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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8 / 200 頁- 行政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第7條 …勞務提供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申請書。二、雇主或受領勞務者之身分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工廠登記證明及特許事業許可證等文件之影本。三、工作者之戶口名簿影本或護照影本。四、…
- 行政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第8條 …向其中任一勞務提供地之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前項地方主管機關許可後,應副知各勞務提供地之地方主管機關。
- 行政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第9條 地方主管機關許可後,原依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檢具之文件有變更時,雇主或受領勞務者應將變更後必要文件併同原許可文件,依第七條規定申請變更許可,其許可期間至原許可期間屆滿時止。
- 行政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第11條 雇主或受領勞務者申請許可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地方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已許可者,得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一、申請文件有虛偽或不實記載。二、違反第三條至第七條規定。三、實際從事工作與原許可之工作不符。四、妨礙工作者受國民義務教…
- 行政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第15條 …定取得認定者,應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20-3條 …第四十八條或職業訓練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所為之撤銷或廢止認可(許可)、定期停止訓練業務或停訓整頓。前項評鑑範圍,包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講師、教材、教學、環境、設施、行政、資訊管理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認有必要之事項。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3條 …所辦理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五、其他因特殊需要,經地方主管機關許可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40條 …練單位名義,辦理本規則所定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情事者,除移請原許可之主管機關依規定處理外,其相關人員涉及刑責者,並移送司法機關偵辦。經撤銷或廢止認可之訓練單位,於撤銷或廢止後三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認可…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14條 …,不得製造、輸入、供應或供工作者處置、使用。但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製造者、輸入者、供應者或雇主,對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應將相關運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前二項化學品之指定、許可條件、期間、…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16條 …製程、竣工、使用、變更或其他檢查之程序、項目、標準及檢查合格許可有效使用期限等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37條 …之災害,除必要之急救、搶救外,雇主非經司法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許可,不得移動或破壞現場。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41條 …第一項所發停工之通知。四、故意違反第三十七條第四項規定,未經許可而移動或破壞現場。法人犯前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負責人外,對該法人亦科以前項之罰金。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52條 …第十三條新化學物質之登記與報告之審查、第十四條管制性化學品之許可與優先管理化學品之運作資料之備查、第二十條認可之醫療機構管理及健康檢查結果之通報、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訪查與績效認可、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訓練…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53條 主管機關辦理本法所定之認可、審查、許可、驗證、檢查及指定等業務,應收規費;其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7條 …前項供試驗或研究之甲類物質,雇主應依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9條 …關指定為管制性化學品之乙類物質,除依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申請許可外,應依本標準規定辦理。
- 行政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 第9條 …辦理技能競賽收取規費標準以外之費用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四、未經許可將受託業務再委託其他單位者。五、違反本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情節重大者。
-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第34條 …保險卡、駕駛執照、技術士證、符合申請檢定資格之居留證或入出境許可證之身分證明文件入場。應檢人入場就坐後,應將准考證及前項所定身分證明文件置於桌面左前角或監場人員指示位置,以備核對;並自行核對答案卷浮籤或答案卡姓名、准考證…
-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第36-1條 …作答,並即時更正。四、自備稿紙進場。五、離場後,未經監場人員許可,再進入試場。六、在測試場地吸菸、嚼食口香糖、檳榔或飲用含酒精之飲料。七、每節測試時間結束前將試題或答案抄寫夾帶離場。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18條 …簡稱「高壓氣體儲存場」)。但甲類製造事業單位、供應事業單位經許可者,不在此限。
- 行政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 第5條 …詢或建議:一、管制性化學品之篩選及指定。二、管制性化學品申請許可之審查。三、其他管制性化學品管理事項之研議。
- 行政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運作者於運作管制性化學品前,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非經許可者,不得運作。本辦法施行前,已於國內運作第二條之管制性化學品者,運作者應於本辦法施行後一年內取得許可文件,附表一有變更者,亦同。
- 行政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運作者申請前條管制性化學品運作許可,應檢附下列資料:一、運作者基本資料,如附表二。二、管制性化學品運作資料,如附表三。前項之申請,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法,登錄於指定之資訊網站,並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收費標準繳納費用。…
- 行政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 第9條 …央主管機關處理前條申請案,應自受理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將申請許可結果通知運作者,必要時得延長三十個工作日。但因可歸責於運作者之事由,而未能於期限內處理完成者,不在此限。
- 行政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 第10條 運作者申請許可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不予受理:一、未依第七條規定登錄資料。二、未依申請收費標準繳費。三、經通知限期補正資料,屆期未補正。
- 行政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 第11條 運作者申請許可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一、經技術諮議會認有重大風險。二、二年內曾因違反本法或本辦法,而由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同一管制性化學品許可。
- 行政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 第12條 管制性化學品之許可文件,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許可編號、核發日期及有效期限。二、運作者名稱及登記地址。三、運作場所名稱及地址。四、許可運作事項:(一)管制性化學品名稱。(二)運作行為及用途。五、其他備註事項。
- 行政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 第13條 前條許可文件之有效期限為五年,中央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依化學品之危害性或運作行為,縮短有效期限為三年。運作者於前項期限屆滿仍有運作需要者,應於期滿前三個月至六個月期間,依第七條規定,重新提出申請。
- 行政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4條 運作者取得許可文件後,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每年四月至九月期間,定期更新附表三之實際運作資料,並登錄於第七條規定之資訊網站。二、依前條核發之許可文件與相關申請資料,至少留存五年備查。三、就下列事項建立工作者之暴露資料,至…
- 行政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5條 運作者於許可有效期限內,有下列異動情形之一者,應於異動後三十日內,依附表四於指定之資訊網站申請變更:一、運作者名稱或負責人。二、運作場所名稱或地址。運作者於許可有效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第七條規定重新提出申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