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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9 / 200 頁- 司法法院院長任期調任辦法 第3條 …級法院院長者,其任期應合併計算。院長於本法施行後轉任司法行政人員者,其任期應合併計算;司法行政人員於本法施行後調任院長者,其於本法施行後擔任司法行政人員之任期,應與院長任期合併計算。前項合併計算之任期,以六年為限。但司法…
- 司法法院院長任期調任辦法 第4條 …任。二、高等法院分院院長調任高等法院院長。三、院長與司法行政人員間之轉任。四、其他因應業務特殊需求。
- 司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約聘技術審查官及約聘商業調查官遴聘辦法 第3條 …華民國國民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受聘為約聘技術審查官。但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之任一款情事,或曾於任職原服務機關期間受有刑事、懲戒或平時考核記過以上處分者,不予聘用。已聘用者,應予解聘:一、曾任專利或商標高級審查…
- 司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約聘技術審查官及約聘商業調查官遴聘辦法 第4條 …華民國國民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受聘為約聘商業調查官。但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之任一款情事,或曾於任職原服務機關期間受有刑事、懲戒或平時考核記過以上處分者,不予聘用。已聘用者,應予解聘:一、現任或曾任行政院經濟部…
- 司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約聘技術審查官及約聘商業調查官遴聘辦法 第5條 …,自四二四薪點起敘,最高得敘至五二○薪點。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利師或會計師考試及格、或具第二款學歷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五年以上者,自四七二薪點起敘,最高得敘至五八二薪點。四、經公立、立案、…
- 司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約聘技術審查官及約聘商業調查官遴聘辦法 第8條 …等:不晉階。丙等:不予續聘。前項考核考列甲等人數比例比照公務人員辦理。
- 司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約聘技術審查官及約聘商業調查官遴聘辦法 第10條 本辦法未規定事項,依聘用人員相關規定辦理。
- 司法司法院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7條 本院辦理第五條第一項之稽核,得要求受稽核者之人員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之相關說明、協力或提供相關文件或證明供現場查閱,並執行下列事項:一、稽核前訪談。二、現場實地稽核。受稽核者依法律有正當理由,不能為前項說明、配合措…
- 司法司法院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8條 …核之稽核小組成員:一、本人、其配偶、三親等內親屬、家屬或上開人員財產信託之受託人,與受稽核者或其負責人間有財產上或非財產上之利害關係。二、本人、其配偶、三親等內親屬或家屬,與受稽核者或其負責人間目前或過去二年內有僱傭、承…
- 司法懲戒法院第二審言詞辯論實施辦法 第4條 …長指定期日後,書記官應製作通知書,送達於當事人及其他應到場之人員。前項通知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案由。二、應到場人姓名、住居所。三、應到場之原因。四、應到之日、時、處所。第一項之期日為言詞辯論期日者,通知書並應記載不到場…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2條 懲戒法院(以下簡稱本院)人員處理事務,除法令別有規定外,依本規程行之。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4條 …組,預擬前項事務分配表及代理次序表之草案。第一項會議後,遇有人員變動或其他事由須變更第二項之分配表及次序表時,得由院長徵詢有關法官之意見後決定之。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5條 本院其他人員事務之分配,由院長決定之。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7條 本院人員應照規定時間到公,並親自簽到、簽退,或以電子刷卡方式為之,不得遲到早退及委人代辦;其因病、因事或其他事由不能依時到院者,應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請假。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8條 本院人員承辦事件,應隨到隨辦,不得稽延。但依其性質或有特別情形不能即辦者,不在此限。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9條 本院人員對於承辦或其他有關院務之事件,未經宣布者,應嚴守秘密,不得洩漏。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10條 本院人員在辦公時間內,除因公外,不得接見賓客。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12條 …之核定及本院單行法規之核定發布。三、本院庭數之擬議。四、本院人員員額之擬議。五、裁判書之事後研閱。六、編製概算及預算案之提示。七、本院各單位工作之監督指導及考核。八、本院人員之任免、獎懲、監督及考核。九、重要行政文件之判…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14條 院長為謀審判業務及行政事務之改進,得指定人員擔任研究、設計、審核等事宜。前項人員得指定停止辦理案件之法官擔任。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16條 …之處理。七、本庭法官工作之考核及獎懲之擬議。八、配置本庭其他人員工作之指揮及操行、學識、能力之考核監督及獎懲之擬議。九、人民陳訴事件之調查及擬議。十、法律問題之研究。十一、抽籤及電腦分案事務之主持。十二、有關業務改進建議…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29條 …本院行政事務。二、院長交辦事項及機要文件之辦理。三、所屬各科人員之指揮監督及工作調整之擬議。四、本院重要會議之籌劃進行。五、建議院長有關業務改進及注意事項。六、本院重要行政文件之審核。七、本院尋常行政文件之簽發。八、書記…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31條 …宗之編訂、發還、歸檔事項。九、裁判後文件之處理事項。十、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消極資格查詢事項。十一、其他依法令應由紀錄科辦理事務或長官交辦事項。紀錄科並應受各該審判長之指揮監督。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34條 …研究發展考核或長官交辦事項。研究發展考核進行情形及結果,承辦人員應按月列表送請書記官長轉陳院長核閱,並依其職權作適當之處理。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37條 科長之職責如下:一、本科人員事務之分配。但別有會令者不在此限。二、長官交辦事項之擬議。三、主管事項之調查與執行。四、本科文稿之審核。五、主管重要文稿之撰擬。六、本科人員之監督、考核與獎懲之擬議。七、本科例行文件之簽發。八…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41條 書記官長為討論書記廳行政事務,得召集所屬人員會議,由書記官長任主席,但不採表決制。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42條 書記官長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報請院長指定適當人員代理。科長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書記官長指定代理人。其餘人員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依事務性質由科室主管指定代理人。第二項代理期間逾三日者,應報經院長核定。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50條 …訂、推動及執行。三、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四、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五、本院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六、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七、本院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八、本院安全…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52條 …設計師二人至四人。資訊室職掌如下:一、電腦之操作、安全維護及人員訓練事項。二、系統程式、文書之保管、更新、資料輸出入及其管理事項。三、應用程式之測試及修改事項。四、資訊資料庫之建立運用、管理事項。五、資訊管理及著作權保護…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58條 文書科收案人員收到懲戒案件文卷,應即分別卷宗、證物、書狀及文件,逐一點清,並就職掌應辦事項辦理完竣後,分別送交紀錄科。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62條 …除另有規定外,每月送由科室主管轉陳書記官長、院長核閱。各科室人員於必要時得派兼辦其他科室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