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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 20 頁-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游離輻射防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第2條 設施經營者依本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擬訂輻射防護計畫,應參酌下列事項規劃:一、輻射防護管理組織及權責。二、人員防護。三、醫務監護。四、地區管制。五、輻射源管制。六、放射性物質廢棄。七、意外事故處理。八、合理抑低措施。九、紀錄…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第3條 設施經營者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實施輻射安全評估,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一、輻射作業說明。二、計劃排放廢氣或廢水所含放射性物質之性質、種類、數量、核種及活度。三、場所外圍情況描述。四、防止環境污染之監…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第4條 …:一、含人、事、時、地、物之事故描述。二、事故原因分析。三、輻射影響評估。四、事故處理經過、善後措施及偵測紀錄。五、檢討改善及防範措施。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前項報告,除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或…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第5條 雇主依本法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對在職之輻射工作人員定期實施之教育訓練,應參酌下列科目規劃,且每人每年受訓時數須為三小時以上,其中二分之一訓練時數得以播放錄影帶、光碟或視訊等方式代之,並保存紀錄:一、輻射基礎課程。二、輻射度…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第6條 …一項但書所稱作業環境監測,指作業場所具備有用於監測工作位置之輻射劑量(率)監測器,且其監測結果足以代表輻射工作人員所接受之劑量。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第7條 雇主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對輻射工作人員實施個別劑量監測,應記錄每一輻射工作人員之職業曝露歷史紀錄,並依規定定期及逐年記錄每一輻射工作人員之職業曝露紀錄。前項紀錄,雇主應自輻射工作人員離職或停止參與輻射工作之日起,至少…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二十三條第二項所稱主管機關認可之機關(構)、學校或團體,指依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之規定,報經主管機關認可從事輻射防護偵測業務之機關(構)、學校或團體。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設立證件。二、放射性物質之物理、化學及輻射性質。三、生產方法、生產計畫及銷售計畫。四、品質保證計畫。五、輻射安全評估報告、輻射防護計畫及安全作業程序。六、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計畫。七、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之…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產許可者,應於生產設施建造完成後先提出試運轉計畫、運轉人員及輻射防護人員證書影本,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進行試運轉。依前項規定進行試運轉完成後,應於計畫開始生產日期三個月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試運轉報告,向主管機關申請生產許可…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申請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製造許可者,應於預定製造日期六個月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及資料,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設立證件。二、產品構造、圖說與其發生游離輻射之原理及設備…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檢附下列文件及資料: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設立證件。二、輻射安全評估報告。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項所稱安全條件與原核准內容不符者,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一、輻射作業場所依本法規定需由合格人員負責操作,其操作人員離職,而未於三十日內補足者。二、輻射作業場所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設置之輻射防護人員離職,而未於三個月內補…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申請停止使用之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或停止運轉之生產製造設施之再使用或再運轉,應檢附下列文件及資料,報請主管機關核准:一、前條第一款情形為合格人員證書及在職證明。二、前條第二款情形為輻射防…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永久停止使用或其生產製造設施之永久停止運轉,設施經營者依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退回原製造或銷售者、轉讓或以放射性廢棄物處理時,應依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之規定…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所稱主管機關規定之方式如下:一、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永久停止使用時,應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將主管機關指定之部分自行破壞至不堪使用狀態,並拍照留存備查或報請主管機關派員檢查。二、非密封放射性物質使用設施及場所…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織與責任及人員之教育訓練。二、設施之運轉歷史描述。三、設施之輻射狀況評估。四、輻射劑量評估及防護措施。五、除污方案。六、放射性物質廢棄處理方案。七、輻射意外事件應變方案。八、品質保證方案。九、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 行政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游離輻射防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 第2條 本法第七條所稱之輻射防護人員分為輻射防護師、輻射防護員。輻射防護專業測驗分輻射防護師、輻射防護員兩級測驗(以下分別簡稱師級專業測驗與員級專業測驗)。
- 行政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輻射防護人員申請認可之資格如下: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輻射防護師認可:(一)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理、工、醫、農科系以上畢業,曾修習八學分以上之輻射防護相關課程持有學分證明…
- 行政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 第4條 前條輻射防護人員申請認可所需之輻射防護工作訓練,以於下列單位接受之工作訓練為限:一、主管機關。二、領有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或同意登記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核子反應器運轉執照、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設施運轉執照、放射性…
- 行政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 第5條 符合第三條輻射防護人員認可資格者,得填具申請表,並檢具所需之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
- 行政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 第6條 輻射防護人員認可證書有效期限為六年。前項人員申請換發證書,應於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為之。
- 行政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 第7條 …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教授輻射防護相關課程者,每小時得積分二點。二、參加政府機關、學校、研究機構、學(協、公)會或事業單位所舉辦之輻射防護相關繼續教育課程、學術研討會或國內外專家學者專題…
- 行政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 第8條 辦理前條輻射防護相關繼續教育課程、學術研討會或專題演講之單位,應於舉辦十五日前檢附繼續教育積分申請表及講員履歷資格表,送主管機關核定。但由下列單位辦理者,不在此限:一、主管機關。二、開設輻射防護相關課程之科系之國內公立或…
- 行政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 第9條 輻射防護人員認可證書於有效期限遺失、損毀或變更登載事項者,得申請補發或換發。補發或換發之申請,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為之。前項補發或換發之證書有效期限至原證書有效期限屆滿為止。
- 行政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 第10條 輻射防護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廢止或撤銷其認可證書:一、認可證書出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者。二、申請認可所附各項文件有虛偽不實之情事者。三、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者。輻射防護人員參加輻射防護專業測驗,有前項第二款…
- 行政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 第11條 輻射防護人員認可證書逾有效期限而重新申請核發者,應填具申請表,並檢具最近六年內參加主管機關認可之輻射防護訓練業務者舉辦之輻射防護訓練,或第七條第一項所列學術活動或繼續教育積分,合計訓練時數或積分達第七條第二項所列積分以上…
- 行政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 第12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取得輻射防護人員資格且未於本法施行日起二年內申請轉換者,應依下列規定重新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原領證明書及符合第二項規定之訓練時數或積分之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輻射防護人員認可證書,其原領之證明書於本法施行…
- 行政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游離輻射防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