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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競選罷免廣告刊播及其留存紀錄辦法 第6條 …規定為之。但其廣告長度不足三秒者,應以廣告之標籤,方便民眾作系統之搜尋及查看。
  2.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3條 …內專供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與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引接線纜及設置電信設備之專用空間。三、電信機械設備:指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使用於建築物內之電信交換設備、電信傳輸設備、電信終端介面…
  3.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4條 …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及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務之系統經營者協商,並由所有人增設。依第一項與前項規定設置專供該建築物使用之電信設備及空間,應按該建築物用戶之電信及有線廣播電視服務需求,由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
  4.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5條 …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之公眾電信網路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之有線廣播電視相關設備,應設有明確之責任分界點。
  5.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備者,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設置於建築物端子板之電介接端子為責任分界。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二、建築物引進光纜者:(一)建築物設置光終端配線架或光纜用總配線箱者,以光終端配線架或…
  6.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7條 建築物責任分界點以外之公眾電信網路與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由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及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務之系統經營者設置及維護。但社區型建築物內建築物間之管線設施,得由建築物起造人或所有人設置,由所有人…
  7.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8條 …線及出線匣等設備。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與系統經營者於前項建築物內提供電信及有線廣播電視服務時,應設置下列電信設備:一、銜接公眾電信網路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之引接電纜或光纜。二、經營者端子板或光纜配線箱(…
  8.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本條文有附件第11條 …表,附件二),洽請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及系統經營者諮商辦理引進管、電信室或總配線箱,及線纜之位置等事項。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及系統經營者受理前項洽辦後,應各於七個工作日內完成洽辦事…
  9.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13條 …其空間經審驗合格,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及系統經營者始得使用。但非屬本會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公告之建築物,不在此限。
  10.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14條 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及系統經營者應妥善保存完成洽辦之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電子檔或原件,供本會查核。各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及系統經營者均無法辦理第十一條所定事宜時,應共同成立建築物屋內外…
  11.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15條 …符本規則之規定時,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及系統經營者得不予銜接提供服務,以維公眾電信網路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安全。
  12.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17條 …留空間及管線,並與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及系統經營者之電信設備分開設置。但經洽提供該建築物電信服務之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及有線廣播電視服務之系統經營者同意者,不在此限。
  13.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18條 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或系統經營者利用建置於電信室之電信設備,提供該建築物以外之用戶電信或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者,應事先徵求該建築物所有人同意;其補償,由電信事業或系統經營者與該建築物所有人協議之。
  14.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19條 …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建設其公眾電信網路或系統經營者建設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得有償使用建築物空間設置集線室及集線設備。
  15. 行政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 第2條 …定申請用戶號碼提供之資料、資料對應文件之影像檔及核對紀錄載入系統留存。六、企業客戶:指申請之用戶號碼係供法人、非法人團體、商號或政府機關(構)內部員工、業務或產品等用途使用之用戶。七、用戶號碼批發轉售服務:指向獲核配用戶…
  16. 行政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 第17條 …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二、提供其分配用戶號碼介面之管理。三、透過系統確認其用戶號碼使用型態是否與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之業務性質相符,或有異常使用情形。四、有關機關通知其用戶號碼違反法規之比例。為落實前項檢查事項之必要,獲核配用…
  17. 行政電信事業使用指定資料庫核對用戶身分查詢辦法 第3條 …資料庫(以下簡稱指定資料庫)指下列資料庫:一、內政部戶政資訊系統:設置於內政部戶政資訊系統之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查詢作業。二、防詐聯合風險管理系統資料庫:設置於內政部警政署之防詐聯合風險管理系統資料庫。三、移民署資料庫:…
  18. 行政電信事業使用指定資料庫核對用戶身分查詢辦法 第5條 …信服務時,除依前條規定核對用戶資料外,應再依防詐聯合風險管理系統資料庫,以下列身分資料核對其風險狀態:一、本國籍人士: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二、大陸及港澳人士:入出境許可證號。三、非本國籍人士:護照號碼或居留證統…
  19. 司法憲法法庭審理規則(110.06.30 訂定) 第26條 …聲請憲法法庭裁判案件,應按案件繫屬先後之順序編定號次,以電腦系統隨機輪分予大法官承辦,並由其所屬審查庭進行程序審查。
  20. 司法憲法法庭審理規則(110.06.30 訂定) 第30條 …庭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者,應將不受理裁定上傳於憲法法庭審判作業系統。於上傳之翌日起十五日內,有大法官三人以上提出書面意見認應受理者,由憲法法庭評決受理與否;未達三人者,審查庭應速將裁定公告並送達聲請人。應送憲法法庭評決之聲…
  21. 司法憲法訴訟卷宗保管歸檔及保存辦法 第17條 …第一項卷宗之銷毀,應將銷毀之卷宗目錄或清冊於憲法法庭審判作業系統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公告二個月,徵詢意見;如有提出延長卷宗保存之期限並具體敘明理由者,書記廳於經大法官行政會議議決通過後,抽出繼續保存。
  22. 司法憲法訴訟卷宗保管歸檔及保存辦法 第18條 …管理人員全程監督,並於銷毀之卷宗目錄或清冊及憲法法庭審判作業系統上登載銷毀之註記。已銷毀卷宗之目錄或清冊,應併同核准銷毀之文件永久保存。
  23. 司法商業事件使用電子書狀傳送辦法 第2條 …:一、法院:指最高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二、電子書狀傳送系統:指建置在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司法院服務平台)之商業事件電子書狀傳送系統。三、傳送方:指使用電子書狀傳送系統傳送文書者。四、傳…
  24. 司法商業事件使用電子書狀傳送辦法 第3條 …參加人、參與人或程序代理人,除別有規定外,應使用電子書狀傳送系統傳送、收受商業事件文書及收受訴訟文書。法院除裁判書及本法第十四條第四項所定情形外,應以電子書狀傳送系統傳送訴訟文書及收受、傳送商業事件文書。
  25. 司法商業事件使用電子書狀傳送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當事人、關係人、參加人、參與人或程序代理人使用電子書狀傳送系統傳送之商業事件文書,應以中文直式橫書書寫,依所定格式(附式)製作,並以電子書狀傳送系統限定之檔案大小及類型為之。傳送方傳送之商業事件文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傳送…
  26. 司法商業事件使用電子書狀傳送辦法 第5條 …項提出於法院之文書或呈現其內容之書面,法院認得以電子書狀傳送系統傳送者,應命其依本辦法傳送之。
  27. 司法商業事件使用電子書狀傳送辦法 第7條 …具結之結文,除別有規定外,應交由當事人或關係人以電子書狀傳送系統傳送至法院。前項具結之結文原本,應由當事人或關係人提出於法院。
  28. 司法商業事件使用電子書狀傳送辦法 第8條 傳送方於傳送商業事件文書、訴訟文書至電子書狀傳送系統時,發生提出或送達之效力,並得以電子書狀傳送系統之傳送紀錄證之。
  29. 司法商業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5條 …他文書,須陳述人簽名者,由審理端法院以電信傳真、電子書狀傳送系統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至受審理端處所,由陳述人確認內容並簽名後,再傳回審理端法院。前項以科技設備傳送筆錄及其他文書於審理端法院者,效力與提出文書同;審理端法院並…
  30. 司法商業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18條 …因前條之情形到場,乘坐交通工具,市內以搭乘公共汽車、大眾捷運系統、公共自行車,長途以搭乘火車、高鐵、公民營客運汽車、輪船為原則;如座位有等位者以經濟(標準)座(艙、車)位標準支給;遇有水陸交通阻隔無法通行,或指定到場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