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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41條 農業主管機關專案輔導之農業計畫所需使用地,得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2.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42條 …其核定計畫內容之土地使用性質,申請變更編定為適當使用地;其於農業區供住宅使用者,變更編定為甲種建築用地。前項核定計畫附有條件者,應於條件成就後始得辦理變更編定。
  3.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42-1條 …縣(市)政府建築管理、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原住民、水利、農業、地政等單位及有關專業人員會勘認定安全無虞,且無其他法律禁止或限制事項者,得依其核定計畫內容之土地使用性質,申請變更編定為適當使用地。於山坡地範圍外之農業區…
  4.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43條 特定農業區、森林區內公立公墓之更新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依其核定計畫申請變更編定為殯葬用地。
  5.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45條 …築基地面積不得超過三百三十平方公尺。前項土地於山坡地範圍外之農業區者,變更編定為甲種建築用地;於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及山坡地範圍內之農業區者,變更編定為丙種建築用地。符合第一項規定之原住民保留地位屬森林區範圍內者,得申請…
  6.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46條 …容之土地使用性質,申請變更編定為適當使用地。於山坡地範圍外之農業區者,變更編定為甲種建築用地;於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及山坡地範圍內之農業區者,變更編定為丙種建築用地。
  7.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46-1條 …容之土地使用性質,申請變更編定為適當使用地。於山坡地範圍外之農業區者,變更編定為甲種建築用地;於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及山坡地範圍內之農業區者,變更編定為丙種建築用地。
  8.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52-1條 …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審議規範核准。四、屬地方需要並經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專案輔導設置之政策性或公用性農業產銷設施。五、申請開發遊憩設施之土地面積達五公頃以上。六、風景區內土地供遊憩設施使用,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基於觀光…
  9.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57條 特定農業區或一般農業區內之丁種建築用地或取土部分以外之窯業用地,已依本規則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七日修正發布生效前第十四條規定,向工業主管機關或窯業主管機關申請同意變更作非工業或非窯業用地使用,或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
  10. 行政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 第2條 …劃分如下:一、關於水源涵養、國土保安及自然保育之認定,中央為農業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縣(市)為縣(市)政府。二、關於環境保護之認定,中央為環境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縣(市)為縣(市)政府。三、關於政府計畫供公共建設…
  11. 行政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 第3條 依本辦法辦理放領之國有耕地,指供農業使用,經依法完成總登記,編定為農牧用地,且在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以前經依法放租之國有土地。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放領:一、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二、政府計畫開發為新市區、新社區…
  12. 行政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 第5條 合作農場或其他與農業有關之團體(以下簡稱農業團體)於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以前已承租國有耕地者,由該土地管理機關與其承租人終止租約,並依規定與合作農場場員、農業團體會員重新訂立租約後放領與本辦法發布時使用該土地之合…
  13. 行政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 第11條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現場調查時,應會同農業機關及放租機關逐筆調查,確認下列事項,並通知承租人備具身分證明文件到場指界:一、現使用人與國有耕地放領清冊所載承租人相符。二、耕地現供農業使用。三、承租耕地界址…
  14. 行政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第2條 …及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者,不得增加。前項所稱主要作物,係指依當地農業習慣種植最為普遍之作物,或實際輪植之作物;所稱正產品,係指農作物之主要產品而為種植之目的者。
  15. 行政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第29條 耕地依農業發展條例規定經營者,從其規定。
  16. 行政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 第4條 …及土地重劃之協調推動及成果維護事宜。其組織由內政部會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原住民委員會定之。農村社區更新協進會得聘請專家、學者參與規劃、諮詢。
  17. 行政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 第6條 …有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異議時,主管機關應予調處。第一項規劃應考量農業發展、古蹟民俗文物維護、自然生態保育及社區整體建設。
  18. 行政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第2條 …失或標示變更登記。(十二)工程施工。(十三)辦理抵價地分配及農業專用區配售。(十四)地籍整理。(十五)囑託辦理開發完成後土地所有權登記或管理機關變更登記。(十六)辦理抵押權或典權登記。(十七)土地之處分。(十八)財務結算…
  19. 行政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第32-2條 區段徵收範圍內農業專用區土地之配售,以公開抽籤及自行選擇配售街廓為原則。農業專用區規劃時,應考量都市計畫整體規劃、區段徵收財務計畫及原土地所有權人繼續從事耕作之意願。配售之土地以耕作單元為規劃原則。耕作單元配售之價格得加…
  20. 行政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第33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抵價地、管理機關領回土地及農業專用區土地分配完竣後,應依分配結果清冊及分配結果圖,實地埋設界標,辦理地籍測量。
  21. 行政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第34條 地籍測量之面積與抵價地、管理機關領回土地及農業專用區土地分配結果清冊所載面積不符時,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依地籍測量結果釐正分配結果清冊面積。地籍測量後,主管機關應以實際測量之面積核計土地所有權人實際領回抵價地之面積…
  22. 行政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第42條 …遷戶安置計畫執行情形。(六)管理機關領回土地分配情形。(七)農業專用區土地配售情形。(八)工程施工。(九)地籍整理及交地。(十)土地之處分。五、財務收支情形。六、效益評估。七、檢討及建議。八、檢附位置圖、徵收前後地籍圖、…
  23. 行政國土測繪成果資料收費標準 第3條 …形圖正射影像、第八款三維建物模型及三維實景影像網格模型。三、農業部或其所屬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航測及遙測分署申請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資料。四、交通部或其所屬機關申請前條第四款臺灣地區交通路網圖數值資料檔。五、財政部賦稅署申請…
  24. 行政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國有耕地,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國有農牧用地。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日修正施行前,已以國有耕地放租或出租,而非屬前項之國有耕地,仍作農作、畜牧使用者,適用本辦…
  25. 行政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 第6條 …耕人或繼受其耕作之現耕人,並願繳清歷年使用補償金者。二、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專案輔導之青年農民。三、實際耕作毗鄰耕地之耕地所有權人。四、實際耕作毗鄰耕地之耕地承租人。五、農業學校畢業青年或家庭農場從事農業青年。六、最近五年內…
  26. 行政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 第10條 國有耕地放租,其租佃之相關事項,依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辦理。但於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八日前已承租國有耕地者,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規定辦理;非屬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施行區域,依土地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辦理。山坡地範圍內國有…
  27. 行政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業主管機關興辦。農路、水路及有關工程,由縣(市)政府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以下簡稱農田水利署)興辦。其由農田水利署興辦者,應由縣(市)政府與農田水利署將工程規劃、設計、發包、施工、驗收、經費撥付、決算、業務聯繫等…
  28. 行政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25條 本條例第十六條所稱主要作物,係指當地農業習慣種植最普遍之作物,或實際輪植之作物。所稱主要作物損害最少之期間,係指主要作物收穫後次期主要作物種植前較長之休閒時間。
  29. 行政臺灣省耕地租約登記辦法(新890426訂定)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證明書一份。前項第五款所附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應以證明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為限。承租一宗耕地之一部者,並應提出地籍圖謄本及承租位置圖一式三份。
  30.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87條 市區道路工程之受益線及受益面為都市計畫農業區或保護區者,得申請緩徵工程受益費,於都市計畫分區使用變更後由主辦都市計畫單位以都市計畫變更副本函送經徵機關補徵之。但自該項工程受益費開徵之日起,滿五年仍未變更為其他使用分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