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課職掌下列事項:
一、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勞工組織之輔導推行事項。
二、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勞工福利之管理監督事項。
三、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勞工教育之推行督導事項。
四、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勞動條件督導及檢查事項。
五、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安全衛生督導及檢查事項。
六、關於所轄工廠開工前之檢查及開工許可之核發事項。
七、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危險性機器設備之檢查發證事項。
八、關於所轄勞資關係之促進協調及勞資糾紛之調處事項。
九、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勞資會議及團體協約之輔導推行事項。
十、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勞工資料之彙集統計事項。
十一、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勞動力調查事項。
十二、關於所轄衛生保健、勞工宿舍管理之業務督導事項。
十三、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工作規則之審核事項。
十四、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之督導及輔導組織監督委員會事項。
十五、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勞工保險及積欠工資墊償督導辦理事項。
十六、關於所轄區內事業性別工作平等業務督導事項。
十七、關於所轄區內事業聘僱外國人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之許可事項。
十八、關於所轄防護團及消防隊督導事項。
十九、關於所轄區內事業產官學研訓合作事項。
二十、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公害防治之輔導事項。
二十一、關於所轄環保許可審查業務事項。
二十二、關於所轄環境影響評估事項。
二十三、關於所轄環境保護站督導事項。
二十四、其他有關所轄勞工行政、勞動檢查等事項。
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3條分處長承管理處處長之命綜理處務,副分處長襄理處務,並設下列各課室:一、第一課二、第二課三、第三課四、第四課五、秘書室六、…
- 第4條第一課職掌下列事項:一、關於所轄區內事業申請設立、增資、減資、撤資、併購、轉投資及變更投資計畫之核辦事項。二、關於所轄投…
- 第5條第二課職掌下列事項:一、關於所轄區內事業限制輸出入貨品之審核簽證事項。二、關於所轄區內事業戰略性高科技貨品之輸出核可及進…
- 第6條第三課職掌下列事項:一、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公司登記及工廠登記之審查及證照核發事項。二、關於所轄動產擔保交易登記之核辦事項。…
- 第8條秘書室職掌下列事項:一、綜核文稿業務:(一)關於綜核文稿及授權範圍內文稿之核判事項。(二)關於年度施政計畫及業務考核之督…
- 第9條會計室職掌下列事項:一、關於歲入、歲出概算預算決算之編製事項。二、關於預算追加、追減及變更之編製事項。三、關於分處預算依…
- 第10條人事室職掌下列事項:一、關於分處人員人事規章之擬議事項。二、關於分處人員任免、遷調之擬辦事項。三、關於分處人員銓敘案件之…
- 第11條政風室職掌下列事項:一、關於分處政風法令之擬訂事項。二、關於分處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三、關於分處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
- 第12條秘書承分處長、副分處長之命,綜核各課室文稿代行判發,並督導秘書室有關業務及內外工作之聯繫協調。課長及室主任承分處長、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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