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54條 法規: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第五章 保險人銷售本保險商品之資格與審核 第54條 保險人經營本保險業務,其商品屬投資型保險者,除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其商品非屬投資型保險者,應依下列事項辦理:一、其資金運用適用保險法相關規定。二、其專設帳簿之設置、記載、資產管理及風險控管等事宜,準用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四條至第六條、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