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5,094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51 / 170 頁
  1. 司法刑事訴訟法 第481-6條 法院受理第四百八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列處分之聲請,有下列情形之一,準用前三條之規定:一、檢察官聲請依刑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二項之停止強制治療者。二、其他經法院認有必要者。除有前項所定情形之一者外,法院認為適當時,得於裁定前…
  2. 司法刑事訴訟法 第481-7條 法院受理第四百八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三項所列處分之聲請時,應分別準用下列規定辦理:一、聲請宣告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者,準用第四百八十一條之三至第四百八十一條之五規定。二、聲請宣告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者,準用前條第一項及…
  3. 司法刑事訴訟法 第491條 …八、本於捨棄之判決。九、訴及上訴或抗告之撤回。十、假扣押、假處分及假執行。
  4. 司法刑事訴訟法施行法 第4條 …及其他物件,或命扣押書信物件,或核准押所長官為束縛被告身體之處分者,其效力不受影響。
  5. 司法刑事訴訟法施行法 第7-11條 …,應於生效施行之日起二個月內,依刑事訴訟法第八章之一規定重為處分,逾期未重為處分者,原處分失其效力。依前項規定重為處分者,期間依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之三之規定重新起算。但犯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十年以下之罪者,審判中之限制出…
  6. 司法刑事訴訟法施行法 第7-14條 …刑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二項鑑定、評估認無繼續強制治療必要,經受處分人依第四百八十四條聲明異議之案件,其以後之訴訟程序,應依修正刑事訴訟法終結之。但修正刑事訴訟法施行前已依法定程序進行之訴訟程序,其效力不受影響。
  7. 司法刑事訴訟法施行法 第7-15條 …復原狀或聲請撤銷或變更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或檢察官所為處分之期間,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十八日修正通過之刑事訴訟法施行時,依修正前之規定尚未屆滿者,適用修正後第六十七條或第四百十六條之規定。
  8. 司法刑事補償法 第1條 …得依本法請求國家補償:一、因行為不罰或犯罪嫌疑不足而經不起訴處分或撤回起訴、受駁回起訴裁定或無罪之判決確定前,曾受羈押、鑑定留置或收容。二、依再審、非常上訴或重新審理程序裁判無罪、撤銷保安處分或駁回保安處分聲請確定前,曾…
  9. 司法刑事補償法 第2條 …求國家補償:一、因行為不罰或犯罪嫌疑不足以外之事由而經不起訴處分或撤回起訴前,曾受羈押、鑑定留置或收容,如有證據足認為無該事由即應認行為不罰或犯罪嫌疑不足。二、免訴或不受理判決確定前曾受羈押、鑑定留置或收容,如有證據足認…
  10. 司法刑事補償法 第3條 …一、因刑法第十八條第一項或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事由而受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時,如有證據足認為無該事由即應起訴或為科刑、免刑判決。二、因判決併合處罰之一部受無罪之宣告,而其他部分受有罪之宣告時,其羈押、鑑定留置或收容期間未…
  11. 司法刑事補償法 第6條 …羈押、鑑定留置、收容及徒刑、拘役、感化教育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執行之補償,依其羈押、鑑定留置、收容或執行之日數,以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折算一日支付之。罰金及易科罰金執行之補償,應依已繳罰金一點五倍至二倍金額附加依…
  12. 司法刑事補償法 第9條 刑事補償,由原處分或撤回起訴機關,或為駁回起訴、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撤銷保安處分或駁回保安處分之聲請、諭知第一條第五款、第六款裁判之機關管轄。但依第一條第七款規定請求補償者,由為羈押、鑑定留置、收…
  13. 司法刑事補償法 第10條 …分期方式及金額。四、事實及理由,並應附具請求補償所憑之不起訴處分書、撤回起訴書,或裁判書之正本或其他相關之證明文件。五、管轄機關。六、年、月、日。
  14. 司法刑事補償法 第13條 補償之請求,應於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駁回起訴、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撤銷保安處分或駁回保安處分之聲請、第一條第五款或第六款之裁判確定日起二年內,向管轄機關為之。但依第一條第七款規定請求者,自停止羈…
  15. 司法刑事補償法 第21條 …償決定事件犯職務上之罪已經證明者,或因該事件違法失職已受懲戒處分。六、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前項第六款之新事實或新證據,指決定確定前已存在或成立而未及調查斟酌,及決定確定後始存在或成立之事實、證據。
  16. 司法刑事補償法 第32條 …裁判確定前,停止補償之交付。前項情形,本案重新審理經裁定保護處分確定時,其決定失其效力;本案再行起訴或再審經判決有罪確定時,於判決諭知刑罰或保安處分期間之範圍內,其決定失其效力。
