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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第5條 …區者,應檢附下列文件向管理機關申請前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臨時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一、申請人員臨時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及登記事由。二、申請車輛臨時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應由公務機關、營運機構、事業或駕駛人檢附行…
  2.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第6條 申請車輛長期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者,應由公務機關、營運機構或事業檢附申請書、行車執照影本及有關資料向管理機關申請。
  3.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第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管理機關應不予核發人員長期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已核發者,由管理機關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許可證或通行證:一、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或因案通緝中。二、限制或禁止入出境。
  4.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第8條 持有長期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之人員有冒用、偽造、變造他人長期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或經有關機關通知有走私情事者,管理機關應廢止其許可及註銷其許可證或通行證,並於註銷日起三個月內,不予許可其長期及臨時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之申請。
  5.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第9條 遺失長期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時,申請人應通報管理機關及營運機構,並出具證明文件向管理機關申請補發。長期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於效期內遺失累計達三次者,於申請人通報遺失之日起一個月內,管理機關應不予許可其補發申請。
  6.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第10條 …之事業經管理機關核准結束營業、撤銷、廢止營運或其領用長期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人員因死亡、離職或無入出港區之必要者,應由其所屬事業繳還所領用許可證或通行證,未繳還者,由管理機關逕予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許可證或通行證。車輛長期入…
  7.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第11條 長期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因故無法辨識者,申請人應主動提出換發申請,並同時繳回舊證。
  8.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第12條 持有下列相關許可放行文件者,得入出空港自由港區之指定地點:一、持有機場通行工作證之從事拖運盤櫃貨物之航空站地勤業作業人員,得入出空港自由港區連接機坪專用道路之作業區域。二、持有營運機構核發陪驗證明文件之報關人員,得入出自…
  9.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第13條 …營運機構辦理:一、第四條、第六條至第九條人員、車輛之長期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申請之受理、審核、核發、遺失處理、製作、註銷、收繳及本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項所定規費收取。二、第五條臨時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申請之受理、審核及核發。管…
  10. 行政外國籍船員僱用許可及管理規則 第9條 …應檢具下列文件由中華民國僱用外國籍船員輔導委員會核轉航政機關許可:一、申請書。二、受僱人名冊、任職及其所需之合格有效適任證書、訓練證書。三、年滿二十歲之護照影本。四、體格檢查合格之證明書。五、船員僱傭契約副本。六、服務船…
  11. 行政外國籍船員僱用許可及管理規則 第13條 …僱用之外國籍船員若有入境中華民國之必要,應檢具航政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向外交部、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或外交部授權機構申辦適當之入境簽證。
  12. 行政外國籍船員僱用許可及管理規則 第16條 …僱傭地之期間潛逃無蹤者。前項擅自離船船員,應撤銷其雇主之聘僱許可及船員服務手冊,其遣返事宜,由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營運人負責處理,並負擔遣返費用。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營運人所僱用外國籍船員有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應填具報告表送中…
  13. 行政外國籍船員僱用許可及管理規則 第21條 …務規則第八十九條至第九十一條規定行為之一者,撤銷其雇主之聘僱許可及船員服務手冊,其隨船航行於國外、國內或停泊於國內港口,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營運人均應儘速協助其辦妥有關手續,送回僱傭地。
  14. 行政花蓮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4條 …或曾參加GMDSS課程結業證書)。五、工作船加附港區工程作業許可證明。六、加入船東互保協會(P&I)之入會證明或其他產物保險公司之保險證明。
  15.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 第11條 …例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擬訂相關收費標準,並於主管機關核發營運許可後,發布施行。經行政院核定不予設置者,由主管機關述明理由函復申請人。
  16.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 第13條 …興建,自全部或一部之期限屆至之日起逾一年,申請人仍未取得營運許可者,主管機關得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或改善無效者,得視情形分別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廢止原核定,或由原核准機關廢止其核准。依前項規定執行限期改善之處分時,應…
  17.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 第14條 自由港區完成開發興建後,申請人應向主管機關申請營運許可。主管機關受理前項申請後,應會同有關機關實地會勘,並得提出改善建議,限期命申請人改善;屆期未改善者,由主管機關駁回其營運許可之申請。自由港區採分期分區營運者,主管機關…
  18.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18條 …為隨船人員或本國籍船員,有入出國需要者,應經內政部移民署查驗許可。第一項人員為外國籍船員者,得以內政部移民署船員臨時停留許可證代替有效港區通行證件。
  19.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21條 港區作業者,不得有下列之行為:一、超出許可營業工作範圍。二、妨害港區秩序。三、私自頂讓或轉借營業許可證、通行證。四、僱用未經許可從業人員。五、受處分停業期間,進入港區繼續營業。六、作業污染港區或造成髒亂。七、其他經航港局…
  20.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46條 …危險物品運入港區時,應報請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許可。
  21. 行政商港法 第36-1條 商港區域特定範圍內,非經申請許可,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違反者,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得採取適當措施予以制止或排除。前項商港區域特定範圍,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公告之。第一項申請許可之審查程序、應備文件、條…
  22. 行政商港法 第45條 …請經營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應具備有關文書申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許可籌設。前項申請人應自許可籌設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公司登記,置妥機具設備,並向航港局或指定機關申請營業許可及核發許可證後,始得營業。未於前項六個月期間內完成籌…
  23. 行政商港法 第46條 …區域內申請經營船舶理貨業,應具備有關文書申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許可籌設。前項申請人應自許可籌設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並向航港局或指定機關申請營業許可及核發許可證後,始得營業。未於前項六個月期間內完成籌設,並向…
  24. 行政商港法 第47條 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船舶理貨業應自取得許可證之日起六個月內開始營業,屆期未開始營業者,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廢止其營業許可,並註銷其許可證。但有正當理由者,得於期限屆滿三十日前申請展延六個月,並以一次為限。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
  25. 行政商港法 第48條 …,應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變更登記後,向航港局或指定機關申請換發許可證。
  26. 行政商港法 第49條 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船舶理貨業之營業許可證,不得出借、出租或轉讓。
  27. 行政商港法 第51條 …準者,應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得廢止其營業許可,並註銷其許可證。
  28. 行政商港法 第52條 …最低實收資本額、作業機具、公共意外責任險投保金額、籌設與營業許可之申請、核發、換發、許可證費之收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船舶理貨業之營業項目、籌設與營業許可之申請、核發、換發、許可證費之收取及其他應遵行…
  29. 行政商港法 第65-1條 …,並得沒入遙控無人機:一、違反第三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於商港區域特定範圍內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二、違反第三十六條之一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條件或管理事項之規定。
  30. 行政商港法 第74條 …工業用電證明之核發。三、外籍或僑居國外專門性或技術性人員聘僱許可之核發。四、申請稅捐減免所需相關證明之核發。五、貨品輸出入簽證、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之核發。前項所定事項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未委託辦理者,應由各目的事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