
- 行政指定公營事業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5條 …制。前項指定文件之核發,依下列規定為之:一、公營事業清除處理設施屬新設者,應於依法令規定興建竣工完成設置後,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經指定機關審查後核發指定文件。二、公營事業清除處理設施屬既設者,應與指定機關進行協商後,由指定機…
- 行政指定公營事業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6條 …數量。二、清除或處理之工具、方法、設備、場所。設置處理或清理設施者應含廢棄物中間處理及最終處置之地點及數量。三、處理方法之操作條件及處理後廢棄物性質(包括收集頻率、收集點及分類標準)。四、指定期限。五、公營事業或其清除處…
- 行政指定公營事業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7條 …、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等情形作成營運紀錄,隨其清除、處理設施存放,以供查核。公營事業除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前項營運紀錄者外,應以書面方式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十五日前,向清除處理設施所在地…
- 行政指定公營事業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9條 公營事業應於設備、機具、設施明顯處或處理場(廠)入口處標示機構名稱、聯絡電話及指定機關指定文件字號。
- 行政指定公營事業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1條 公營事業或其清除處理設施因故暫停營業一個月以上者,公營事業應於滿一個月後十五日內,向指定機關申報;指定機關為中央主管機關者,其申報時並應副知清除處理設施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營事業或其清除處理設施因故無法繼…
- 行政指定公營事業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2條 …清除、處理業務。但已從事清除、處理而未完竣者,應依清除、處理設施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指示辦理,所需費用由公營事業自行負擔。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應變圍堵器材或設施:指可吸收、吸附或局限外洩之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以下簡稱毒性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擴散至環境之器…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管理辦法 第3條 …容器及包裝種類,為防止其排放或洩漏,所應具備之緊急應變工具及設施項目如下:一、阻止或減少毒性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洩漏之工具、材料。二、應變圍堵器材或設施。三、攜帶式洩漏偵檢器材。但攝氏二十五度一大氣壓條件下,該化學物質…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5條 …)主管機關連線之運作人(以下簡稱連線運作人),其自動偵測記錄設施連線方式,應依附件規定辦理。前項偵測設備連線發生故障,連線運作人應以網路或電話方式回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輔導獎勵辦法 第3條 本部為促進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以下簡稱設施場所)之發展,得視設施場所之需求,提供下列輔導措施:一、申請設施場所認證之法令諮詢及輔導。二、輔導提昇設施場所環境教育效能及人員培訓。三、補(捐)助設施場所辦理環境教育。四、其他與…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輔導獎勵辦法 第4條 前條第三款補(捐)助之對象及項目為認證有效期內之設施場所,辦理環境教育之相關費用。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輔導獎勵辦法 第5條 本部為鼓勵設施場所推動環境教育,得依每年編列之預算數訂定補(捐)助計畫,接受設施場所申請補(捐)助其辦理環境教育之相關費用。補(捐)助案金額、案件數、申請計畫書撰寫格式、項目及審查作業等,由本部於該年度補(捐)助計畫訂定…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輔導獎勵辦法 第6條 評鑑優異之設施場所,其次一年度所申請之補(捐)助,本部得列入優先考量。評鑑優異之設施場所以公開方式進行表揚,並頒給獎狀、獎座或獎牌。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輔導獎勵辦法 第8條 受本部補(捐)助之設施場所,應於受補(捐)助年度提供參加環境教育者門票費、解說費、材料費、設施使用費或其他與環境教育有關費用之優待,並載明於補(捐)助案申請計畫書。未提供前項優待者,本部得廢止補(捐)助並追還已撥金額。
- 行政環境教育機構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3條 …之各級政府機關(構)。二、設有環境相關系所或具有辦理相關訓練設施之大學或獨立學院。三、曾自行或受託辦理環境相關訓練或研習課程,一年累計達八十小時以上依法設立之法人。
- 行政環境教育機構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4條 …置之環境教育人員,連續三年以上未配置於環境教育機構或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者,應檢附申請日前一年內參加各級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環境教育機構所辦理之環境教育法規或政策相關訓練三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第一項第三款第二目規定之授課師資,…
-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20條 …造、輸入或販賣該物品之業者,應以下列指定方式辦理,並設置必要設施;其執行成果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一、提供使用過之物品回收服務。二、重複填充。三、提供租賃、押金回收或回購服務。四、提供維修服務及設置維修站點。五、提供一定…
-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25條 …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再生資源再使用之清運、貯存方法、設施規範、再使用規範、紀錄、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得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再生資源再生利用之清運、貯存…
-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26條 …關得指定前項生產者責任組織應依指定之目標、循環利用方式及必要設施,規劃循環利用計畫,並於公告期限內檢具該計畫送請中央主管機關審查,並依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計畫辦理。生產者責任組織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傳輸方式定期申報循…
-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40條 …、違反依第二十五條第二項或第四項所定辦法有關清運、貯存方法、設施規範、再使用或再生利用規範、紀錄或管理之規定。三、違反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所定辦法有關限制、禁止、許可事項或許可期限之規定。四、違反第二十九條申報規定。
-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42條 …延長使用目標、方式之規定,或違反依同條第二項所定辦法有關必要設施設置方式、物品延長使用執行成果備查之規定。
-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44條 …延長使用目標、方式之規定,或違反依同條第二項所定辦法有關必要設施設置方式、物品延長使用執行成果備查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