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其所屬或主管業務範圍之設施場所認證、評鑑、撤銷、廢止及管理事項。
前項受委託機關辦理設施場所認證審查之收費基準,準用第五條及第九條第一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