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48 / 200 頁-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16條 …三、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前項受益證券之簽證,準用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之規定。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17條 …、受益證券與創始機構之存款或其他負債無關,亦不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存款保險之保障。二、受託機構不保證信託財產之價值。三、受益證券持有人之可能投資風險,以及其相關權利。四、特殊目的信託契約之重要事項。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25條 …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所定。受益人委託代理人行使表決權者,準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五條之一之規定。受益人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信託財產有受損害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其他受益人行使其表決…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38條 …。受託機構依資產信託證券化計畫,將其信託財產讓與其他特殊目的公司時,其資產移轉之登記及各項稅捐,準用前項規定。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39條 受益證券除經主管機關核定為短期票券者外,其買賣按公司債之稅率課徵證券交易稅。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44條 …方法外,經受託機構收買其受益證券而消滅。受益證券之收買,準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及第一百八十八條之規定。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54條 特殊目的公司應由金融機構組織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東人數以一人為限。前項之金融機構與創始機構不得為同一關係企業。金融機構經主管機關之核准,得於外國成立特殊目的公司辦理資產證券化業務。其核准辦法,由主管機關另定之。特殊…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55條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於特殊目的公司,不適用之。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56條 設立特殊目的公司者,應提出申請書,載明下列各款事項,報請主管機關許可:一、特殊目的公司之名稱。二、公司章程。三、資本總額。四、公司所在地。五、發起人之姓名及住所。六、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特殊目的公司之設立及許可準則…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57條 …份總額,並即按所認股份繳足股款後,選任董事及監察人。特殊目的公司經許可設立者,應於收足資本總額並辦妥公司登記後,檢同下列文件,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一、公司登記文件。二、公司章程。三、股東名簿。四、董事及監察人名冊。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58條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條、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百三十二條至第一百三十九條、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一百五十一條至第一百五十三條之規定,於特殊目的公司,不適用之。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59條 特殊目的公司之章程所載之股份總數,不得分次發行。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61條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項後段「一部分得為特別股;其種類,由章程定之」、第二項至第七項、第一百五十七條至第一百六十九條之規定,於特殊目的公司,不適用之。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62條 公司法第五章第三節之規定,於特殊目的公司,不適用之。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63條 特殊目的公司應至少設置董事一人,最多設置董事三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充任董事:一、有公司法第三十條所定事由者。二、資產證券化計畫所定之創始機構及其負責人。三、資產證券化計畫所定負責管理及處分該資產之服務機構及其負責人…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64條 董事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特殊目的公司處理事務,並負忠實義務。董事執行業務有違反法令、章程、股東會決議或資產證券化計畫時,參與決議之董事,對於特殊目的公司負賠償之責任。但經表示異議之董事,有紀錄或書面聲明可證者,免其責…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65條 特殊目的公司之董事對外代表特殊目的公司。董事有數人時,得以章程特定一人對外代表公司。除本條例另有規定者外,公司法有關董事會之職權及應負責事項,由特殊目的公司之董事行使及辦理之。董事有數人時,由全體董事以過半數之決議行使。…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66條 股東得以書面請求監察人為特殊目的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監察人自有前項之請求三十日內不提起訴訟時,股東得為公司提起訴訟。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67條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百九十三條至第二百零一條、第二百零三條至第二百十二條、第二百十四條及第二百十五條之規定,於特殊目的公司之董事,不適用之。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68條 特殊目的公司應至少設置監察人一人,最多設置監察人三人。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69條 監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特殊目的公司監督董事所執行之職務。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71條 公司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二百十七條、第二百十七條之一、第二百十八條之二、第二百二十七條所定有關第二百十四條之規定,於特殊目的公司之監察人,不適用之。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73條 特殊目的公司發行資產基礎證券,應檢具申請書或申報書及下列文件,載明下列事項,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其處理準則,由主管機關定之:一、資產證券化計畫。二、受讓資產之契約或其他證明文件。三、特殊目的公司之名稱、公司章程…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74條 …及方法。如有發行不同種類或期間之資產基礎證券者,其就特殊目的公司所受讓之資產或其所生之利益、孳息或其他收益,所得受償之順位。五、受讓資產管理處分之方法,與受委任或信託管理及處分該資產之服務機構。六、監督機構之名稱、職權及…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75條 資產基礎證券應編號、載明下列事項,由特殊目的公司之全體董事簽名、蓋章,並經發行簽證機構簽證後發行之:一、表明其為資產基礎證券之文字。二、發行日及到期日。三、發行總金額。四、資產基礎證券之發行申請經主管機關核准或申報生效之…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76條 公司法第五章第七節、第八節之規定,於特殊目的公司,不適用之。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77條 特殊目的公司發行資產基礎證券時,為保護資產基礎證券持有人之權益,應依資產證券化計畫之規定,選任監督機構,並簽訂監督契約。但不得選任該資產證券化計畫所載之創始機構或服務機構為監督機構。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78條 資產基礎證券持有人有受領特殊目的公司依資產證券化計畫配發或償還之本金、利益、孳息或其他收益之權利。監督機構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為資產基礎證券持有人之利益,依本條例之規定行使權限及履行義務,並負忠實義務。監督機構得以…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79條 …、持有同次資產基礎證券單位總數百分之三以上之持有人或特殊目的公司,得為資產基礎證券持有人之共同利益事項,召集同次資產基礎證券持有人會議。前項會議之召集,應於十日前通知各資產基礎證券持有人,並以監督機構所指派之代表人為主席…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80條 特殊目的公司受讓之資產價值顯著惡化,不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持有人利益之虞者,監督機構應依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召開資產基礎證券持有人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