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第12條 法規: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12條 公營交通事業人員之任用,準用本條例之規定,其任用程序,由主管機關擬定報由銓敘部、交通部會同核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