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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調查實施辦法 第5條 政府機關、職業團體、公營事業及民間業者為受調查對象,均應配合調查機關調查,並依各該主管機關之規定,協助辦理調查工作及提供各項調查統計資料。各調查機關執行調查前,應先通知受調查對象。
  2.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3條 …之。考核年度內任職期間之計算,以月計之。公務人員、政務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轉任各機構繼續任職,且年資未中斷者,其轉任當年度未辦理考績(核)之年資,得合併計算辦理年度考核或另予考核。
  3. 行政經濟部所屬各公司董事監察人遴派標準 第2條 董事監察人應具有左列各款資格之一:一、曾任公營事業董(理)事或監察人(或監事)而富有貢獻者。二、曾任或現任各該公司協理以上職務滿五年,服務成績優異者。三、現任職務與該公司業務有密切關係者。四、具有專長,適合各該公司業務需…
  4. 行政經濟部所屬各公司董事監察人遴派標準 第7條 現任公職人員,以兼任一個公營事業之董(理)監事、監察人為原則,其因監督上特殊需要必須兼任者,以不超過兩個為限。
  5.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25條 …任公立學校編制內有給專任且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之教職員或公營事業人員雇員以上之年資,經原服務學校(機構)覈實出具證明書者。七、其他經本部核定,應予採計之年資。各機構派用人員核計資遣費之年資,以在各該機構服務者為限。但…
  6. 行政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條例第六條之平準基金專戶,應以平準基金名義在公營銀行開立之。所有平準基金之收付均應經由該專戶辦理。
  7.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12條 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於新建、增建、改建公共工程或公有建築物時,其工程條件符合再生能源設置條件者,應裝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前項所稱工程條件符合再生能源設置條件者,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電…
  8. 行政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20條 …及信保基金之各級承辦人員得免除相關行政及財務責任;主管機關及公營金融機構之各級承辦人員得依審計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免除全部之損害賠償責任,或免除予以糾正之處置。
  9. 行政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第37條 各級政府及公營事業進行公告採購或興辦公共工程,應協助中小企業取得業務機會。
  10. 行政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第38條 各級政府及公營事業辦理公告採購、公共工程或委託研究發展工作者,應依實際需要,建立供應廠商或投標廠商之中小企業資格及登錄制度。
  11. 行政土地開發配合交通用地取得處理辦法 第3條 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依本條例進行開發後,應有償提供開發計畫範圍內一定面積之土地、建築物及其基地予主管機關,作為本例第十三條第一項之用。前項所提供土地或建築物基地,其價額以該土地取得開發許可時之公告土地現值加開發…
  12. 行政土地開發配合交通用地取得處理辦法 第4條 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依本條例進行土地開發後,提供開發計畫範圍內一定面積之土地,係指開發後可供建築使用土地總面積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由主管機關與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視實際需要及提供土地使用型態,依個…
  13. 行政土地開發配合交通用地取得處理辦法 第5條 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依本條例進行建築開發後,提供開發計畫範圍內一定面積之建築物,係指開發完成後建築物總樓地面積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由主管機關與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或公管事業機構視實際需要及提供土地使用型態,依個…
  14. 行政土地開發配合交通用地取得處理辦法 第6條 …築物及其基地,其區位或樓層別,由主管機關與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協議之。
  15. 行政土地開發配合交通用地取得處理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將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提供之開發後可建築土地或建築物及其基地予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就其應領補償費折算領回時,所領回之土地及建築物基地之價額依第三條第二項前段規定加計必要費用為準,所領回建築物價款依第三條第…
  16. 行政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第28條 …或資遣費,經原服務機關核實出具證明。三、曾任公立學校教職員或公營事業機構職員之年資,未依各該規定核給退休金、退職金或資遣費,經原服務學校或機構核實出具證明。四、曾任軍用文職年資,未併計核給退休俸,經銓敘部登記有案,或經國…
  17. 行政交通部所屬公營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優惠優先認購股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據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訂定之。本辦法未規定事項,依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規定辦理。
  18. 行政交通部所屬公營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優惠優先認購股份辦法 第3條 交通部所屬公營事業依本條例於各該事業移轉民營出售股權時,其從業人員得依本辦法認購該事業公股。
  19. 行政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 第31條 …或資遣費,經原服務機關核實出具證明。三、曾任公立學校教職員或公營事業機構職員之年資,未依各該規定核給退休金、退職金或資遣費,經原服務學校或機構核實出具證明。四、曾任軍用文職年資,未併計核給退休俸,經銓敘部登記有案,或經國…
  20.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第12條 公營交通事業人員之任用,準用本條例之規定,其任用程序,由主管機關擬定報由銓敘部、交通部會同核定之。
  21.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 第3條 …具有交通事業人員任用資格之政務人員、教育人員、公務人員或其他公營事業人員轉任交通事業人員,經敘定資位者,其轉任當年未辦理考核及未採計提敘薪級之年資,得比照前項經敘定之年資,合併計算參加年終考成。另予考成,於年終辦理之。但…
  22. 行政交通事業機關呆廢器材處理辦法 第2條 …業機關,對於呆廢器材之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辦理。公營及民營交通事業機構,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23.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 第4條 本條例所稱民間機構,係指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其有政府、公營事業出資或捐助者,其出資或捐助不得超過該公司資本總額或財產總額百分之二十。前項總額比例限制之規定,於民間參與興建營運台灣南北高速鐵路案應低於該公司資本總額或財產總…
  24.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 第13條 …加速第十一條交通用地之取得,主管機關得協調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或公營事業,就其管理或所有土地訂定開發計畫,依法開發、處理,並提供開發計畫範圍內一定面積之土地、建築物,准由未領補償費之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就其應領補償費折算土地、…
  25. 行政鐵路法 第2條 …駛之運輸系統及其有關設施。二、鐵路機構:指以鐵路營運為業務之公營機構,或以鐵路之興建或營運為業務之民營機構。三、高速鐵路:指經許可其列車營運速度,達每小時二百公里以上之鐵路。四、電化鐵路:指以交流或直流電力為行車動力之鐵…
  26. 行政臺灣鐵路事業人員退休規則 第14條 …管機關核准比照採計,持有合法任卸證件者。三曾在各級交通機關或公營交通事業機構服務,依法調任鐵路事業人員,具有合法證明文件者。四日據時期在鐵路服務及鐵路局未實施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前編制內員工年資,具有證明文件者。五凡鐵路…
  27. 行政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 第4條 …汽車客運業、船舶運送業、載客小船經營業及民用航空運輸業。二、公營鐵路運輸業。三、民營鐵路運輸業。中央主管機關應視年度預算按前項優先順序分配補貼金額,於列為第一優先之業者獲全額補貼後,再為次一優先順位業者補貼,依此類推。
  28. 行政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 第6條 …者並應提交會計師就第一款至第四款內容所為之補貼評估報告。六、公營業者,其前二年決算表及當年度初編預算表。
  29. 行政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第31條 …或資遣費,經原服務機關核實出具證明。三、曾任公立學校教職員或公營事業機構職員之年資,未依各該規定核給退休金、退職金或資遣費,經原服務學校或機構核實出具證明。四、曾任軍用文職年資,未併計核給退休俸,經銓敘部登記有案,或經國…
  30.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3條 …車站外經營停車場及公共運輸業者。但前開業者為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自營或與臺灣鐵路管理局簽訂合作經營契約者,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