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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 164 頁-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48條 監獄依本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規定,為調查受刑人違規事項,對相關受刑人施以必要之區隔者,其區隔期間不得逾必要之程度。區隔期間,相關受刑人之教化、給養、衛生醫療、接見通信及其他處遇,仍應依本法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50條 …期、犯次或之前違規紀錄等資料;且監督機關申訴審議小組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申訴人主張之拘束。
- 行政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 第5條 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二款之情形,指基於受刑人調查分類之結果,依第三條第一項所定各監獄收容受刑人之類別,將受刑人送至適當之監獄,以利強化其個別處遇計畫及其他教化事項。
- 行政羈押法 第9條 被告入所時,看守所應調查與被告有關之資料。為實施前項調查,得於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或利用被告之個人資料,並得請求機關(構)、法人、團體或個人提供相關資料,機關(構)、法人、團體或個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第一項與被告有關之…
- 行政羈押法 第50條 …法人、團體或個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第一項與被告健康有關資料調查之範圍、期間、程序、方法、審議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定之。
- 行政羈押法 第66條 …之書信,不在此限:一、被告有妨害看守所秩序或安全之行為,尚在調查中。二、被告於受懲罰期間內。三、有事實而合理懷疑被告有脫逃之虞。四、矯正機關收容人間互通之書信。五、有事實而合理懷疑有危害看守所安全或秩序之虞。看守所閱讀被…
- 行政羈押法 第79條 …予執行。被告罹患疾病或有其他特別事由者,得停止執行。看守所為調查被告違規事項,得對相關被告施以必要之區隔,期間不得逾二十日。
- 行政羈押法 第96條 審議小組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申訴人主張之拘束,對申訴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
- 行政羈押法 第97條 申訴人於申訴程序中,得申請審議小組調查事實及證據。審議小組認無調查必要者,應於申訴決定中敘明不為調查之理由。
- 行政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44條 看守所依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四項規定,為調查被告違規事項,對相關被告施以必要之區隔者,其區隔期間不得逾必要之程度。區隔期間,相關被告之生活輔導、給養、衛生醫療、接見通信及其他處遇,仍應依本法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組織條例 第1條 經濟部為辦理全國地質礦產調查及研究,設中央地質調查所。
- 行政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組織條例 第2條 本所掌理左列事項:一、地質調查及各類地質圖之編製事項。二、各種基本地質科學之研究事項。三、工程地質、地下水地質及各種應用地質之調查、研究與服務事項。四、國內外能源及礦產資源之調查與探勘、開發之協助事項。五、各種天然地變發…
- 行政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組織條例 第10條 本所得以合約方式接受委託,承辦有關地質調查及專案研究工作。
- 行政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組織條例 第2條 …商、代理商及其他出進口廠商有關貿易之管理事項。八、國際市場之調查、分析事項。九、國際貿易之研究發展事項。十、其他有關國際貿易事項。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審核準則,由行政院定之。
-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第5條 …職掌如下:一、水資源專案工程計畫管理事項。二、水資源專案工程調查測設隊之成立與解編及調查與測設之執行事項。三、水資源專案工程環評及環境保護執行計畫之擬訂。四、水資源專案工程設計及計畫之地方說明會事項。五、水資源專案工程設…
-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第14條 …管理內部審核事項。十一、會計人員人事管理事項。十二、統計資料調查、蒐集、整理、審核、編製及分析事項。十三、其他有關歲計、會計及統計業務事項。
-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第4條 計畫課職掌如下:一、水資源調查、規劃、計畫擬訂及水資源工程規劃之設計事項。二、多元水資源開發工程技術研究事項。三、水資源之人文、地文、水文及生態研究分析與彙整。四、技術性中長程施政計畫及特定案件管制考核事項。五、專業訓練…
-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第15條 …水利業務統計制度。八、辦理職務上應用統計分析及專(個)案統計調查。九、統計資料之管理、提供、發布及統計書刊之編印。十、辦理主計人員之人事管理事項。十一、其他有關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辦事細則 第4條 企劃課職掌如下:一、集水區保育之資源調查、規劃及計畫擬訂。二、集水區保育之相關研究發展事項之推動。三、中長程計畫及特定案件之管制考核。四、水資源相關會議幕僚作業事項。五、災害緊急應變綜合業務事項。六、資訊作業計畫之規劃及…
-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所屬各分處辦事細則 第4條 …請適用從事轉運業務之核定事項。十、關於所轄區內事業投資人徵信調查事項。十一、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僑外資股份之轉受讓事項。十二、其他有關所轄區內事業投資業務事項。
-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所屬各分處辦事細則 第7條 …區內事業勞工資料之彙集統計事項。十一、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勞動力調查事項。十二、關於所轄衛生保健、勞工宿舍管理之業務督導事項。十三、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工作規則之審核事項。十四、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之督導及輔導組織…
-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辦事細則 第8條 …蒐集、計畫之擬訂、執行及成果統計編報。四、度量衡器糾紛案件之調查處理。五、度量衡違規案件之取締。六、本課主管度量衡業務法規、作業程序、訓練、檢校技術與方法之研究改進、蒐集及建議。七、度量衡器產品消費品安全國際合作業務之執…
-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辦事細則 第9條 …不合格通知書及單據、證書之保管。五、檢驗不合格案及違規案件之調查處理。六、各類規費之核計、催繳及銀行繳款擔保額度作業。七、本課主管業務之法規、作業程序、標準、訓練與方法之研究改進、蒐集及建議。八、一般、自由貿易協定及優惠…
-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辦事細則 第10條 …場監督管理措施與消費品安全業務之執行及宣導。二、涉違規商品之調查訪問、追蹤處理及行政罰鍰催繳。三、商品事故通報業務之執行。四、消費者申訴諮詢業務處理及服務。五、商品義務監視員之遴選、教育訓練、管理及舉發案件之追蹤處理。六…
- 行政地質災害委託調查及鑑定辦法 第2條 …害發生徵兆時,或於地質災害發生後,得委託下列對象為地質災害之調查及鑑定:一、由應用地質技師、大地工程技師、土木工程技師、採礦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水土保持技師或依技師法規定得執行地質業務之技師所設立之事務所。二、聘有應…
- 行政地質災害委託調查及鑑定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地質災害須為緊急之調查及鑑定,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一百零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者,其受委託者之資格條件仍應符合前條規定。
- 行政地質災害委託調查及鑑定辦法 第4條 受託調查及鑑定地質災害,應撰寫地質災害調查及鑑定報告,並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受委託者基本資料。二、調查及鑑定區域範圍。三、地質災害現地調查:(一)地質調查之項目、內容、方法及技術等。(二)地質調查之結果及相關圖說。四、地…
- 行政地質資料蒐集管理辦法(101.06.05 訂定) 第2條 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自行或委託辦理地質調查,應於報告完成後一個月內,將報告中地質調查相關之書、圖、文件等,以紙本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格式之電子檔提交中央主管機關。接受政府補助或獎勵之機構、團體、學校或個人辦理地質調查,應…
- 行政地質資料蒐集管理辦法(101.06.05 訂定) 第3條 …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格式之電子檔提交中央主管機關:一、相關地質調查資料。二、地質安全評估之相關地質調查報告。三、前二款資料或報告附屬之書、圖等文件。前項申請案資料所有人,應於申請案核准日起,妥善保存原始地質資料六個月。中央…
- 行政地質資料蒐集管理辦法(101.06.05 訂定) 第4條 前二條所指原始地質資料包括野外地質調查、現地試驗、實驗室分析之紀錄資料或經整理可資為研判、分析之紀錄、圖表、影像、照片、鑽探岩心或標本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