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術採購辦法 第20條 法規:文化藝術採購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藝術目 第20條 機關辦理驗收,如現場查驗有困難,得以書面或召開審查會方式辦理;其書面驗收文件或審查會紀錄,得視為驗收紀錄。藝文採購驗收,得邀請專家學者協助驗收,或委託公正之學術或鑑定機構,辦理品質檢驗或提供鑑定。藝文採購驗收通過者,機關得發給結算驗收證明書。必要時得依廠商之需求,提供不同形式之實績證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