  17. 司法刑事補償法 第40-1條 …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五日修正之第十三條第二項施行前經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裁判確定,且受害人於該確定之事實因不可歸責之事由而知悉在後者,其請求期間適用修正後第十三條第二項前段之規定。但自修正之第十三條第二項施行之日起已…
  18. 司法法院辦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六條救濟案件審理辦法 第3條 …理促轉救濟案件時,宜隨時注意該刑事有罪判決、單獨宣告之裁定或處分,如經法院依再審程序裁定開始再審,或經最高法院依非常上訴程序撤銷原裁判,發回原審法院並依判決前之程序更為審判者,其更為審判案件之審理情形。
  19. 司法法院辦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六條救濟案件審理辦法 第4條 …第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提起救濟之該刑事有罪判決、單獨宣告之裁定或處分原管轄法院之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管轄;對同條第四項有關追訴之處分提起救濟者,以該處分原管轄檢察署對應法院之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管轄。因法院之設立及管轄區域之劃分或變…
  20. 司法法院辦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六條救濟案件審理辦法 第5條 …或居所。二、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以下簡稱促轉會)或法務部駁回處分書及提起救濟之裁判書或處分書複本;如未能附具裁判書或處分書複本者,得提出其案號或相關資料。三、符合促轉條例第六條第一項之具體理由。
  21. 司法法院辦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六條救濟案件審理辦法 第7條 …。前項規定,於申請人就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或檢察官所為處分聲請撤銷時,準用之。
  22. 司法法院辦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六條救濟案件審理辦法 第9條 …審理促轉救濟案件之調查,以就該刑事有罪判決、單獨宣告之裁定或處分、有關追訴之處分業經提起救濟並指摘符合促轉條例第六條第一項之事由為限。
  23. 司法法院辦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六條救濟案件審理辦法 第10條 …轉條例第六條第一項之事由,即該刑事有罪判決、單獨宣告之裁定或處分、有關追訴之處分有無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妥為審查。
  24. 司法法院辦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六條救濟案件審理辦法 第12條 …適用之。申請人以促轉條例第六條第一項之事由就單獨宣告之裁定或處分、有關追訴處分提起抗告或聲請撤銷時,法院審理該促轉救濟案件,應依第二審抗告程序審判之。
  25. 司法法院辦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六條救濟案件審理辦法 第13條 …者,應予駁回;有理由者,應將該刑事有罪判決、單獨宣告之裁定或處分、有關追訴之處分經提起救濟之部分撤銷。
  26. 司法最高行政法院為無資力人選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辦法 第2條 …驗,且無律師法第五條第一項各款規定情事及最近五年曾受律師懲戒處分者選任之。律師曾任法官或檢察官者,前項執行律師職務期間應併計其法官或檢察官之服務年資。第一項所稱律師具行政訴訟事件專門學識經驗,係指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一、…
  27.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逾四個月。八、通常行政訴訟事件,逾二年六個月。九、定暫時狀態處分事件及其抗告事件,逾八個月。十、其他聲請或聲明案件,逾五個月。但沒收違禁物以外之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案件及刑事聲請再審案件,逾十個月。
  28.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5條 …事件,逾三個月。八、通常行政訴訟事件,逾二年。九、定暫時狀態處分事件及其抗告事件,逾七個月。十、其他聲請或聲明事件,逾四個月。但沒收違禁物以外之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案件及刑事聲請再審案件,逾八個月。
  29.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10條 …之權利,因公同共有權利尚未分割,致執行法院於發扣押命令或禁止處分命令後,無法續行執行程序。九、不動產拍定後,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調查優先承買權,或不動產拍定後,有優先承買權之爭執,經提起訴訟。十、債權人依強制執行法第一…
  30. 司法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第34條 …得以裁定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鍰;於必要時,並得以裁定命為強制處分。前項強制處分之執行,準用強制執行法關於物之交付請求權執行之規定。第一項裁定,得為抗告;處罰鍰之裁定,抗告中應停止執行。法院為判斷第一項文書、勘驗物或鑑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