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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7條 本基金存放國內外金融機構之外幣存款,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存放於全世界資產或資本排名前三百名以內或經國際知名或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事業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之銀行。二、存放同一銀行之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值百分之一。但…
  2.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8條 本基金以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盈虧分配基準日,並應於每年盈虧分配基準日後三個月內,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辦理盈虧分配。前項盈虧分配,依本基金當年度損益乘以個別勞工退休金專戶當年度每日結餘金額累計數後,除以本基…
  3.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9條 …。前項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之全年平均利率計算之收益,以基金運用局每月公告之最低保證收益率計算之全年平均利率為準,並按單利計算收益。前項全年平均利率,計算至百分率小數點第四位。第一項收益,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
  4.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11條 …,除已分配入專戶之收益外,尚未分配期間之收益,以勞工申請當月基金運用局公告最近月份之收益率,計算至申請當月止。前項所定收益率,計算至百分率小數點第四位。第一項收益不得低於依存儲期間以每年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之全年平均…
  5.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12條 …收益,除已分配入專戶之收益外,尚未分配期間之收益,以申請當月基金運用局公告最近月份之收益率,計算至申請當月止。前項所定收益率,計算至百分率小數點第四位。第一項收益低於依存儲期間以每年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之全年平均利率…
  6.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13條 勞保局為辦理本基金之收支及保管事宜,應訂定相關作業規範,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7.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14條 勞保局應將勞工退休金之收支及其積存金額,按月送基金運用局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基金運用局應將本基金運用情形,按月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8.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15條 基金運用局對本基金收支之預算及決算,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本基金會計事務之處理,基金運用局應訂定會計制度。
  9.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本基金之主管機關為勞動部。
  10.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由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委託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銀行)辦理,其中保管、運用,並得委託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臺灣銀行為辦理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得委託其他金融機構代辦;其委託契約應送請主管機關…
  11.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由各事業單位所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二、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五十條第一項所收繳之罰鍰。三、本基金孳息及運用之收益。四、其他經政府核定撥交之款項。
  12.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基金之支出範圍,限為支付勞工退休金及依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作為事業單位歇業時之資遣費。
  13.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本基金之運用範圍如下:一、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構。二、以貸款方式供各級政府或公營事業機構辦理有償性或可分年編列預算償還之經濟建設或投資支出之用。三、投資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四、投資國內外債務證券。五、投資國內…
  14.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7條 本基金投資外幣存款,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存放於中華民國境內之銀行或本國銀行海外分支機構。二、存放於全世界銀行資產或資本排名居前三百名以內或經國際知名或金融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事業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之銀行。三、存放…
  15.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8條 本基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應遵守下列投資比率限制:一、購入單一國外股票、債券、交易所買賣基金或境外基金之總成本,不得超過投資當時本基金淨額之百分之一。二、投資於任一國外股票、債券之總額,不得超過各該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三、投…
  16.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9條 本基金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應透過各國金融、證券、期貨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機構為之,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除保本型商品外,以不增加本基金財務槓桿為原則。二、配合國外投資之新臺幣與外幣間匯率避險需要,得於中央銀行所定相關規…
  17.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本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本基金運用所得於減除期末投資運用評價未實現利益,並補足前二年度累積短絀後,有超過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時,應以其超過部分之…
  18.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1條 臺灣銀行應依規定程序辦理基金收支之業務,並應按月將基金之收支運用概況報請主管機關審議。
  19.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2條 本基金收支之預算及決算,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本基金會計事務之處理,應訂定會計制度。
  20. 行政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第2條 …今後五年退休勞工人數。五、適用本法前,依營利事業設置職工退休基金保管運用及分配辦法規定提撥之退休基金。六、適用本法前,投保有關人身保險,但以其保險給付確能作為勞工退休準備金者為限。
  21. 行政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第5條 …融機構支付。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依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墊償勞工退休金或資遣費後,在墊償金額範圍內,得持憑勞工對雇主之執行名義,請當地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辦理。
  22. 行政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各事業單位適用本法前,依營利事業設置職工退休基金保管運用及分配辦法提撥之退休基金,得移入本辦法規定之該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內存儲,併同處理。
  23. 行政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當地主管機關及勞保局得視實際需要,函請受指定保管運用勞工退休基金之金融機構提供有關資料。
  24. 行政勞動部主管職工福利委員會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條 …理。前項所定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公開之各號企業會計準則公報及其解釋。但財團法人得因實際業務需要,採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25. 行政勞動部主管職工福利委員會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8條 …入及流出。三、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增加與減少債務、其他負債、基金及支付利息所產生之現金流入及流出。四、現金與約當現金之淨增(淨減):本期業務、投資及籌資活動所產生之現金流入大於現金流出之數,為現金及約當現金之淨增;反之,…
  26. 行政勞動部主管職工福利委員會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9條 淨值變動表依決算性質製作,其內容包括基金與累積餘絀與淨值其他項目之期初餘額、本期增減情形及期末餘額。
  27. 行政勞動部主管職工福利委員會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0條 …資源之方式償付。三、淨值:全部資產減除全部負債後之餘額,包括基金及累積餘絀等。前項第一款所定資產之內容如下:一、流動資產:現金及其他將於一年或一業務週期內(以較長者為準)變現、出售或耗用之資產。二、投資及長期應收款:因業…
  28. 行政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21條 本準則補助所需經費來源如下:一、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二、直轄市、縣(市)政府編列預算。三、其他收入。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務狀況予以補助。
  29. 行政身心障礙者創業輔導服務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8條 …需經費,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或由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支應。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務狀況,予以補助。
  30.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18條 本準則所需經費來源如下:一、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二、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三、其他收入。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務狀況予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