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75 / 200 頁- 行政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17條 …僱人員及聘僱期間之認定辦法,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 行政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19條 …澳門居民來臺灣地區就學,其辦法由教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 行政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20條 …港或澳門學歷之檢覈及採認辦法,由教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前項學歷,於英國及葡萄牙分別結束其治理前取得者,按本條例施行前之有關規定辦理。
- 行政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23條 …灣地區發行、製作、播映;其辦法由文化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 行政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30條 …許可或備查;其辦法由經濟部會同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 行政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32條 …門設立分支機構或子公司;其辦法由財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 行政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34條 …止之;其辦法由中央銀行會同其他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 行政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53條 違反依第三十四條所定辦法發布之限制或禁止命令者,處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中央銀行指定辦理外匯業務之銀行違反者,並得由中央銀行按其情節輕重,停止其一定期間經營全部或一部外匯之業務。
- 行政受託機構公開招募受益證券特殊目的公司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8條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
- 行政大陸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0條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
- 行政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 第10條 …約繼續辦理至契約期限到期為止;惟契約未定有期限者,應於本辦法發布施行起六個月內補正,否則該契約自動終止。
- 行政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 第21條 …行公會訂定之相關業務規章或自律公約及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發布之相關規定。
- 行政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 第23條 …委外,如有未符本辦法規定事項,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應於本辦法發布施行起一年內補正。
- 行政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 第24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行政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 第13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 行政金融機構兼營票券金融業務許可辦法 第9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行政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18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 行政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派駐證券交易所監理人員監理辦法 第8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行政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大陸工作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7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47條 …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且對消費者權益之保障,不得低於主管機關發布之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內容。發卡機構信用卡契約條款印製之字體不得小於十二號字。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48條 …得以複利計息。二、起息日不得早於實際撥款日,且應依據主管機關發布之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與範本之相關規定辦理三、不得將各項費用計入循環信用本金。四、不得將當期消費帳款計入當期本金計算循環信用利息。五、得計入…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56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2條 …四、發生重大訴訟案件。五、發生違反本條例或主管機關依本條例所發布命令之情事。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事項,應事先申報;第三款至第五款事項,應於知悉或事實發生之日起五個營業日內申報。本辦法所稱營業日係指國內證券市場交易日。
-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3-1條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對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十八日修正發布之條文施行前既有客戶,應於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重新辦理確認客戶身分程序並檢討其風險程度等級,但有下列情形時應立刻辦理之:一、對客戶資訊之真實性有所懷疑…
-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14條 …項、第十三條之二及第十三條之三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 行政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第8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 行政信用合作社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9條 本準則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之第七條第一項第六款、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及第十五條第二款應自一百零五會計年度適用。
- 行政信用合作社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20條 …九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本準則修正條文除已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政府捐助及經指定民間捐助財團法人監督管理辦法 第17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 行政期貨交易所設立標準 第17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一日施行。本標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