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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6 / 194 頁- 司法法官法 第59-5條 職務法庭第二審案件應於六個月內審結。職務法庭第二審之判決,應經言詞辯論為之。但職務法庭認為不必要者,不在此限。前項言詞辯論實施之辦法,由懲戒法院定之。
- 司法法官法 第59-6條 對於職務法庭第一審案件之裁定,得提起抗告。但別有不許抗告之規定者,不在此限。
- 司法法官法 第60條 職務法庭審理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法官懲戒案件審理規則,由司法院定之。職務法庭審理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法官職務案件之程序及裁判,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行政訴訟法之規定。
- 司法法官法 第61條 …其事由而不為主張者,不在此限:一、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二、判決職務法庭之組織不合法。三、依法律或裁定應迴避之法官、參審員參與審判。四、參與裁判之法官或參審員關於該訴訟違背職務,犯刑事上之罪已經證明,或關於該訴訟違背職務受懲…
- 司法法官法 第62條 再審之訴,專屬為判決之原職務法庭管轄之。對於職務法庭就同一事件所為之第一審、第二審判決提起再審之訴者,由第二審合併管轄之。對於職務法庭之第二審判決,本於前條第一項第五款至第八款事由聲明不服者,雖有前二項之情形,仍專屬職務…
- 司法法官法 第63-1條 職務法庭法官或懲戒法院法官曾參與職務法庭之第二審確定判決者,於就該確定判決提起之再審訴訟,無庸迴避。
- 司法法官法 第65條 職務法庭認為再審之訴不合法者,應以裁定駁回之。
- 司法法官法 第66條 職務法庭認為再審之訴顯無再審理由者,得不經言詞辯論,以判決駁回之。再審之訴雖有理由,職務法庭如認原判決為正當者,應以判決駁回之。
- 司法法官法 第68條 再審之訴,於職務法庭裁判前得撤回之。再審之訴,經撤回或裁判者,不得更以同一原因提起再審之訴。
- 司法法官法 第69條 職務法庭懲戒處分之第二審判決,於送達受懲戒法官所屬法院院長之翌日起發生懲戒處分效力。受懲戒法官因懲戒處分之判決而應為金錢之給付,經所屬法院定相當期間催告,逾期未履行者,該院得以判決書為執行名義,囑託民事執行處或法務部行政…
- 司法法官法 第70條 …之決議,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監察院審查後認應彈劾者,移送職務法庭審理。
- 司法法官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1條 法官不列官等、職等。其俸給,分本俸、專業加給、職務加給及地域加給,均以月計之。前項本俸之級數及點數,依法官俸表之規定。本俸按法官俸表俸點依公務人員俸表相同俸點折算俸額標準折算俸額。法官之俸級區分如下:一、實任法官本俸分二…
- 司法法官法 第73條 …法官現辦事務所在之法院院長或機關首長應於每年年終,辦理法官之職務評定,報送司法院核定。法院院長評定時,應先徵詢該法院相關庭長、法官之意見。法官職務評定項目包括學識能力、品德操守、敬業精神及裁判品質;其評定及救濟程序等有關…
- 司法法官法 第74條 法官任職至年終滿一年,經職務評定為良好,且未受有刑事處罰、懲戒處分者,晉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已達所敘職務最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但任職不滿一年已達六個月,未受有刑事處罰、懲戒處分者,獎金折半發…
- 司法法官法 第75條 …遇調整而併銷。前項所稱待遇調整,指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之調整、職務調動(升)、職務評定晉級所致之待遇調整。
- 司法法官法 第76條 實任法官轉任司法行政人員者,視同法官,其年資及待遇,依相當職務之法官規定列計,並得不受公務人員任用法,有關職系調任及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之限制;轉任期間三年,得延長一次;其達司法行政人員屆齡退休年齡三個月前,應予回任法官…
- 司法法官法 第77條 …五歲,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醫院證明身體衰弱,難以勝任職務者,得申請停止辦理審判案件。前二項停止辦理審判案件法官,仍為現職法官,但不計入該機關所定員額之內,支領俸給總額之三分之二,並得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或公務…
- 司法法官法 第79條 …醫院證明身心障礙難以回復或依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停止職務超過三年者,得準用公務人員有關資遣之規定資遣之。前二項資遣人員除依法給與資遣費外,並比照前條規定,發給一次退養金。
- 司法法官法 第86條 …派以外,維護憲法及法律保護之公共利益,公正超然、勤慎執行檢察職務。本法所稱檢察官,指下列各款人員:一、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主任檢察官、檢察官。二、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檢察長、主任檢察官、檢察官。前項第二款…
- 司法法官法 第87條 …、曾任檢察官。四、曾任公設辯護人六年以上。五、曾實際執行律師職務六年以上,成績優良,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六、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法律學系或其研究所畢業,曾任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專任教授、副教授或助理…
- 司法法官法 第88條 …述意見。法務部設檢察官遴選委員會,掌理檢察官之遴選;已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檢察官之遴選,其程序、檢察官年齡限制、工作表現優良之認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定之。經遴選為檢察官者,應經研習;其研習期間、期間縮短或免…
- 司法法官法 第89條 …或第十八條規定,情節重大。五、違反偵查不公開等辦案程序規定或職務規定,情節重大。六、無正當理由遲延案件之進行,致影響當事人權益,情節重大。七、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適用法律之見解,不得據為檢察官個案評鑑之事由。第…
- 司法法官法 第90條 …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主任檢察官、檢察官之任免,轉任、停止職務、解職、陞遷、考核及獎懲事項。前項審議之決議,應報請法務部部長核定後公告之。第一項委員會之設置及審議規則,由法務部定之。法務部部長遴任檢察長前,檢察官人事審…
- 司法法官法 第93條 …用之妥適或統一追訴標準,認有必要時。二、有事實足認檢察官執行職務違背法令、顯有不當或有偏頗之虞時。三、檢察官不同意前條第二項之書面命令,經以書面陳述意見後,指揮監督長官維持原命令,其仍不遵從。四、特殊複雜或專業之案件,原…
- 司法法官法 第95條 前條所定監督權人,對於被監督之檢察官得為下列處分:一、關於職務上之事項,得發命令促其注意。二、有廢弛職務、侵越權限或行為不檢者,加以警告。
- 司法法官法 第101-1條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繫屬於職務法庭之案件尚未終結者,於本法修正施行後,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由職務法庭依修正後之程序規定繼續審理。但修正施行前已依法進行之程序,其效力不受影響。二、其懲戒種…
- 司法法官法 第101-3條 …四十八條施行前,已任法官遴選委員會委員、法官評鑑委員會委員及職務法庭法官者,任期至上開條文施行日前一日止,不受修正前任期之限制。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勞工身分之工等(級、員)、評價職位或其他與技工、工友性質相當職務年資所適用之法令核給退離給與者,不在此限。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所定合計總年資不得超過本法第十四條所定最高年資採計上限,且不得超過本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所定…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指公務人員經機關首長就所任職務職等相當且工作性質相近之其他人員(以下簡稱相當等級人員)工作表現質量進行評比,其工作績效與工作態度顯與一般質量表現有所差距並有具體事證,且於本機關已無職等相…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動申辦公務人員命令退休前,依序辦理下列事宜:一、對當事人進行職務調整,並作職能輔導或訓練;期間為一至三個月。二、就當事人工作表現與相當等級人員工作表現質量進行評比,並作成平時考核紀錄;期間為三至九個月。三、服務機關依前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