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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7條 …,至遲應於終止實施日前三十日公告周知勞工,並載明下列事項通知保險人及主管機關:一、終止事由。二、事業單位負責人、破產管理人、清算人。三、年金保險契約之轉換計畫。四、歇業、解散、破產宣告或合意終止實施生效日期。事業單位有歇…
  2.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38條 保險人應掣發年金保險權益說明書於每年二月底前交由要保人。要保人為雇主者,由雇主於收到後十日內轉交勞工或受委任工作者。前項權益說明書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勞工或受委任工作者個人基本資料: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居留證統一證…
  3.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39條 …休金專戶之本金及收益,或年金保險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勞保局及保險人應明確記載其工作年資、提繳期間、移轉日期及金額,並分別開立證明予勞工。
  4.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40條 勞工依本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向保險人申請將其年金保險之保單價值準備金移撥至個人退休金專戶者,保險人應將勞工之結算保單價值準備金金額、年金保險費提繳期間及移轉日期等資料送交勞保局。依前項結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如…
  5.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43條 勞工或其遺屬或指定受益人向保險人請領退休金之權利,自得請領之日起,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6.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44條 年金保險之退休金採月退休金之方式給付者,保險人每三個月至少應發放一次。前項月退休金保險人應自收到申請書之次月起,核發第一次之退休金。
  7.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45條 請領一次退休金者,保險人應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發給。
  8.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46條 勞工向保險人請領年金保險之給付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一、本人名義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二、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除前項規定文件外,有本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者,應檢附已領取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
  9.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47條 勞工死亡,其指定受益人或遺屬向保險人請領其積存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一、指定受益人或遺屬本人名義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二、載有勞工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死亡診斷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
  10.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48條 …我國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但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為英文者,除保險人認有需要外,得予免附中文譯本。第一項請領人為大陸地區人民,無法來臺領取退休金時,得由請領人擬具委託書,並附身分證明文件委託代領轉發。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需…
  11.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49條 保險人銷售本保險商品,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依保險法規定取得經營人身保險業務執照之機構,或經保險業務主管機關許可取得在臺經營人身保險業執照之外商保險業在臺分公司。二、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符合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第一…
  12.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50條 符合前條規定資格之保險人,應檢附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證明文件送請主管機關審查。主管機關審查保險人資格,應洽商保險業務主管機關之意見。
  13.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51條 保險人銷售本保險商品前,應依保險法規定辦理其銷售前應採行程式。保險業務主管機關審查前項本保險商品時,應洽商主管機關意見。
  14.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54條 保險人經營本保險業務,其商品屬投資型保險者,除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其商品非屬投資型保險者,應依下列事項辦理:一、其資金運用適用保險法相關規定。二、其專設帳簿之設置、記載、資產管理及風…
  15.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55條 保險人經營本保險業務或因勞工變更保險人、轉換保單而衍生之費用,得於保單中約定收取行政費用,並自收益中逕自扣除。但年金保險之收益率,於扣除行政費用後,仍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承受轉換保單之保險人不得收取保單轉換…
  16.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56條 保險人執行業務,應善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執行專設帳戶投資管理業務,確實維護勞工及雇主之利益。
  17.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59條 保險人應將其信用評等及保險商品之簡介、資產配置等資訊登載於公司(處)網站;並應以書面備置於總公司(處)、分公司(處)及通訊處等其他分支機構,或於上述各機構提供電腦設備供大眾公開查閱下載。
  18.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60條 保險人應於每月十五日前將下列書表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提交總報告:一、提繳事業單位數、參加勞工人數、提繳工資之統計事項。二、年金保險給付核發統計事項。三、申訴或糾紛案件之統計事項。四、責任準備金提存、資…
  19.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61條 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令保險人據實提供年金保險之收支、保管資料,並得派員、委託適當機構、專業人員或函請保險業務主管機關會同檢查保險人之經營狀況。
  20.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62條 保險人依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五條提存責任準備金時,應包含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四項規定之收益率。
  21.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63條 保險人經營本保險業務,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由主管機關通知改善,必要時得函請保險業務主管機關依法處理:一、經保險業務主管機關認定保險人之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違反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第一項規定,且未於保險業務主管機關要…
  22.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64條 保險人不得將本保險業務委託其他保險人經營。保險人終止經營本保險業務或有併購之情形時,至遲應於終止經營本保險或併購基準日之前三十日,載明下列事項,陳報主管機關備查:一、終止經營年金保險事由。二、年金保險契約之轉換計畫。三、…
  23.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65條 保險人經撤銷或自行終止經營、或因併購之情形而終止本保險業務時,其所簽訂之年金保險契約,應經被保險人同意後轉讓予其他得經營本保險業務之保險人;無法轉讓時,由主管機關會同保險業務主管機關指定保險人承受或由原保險人將保單價值準…
  24.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66條 保險人有併購之情事者,被併購之保險人所訂定之年金保險契約依前條第一項轉讓時,其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之權利義務由併購後存續之保險人概括承受。
  25.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67條 …第二項、第十九條第三項、第三十九條或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移轉至新保險人或個人退休金專戶時,保險人應於收到申請書或受指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移轉手續。前項保單價值準備金移轉時,保險人應全額移轉。第一項保單價值準備金以累積提繳年金…
  26. 行政災區受災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支應及傷病給付辦法 第2條 災區受災勞工保險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之被保險人(以下簡稱受災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災後六個月期間內被保險人應負擔之保險費,由中央政府支應:一、死亡或失蹤,符合政府核發死亡或失蹤救助金標準。二、領取政府核發…
  27. 行政災區受災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支應及傷病給付辦法 第4條 …名冊,經審查符合條件者,應以保險費清單通知投保單位,該受災被保險人免繳個人負擔之保險費。第一項之名冊未送達勞保局或資料錯誤等事由,致受災被保險人未獲免繳個人負擔之保險費者,勞保局應於查明之次月份保險費一併結算更正,並以保…
  28. 行政災區受災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支應及傷病給付辦法 第5條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於災區因天然災害致傷病不能工作,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得自治療之日起,向勞保局請領傷病給付。
  29. 行政災區受災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支應及傷病給付辦法 第6條 …十日計算;其給付額度如下:一、普通事故傷病給付:按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半數發給。二、職業災害傷病給付:按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七十發給。前項平均月投保薪資,按各該保險被保險人發生事故之當月…
  30. 行政災區受災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支應及傷病給付辦法 第7條 …第四十二條第二項所定期間之計算。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依前二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後,因同一傷病仍有繼續治療之必要者,得分別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相關規定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