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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35條 …執照,並吊銷其營業車輛牌照。個人經營小貨車貨運業者之車輛,因轉讓其他個人或公司行號或未經核准僱用他人駕駛,經撤銷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其營業車輛牌照,三年內不得再申請個人經營小貨車貨運業。
  2. 行政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 第5-1條 …所領用之車輛牌照,自核發牌照日起算一年內,不得辦理繳銷或過戶轉讓。
  3. 行政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4條 …之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三、自行使用、不得販售或轉讓該項車輛裝置之切結書。
  4. 行政船員法 第22條 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用人不得預告終止僱傭契約︰一、歇業或轉讓時。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船員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五、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雇…
  5. 行政寄行車輛駕駛人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處理準則 第7條 …執照後,不得將車輛再行寄行,或移轉行政管轄,該車之牌照亦不得轉讓與其他個或計程車客運業之公司或行號營業。申請人於辦理車輛過戶時,原出具同意書之車行不得無故拒絕,違者由監理機關逕行辦理過戶登記。
  6. 行政寄行車輛駕駛人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處理準則 第8條 …汽車運輸業繳銷補充之規定,但遞補車輛不得再有寄行情事,亦不得轉讓與其他計程車客運業之公司或行號營業,違者由監理機關註銷其車額及牌照。受寄車行拒絕同意過戶,經申請人訴請法院判決確定車輛及牌照均屬申請人所有,而申請人之債務已…
  7. 行政專用公路管理規則 第15條 專用公路之轉讓,應由受讓人檢附申請書及轉讓文件,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准後換發執照;如有租借、抵押或提供擔保時,應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備查。
  8. 行政船舶登記法施行細則 第33條 …更而為登記時,除依船舶登記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辦理外,應附送產權轉讓書、原登記共有人同意書、變更登記後共有人名冊,訂有契約者其契約、印鑑證明書。因共有人將部分產權轉讓於新共有人而為登記時,除依前項辦理外,應加附身分證明文件。…
  9. 行政商港法 第49條 …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船舶理貨業之營業許可證,不得出借、出租或轉讓。
  10.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28條 …始得營運。前二項航空站之籌設、興建、營運之申請、核准、出租、轉讓、撤銷或廢止之條件、註銷、停止營運或解散、經營投資、作業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11.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29條 …法人向民航局申請,經交通部會同有關機關核准設立經營;其出租、轉讓或廢止時,亦同。前項飛行場之經營人及管理人應以中華民國國民為限。
  12.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16條 …續處罰之:一、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核准設立、出租、轉讓或廢止飛行場者。二、違反第三十一條規定,未經核准設置、變更、廢止國境內助航設備或未依規定管理其各項設備者。
  13. 行政航空站籌設興建及營運管理辦法 第12條 …籌設許可、興建規劃書核准、興建核准與請領營運許可證,及航空站轉讓由新經營人請領營運許可證時,應分別繳納審查費、許可證費各新臺幣九千元。航空站營運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時,應申請換發營運許可證,並繳納換發之營運許可證費新臺幣二…
  14. 行政航空站籌設興建及營運管理辦法 第15條 航空站轉讓時,新經營人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二份,申請民航局會同有關機關會勘合格,報請交通部核准,並由民航局發給航空站營運許可證,始得營運:一、原航空站經營人轉讓同意書。二、營運管理手冊。三、供航空器起飛、降落及地面活動區域…
  15.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維修管理規則 第18條 出售或轉讓自航空器與其發動機、螺旋槳、各項裝備及零組件拆下之年限管制件時,應將其標示、適航掛籤或其他紀錄一併移轉。但該年限管制件在出售或轉讓前已銷毀者,不在此限。
  16.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16條 轉讓型別檢定證時,受讓人應檢附型別檢定證及轉讓契約文件報請民航局同意後,換發型別檢定證。
  17.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25條 轉讓補充型別檢定證時,受讓人應檢附補充型別檢定證及轉讓契約文件報請民航局同意後,換發補充型別檢定證。
  18.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1條 …型別設計要求後,發給製造許可證(附件十)。前項製造許可證不得轉讓。
  19.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53條 …質系統後,發給零組件製造者核准書。前項零組件製造者核准書不得轉讓。
  20.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59條 …定者,並應於技術標準件核准書註明之。前項技術標準件核准書不得轉讓。
  21. 行政民用航空運輸業聯營許可審查辦法 第4條 民用航空運輸業實施共用班號、票證免背書轉讓、聯合促銷及其他聯營事項,有足以影響生產、商品交易或服務供需之市場功能者,屬於公平交易法第十四條所稱聯合行為。
  22. 行政國內航線機場時間帶管理辦法 第2條 …民用航空運輸業不得將所獲得之時間帶視為永久取得專屬權,並不得轉讓予其他民用航空運輸業使用,但報經民航局核准後得互換之。
  23. 行政國內航線機場時間帶管理辦法 第3條 …經交通部核准合併者,其時間帶得依下列規定辦理,不受前條第二項轉讓之限制:一、合併之民用航空運輸業者得將原所獲得之時間帶,移歸合併後存續之民用航空運輸業者使用。二、合併之民用航空運輸業其關係企業之民用航空運輸業者,得將原所…
  24.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3條 觀光旅館業之興辦事業計畫審核、籌設、變更、轉讓、檢查、輔導、獎勵、處罰與監督管理事項,除在直轄市之一般觀光旅館業,得由交通部委辦直轄市政府執行外,其餘由交通部委任交通部觀光署執行之。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及觀光旅館業專用標識…
  25.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11條 …廢止公司登記,其籌設核准失其效力。申請經營觀光旅館業於籌設中轉讓他人者,應備具下列文件,報請交通部核准:一、轉讓申請書。二、有關契約書副本。三、轉讓人之股東會議事錄或股東同意書。四、受讓人之營業計畫書及財務計畫書。申請經…
  26.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31條 依本規則核准之觀光旅館建築物除全部轉讓外,不得分割轉讓。觀光旅館業將其觀光旅館之全部建築物及設備出租或轉讓他人經營觀光旅館業時,應先由雙方當事人備具下列文件,申請交通部核准:一、觀光旅館籌設核准轉讓申請書。二、有關契約書…
  27.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47條 …客房房型調整未涉用途變更者免收。(四)全部建築物及設備出租或轉讓案件,每件收取審查費新臺幣六千元。(五)合併案件,每件收取審查費新臺幣六千元。五、從業人員專業訓練報名費及證書費,各為新臺幣二百元。因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編…
  28. 行政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第16條 觀光遊樂業於興建前或興建中轉讓他人,應備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一、契約書影本。二、轉讓人之股東會議事錄或股東同意書。三、受讓人之經營管理計畫。四、其他相關文件。觀光遊樂業除前項情形外,原申請公司於興建前或興建中…
  29. 行政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第23條 觀光遊樂業經營之觀光遊樂設施除全部出租、委託經營或轉讓外,不得分割出租、委託經營或轉讓。但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觀光遊樂業將經營之觀光遊樂設施全部出租、委託經營或轉讓他人經營時,應由雙方當事人備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
  30.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11條 保險契約所載之相關事項,遇有任何變更,或保單權益之轉讓,被保險人應於事前或知悉後,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前項變更或轉讓,須經保險人簽批後始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