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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26條 主管機關得委任其所屬機關(構)、委辦地方自治團體或委託其他機關(構)、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以水下文化資產為標的之活動。前項受委任、委辦或委託之機關(構)、地方自治團體、民間團體或個人,於進行以水下文化資產為標的之活動前,應…
  2.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30條 …育及宣導:文宣資料之製作、展示及教育活動。七、經費來源。八、委託管理規劃。九、其他管理保護有關事項。前二項所指管理保護計畫之擬定、審議、公開展覽、管理方式、委託管理者之資格條件、委託之程序、期限、終止、監督及檢討基準等事…
  3.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36條 …護。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任其所屬機關(構)、委辦地方自治團體或委託其他機關(構)、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發掘出水之水下文化資產之展覽、教育或推廣活動。
  4. 行政科學園區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4條 …為之:一、產生者或再生利用者自行清運。二、產生者或再生利用者委託合法運輸業或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清除機構清運。
  5. 行政文化藝術採購辦法 第20條 …錄,得視為驗收紀錄。藝文採購驗收,得邀請專家學者協助驗收,或委託公正之學術或鑑定機構,辦理品質檢驗或提供鑑定。藝文採購驗收通過者,機關得發給結算驗收證明書。必要時得依廠商之需求,提供不同形式之實績證明。
  6.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護區劃設及管理辦法 第16條 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任其所屬機關(構)、委辦地方自治團體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團體進行保護區之保存、保護及管理行為。前項委託管理之受託人以具三年以上與水下文化資產保存、保護及管理相關經驗者為限。
  7.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護區劃設及管理辦法 第17條 依委託管理保護區管理保護計畫需辦理受託人公開評選時,應就下列項目評審並擇優委託之:一、受託人之受託管理保護計畫書內容。二、受託人之管理保護能力及過去實績。三、組織健全性。四、收支預算妥適性等事項。
  8.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護區劃設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委託管理期間,每次最長不得逾五年;期滿得依管理保護成效,辦理續約,續約期間每次最長不得逾五年。辦理前項續約時,受託人應於委託管理期限屆滿前,擬具工作報告及管理保護成效送委託機關審查,經審查營運績效良好且無違約情事,並經主…
  9.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護區劃設及管理辦法 第19條 委託管理保護契約之變更、終止或解除規定如下:一、因非可歸責於雙方之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造成水下文化資產之滅失、流失或契約難以執行者,雙方得變更、終止或解除一部或全部契約。二、因政府政策變更,委託機關得逕行終止或解除一…
  10.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護區劃設及管理辦法 第20條 主管機關對委託管理保護計畫之執行,應每年定期查核;對於保護區之委託管理保護情形,應予監督,並得每年至少二次派員到場檢查,或通知受託人提供必要之資料;受託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為達成水下文化資產保存、保護及管理目…
  11. 行政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第14條 …、政府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及公營事業辦理獎勵、補助、委託或採購文化藝術事務,應保障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之智慧財產權。前項智慧財產權保障之內容、範圍、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經濟部定之。
  12. 行政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第32條 政府得將本條例所定之獎勵或補助,委託文化藝術領域中適當之法人、機構或團體辦理。受委託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應將辦理獎勵或補助之規定,送委託機關核定。受委託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應訂定資訊透明及利益迴避相關規章,送委託機關備查…
  13. 行政科學園區社區用地配售及讓售辦法 第6條 …表、學者專家組成審查小組核定之。管理局提出前項建議價格前,得委託會計師查核開發成本。
  14. 行政科學園區社區用地配售及讓售辦法 第19條 …表、學者專家組成審查小組核定之。管理局提出前項建議價格前,得委託會計師查核開發成本。
  15.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十八款、第三十款及第三十一款規定管理局所掌理之事項,得視需要委託民間團體辦理之。
  16. 行政科學園區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13條 …撤銷或廢止許可後,其未完成之清除處理業務,應於限期內由原股東委託合法之清除、處理機構代為清理,並將執行完成之報告書提送管理局核備。
  17. 行政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 第6條 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得委託專業團體或學術機構,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管理維護之輔導、培訓。
  18. 行政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 第19條 …古遺址監管保護,應會商當地原住民族、部落或其他傳統組織,並得委託部落公法人、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參與考古遺址監管保護計畫之訂定、執行與管理。考古遺址所在之原住民族、部落或其他傳統組織,享有在合理時間及符合前項監管保護計畫規…
  19. 行政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 第20條 …失者詳細製作紀錄、傳習,或採取為保存維護所需之適當措施,並得委託部落公法人、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保存及維護。前項保存維護計畫,得包括無形文化資產之相關物件、工具及文化場所。
  20. 行政蒙藏族身分證明條例 第4條 …區縣級以上官署之族籍證明文件。二、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大陸地區旗縣、自治州級以上當局出具蒙藏族籍證明文件。三、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證明文件。
  21.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4條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得委託前項之機構或符合下列要件之民間團體為之:一、設立時,政府捐助財產總額逾二分之一。二、設立目的為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並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為…
  22.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4-2條 …會辦理。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或前項經行政院同意之各該主管機關,得委託第四條所定機構或民間團體,以受託人自己之名義,與大陸地區相關機關或經其授權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協商簽署協議。本條例所稱協議,係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間就涉及…
  23.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4-3條 第四條第三項之其他具公益性質之法人,於受委託協助處理事務或簽署協議,應受委託機關、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所定機構或民間團體之指揮監督。
  24.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4-4條 依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受委託之機構或民間團體,應遵守下列規定;第四條第三項其他具公益性質之法人於受託期間,亦同:一、派員赴大陸地區或其他地區處理受託事務或相關重要業務,應報請委託機關、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所定之機構或…
  25.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5條 依第四條第三項或第四條之二第二項,受委託簽署協議之機構、民間團體或其他具公益性質之法人,應將協議草案報經委託機關陳報行政院同意,始得簽署。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
  26.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5-2條 依第四條第三項、第四項或第四條之二第二項規定,委託、複委託處理事務或協商簽署協議,及監督受委託機構、民間團體或其他具公益性質之法人之相關辦法,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27.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7條 在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者,推定為真正。
  28.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8條 應於大陸地區送達司法文書或為必要之調查者,司法機關得囑託或委託第四條之機構或民間團體為之。
  29.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9條 …關機關從事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人員。三、受前款機關委託從事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公務之個人或法人、團體、其他機構之成員。四、前三款退離職或受委託終止未滿三年之人員。五、縣(市)長。六、受政府機關(構)委託、補…
  30.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25條 …,應由納稅義務人依規定稅率申報納稅,其無法自行辦理申報者,應委託臺灣地區人民或在臺灣地區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為代理人,負責代理申報納稅。前二項之扣繳事項,適用所得稅法之相關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