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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 90 頁-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67條 …上訴,應以上訴狀表明下列各款事項,提出於原懲戒法庭為之:一、當事人。二、第一審判決,及對於該判決上訴之陳述。三、對於第一審判決不服之程度,及應如何廢棄或變更之聲明。四、上訴理由。前項上訴理由應表明下列各款事項:一、原判決…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70條 …訴訟卷宗於懲戒法庭第二審,應於收到答辯狀或前項期間已滿,及各當事人之上訴期間已滿後為之。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88條 …明下列各款事項,並添具確定判決繕本,提出於懲戒法院為之:一、當事人。二、聲明不服之判決及提起再審之訴之陳述。三、再審理由及關於再審理由並遵守不變期間之證據。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96條 …戒法庭第一審懲戒處分之判決,因上訴期間屆滿、未經合法之上訴、當事人捨棄上訴或撤回上訴而確定者,書記官應即製作判決確定證明書,於送達受懲戒人主管機關之翌日起發生懲戒處分效力。懲戒法庭第二審懲戒處分之判決,於送達受懲戒人主管…
- 司法公務員懲戒案件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 第2條 當事人居住於臺灣地區者,其在途期間之標準如下表:┌─────┬──────┬──┐│縣(市)別│在途期間日數│備考│├─────┼──────┼──┤│臺北市│││├─────┼──────┼──┤│新北市│二日││├─…
- 司法公務員懲戒案件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 第3條 當事人居住於大陸地區或港澳地區者,其在途期間均為三十七日。當事人居住於國外地區者,其在途期間之標準如下表:┌───┬──────┬──┐│地區│在途期間日數│備考│├───┼──────┼──┤│亞洲│三十七日││├──…
- 司法郵務機構送達行政訴訟文書實施辦法 第5條 …應顯示於正面透明欄內。行政法院已知或可得而知應受送達人與他造當事人之住居所相同,或應受送達人之同居人、受雇人、居住於同一住宅之主人或接收郵件人員為他造當事人時,應在行政訴訟文書封套上書明他造當事人之姓名及不得由其代收之文…
- 司法郵務機構送達行政訴訟文書實施辦法 第8條 …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規定之同居人或受雇人。接收郵件人員為他造當事人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 司法職務法庭懲戒判決執行辦法 第3條 職務法庭第一審之懲戒判決,因上訴期間屆滿、未經合法之上訴、當事人捨棄上訴或撤回上訴而確定者,書記官應即製作判決確定證明書,於送達受懲戒人所屬法院院長或檢察署檢察長之翌日起發生懲戒處分效力。職務法庭懲戒處分之第二審判決,於…
- 司法懲戒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34條 …規之法官助理之解聘,應召開考績委員會審查後為之。會議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 司法家事事件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方法院,以公告將本法所定家事事件,移送少年及家事法院,並通知當事人及已知之關係人。成立少年及家事法院之地區,原管轄之地方法院應即將家事事件之卷宗資料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已繫屬尚未終結者,移交少年及家事法院。二、已終結經上…
- 司法家事事件法施行細則 第3條 …百九十七條第四項所定得合併裁判情形外,不得裁定移送其他法院。當事人合意者,亦同。
- 司法家事事件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本法施行前已終結之家事訴訟事件,依本法為家事非訟事件,而經當事人上訴者,應由該判決之上訴審法院管轄。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3條 …家事法院就其受理事件之權限,與其他法院確定裁判之見解有異,而當事人合意由少年及家事法院處理者,依其合意。前項當事人之合意,應記明筆錄或以文書證之。當事人就少年及家事法院有無受理事件之權限而有爭執者,少年及家事法院應先為裁…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4條 …法院認為所受理事件之全部或一部非屬家事事件而不屬其管轄者,除當事人合意由少年及家事法院處理或少年及家事法院為統合處理認有必要或當事人已就本案為陳述而裁定自行處理者外,應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同一地區之普通法院。前項當…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5條 法院受理家事事件不屬其管轄者,除當事人有管轄之合意外,應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管轄法院。法院受理家事事件雖不屬其管轄,惟法院為統合處理認有必要或當事人已就本案為陳述者,得裁定自行處理。第一項當事人之合意,應記明筆錄或…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6條 法院受理家事事件,應即按事件之類型,分案處理。當事人相同者,得由法院於每年度終結前,由院長、庭長、法官舉行會議,決定次年度配分同一法官審理之事務分配規則。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9條 …五項所定戊類之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贍養費或扶養費家事事件,有依當事人之協議而為一定財產上之請求者,仍適用前項之規定。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1條 當事人得以書狀或言詞陳述是否允許旁聽之意見。法院允許旁聽者,應使當事人或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法院允許旁聽開庭,應載明於筆錄,並宣示理由。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2條 不公開審理之家事事件,法院認為適當時,得於徵詢兩造當事人或關係人之意見後,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方式告知當事人或關係人開庭期日。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5條 …理相關家事事件之參考。法院審理家事事件,依職權調查證據,斟酌當事人未提出之事實時,應使當事人或關係人有辯論或陳述意見之機會。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6條 …定於學校非上學時間、夜間或休息日。法院為前項期日之指定,應使當事人或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7條 當事人或關係人得以言詞或書面陳述得否與對造當事人、其他關係人隔別訊問之意見。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8條 …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人陳述意見或表達意願前,應徵詢有無與其他當事人或關係人隔別訊問之必要。陪同人並得陳述意見。陪同人得坐於被陪同人之側。第一項通知,應載明被陪同人之姓名。就有關被陪同人之住所、所在地或所涉事件之案由依法應…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9條 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人陳述之意見或意願,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隱私或陪同人、被陪同人之安全者,除法律規定應提示當事人為辯論者外,得不揭示於當事人或關係人。陪同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人陳述意見或表達意願之社會工作人員…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20條 …或依職權選任一人或一人以上為程序監理人。選任程序監理人,應使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被選任人以及已知之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但有礙難之情形或恐有害其健康或顯有延滯程序者,不在此限。前項意見之陳述,得以書面或本法第七十五條第…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21條 當事人或關係人已委任代理人者,法院除已無其他適當之人外,不得選任該代理人為其程序監理人。法院選任當事人委任之代理人為程序監理人時,該代理人已支領報酬者,不得再支領程序監理人之報酬。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23條 …人、被安置人而無支付能力。受監理人為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為當事人或關係人且有支付能力者,法院得命法定代理人預納之。前二項所定無支付能力之認定,得參酌法律扶助法第五條之規定認定之。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28條 …能之影響。法院為前項指示時,應具體指明會談之重點與範圍,並向當事人或關係人說明之。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34條 …感狀態、學習狀態、生活狀況、溝通能力及其他必要事項。二、評估當事人或關係人會談之可能性。三、進行親職教育或親子關係輔導之必要性。四、進行心理諮商、輔導或其他醫療行為之必要性。五、其他可連結或轉介協助之社會主管機關、福利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