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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 34 頁- 行政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第5條 有事實足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有下列各款罪嫌之一,並危害國家安全、經濟秩序或社會秩序情節重大,而有相當理由可信其通訊內容與本案有關,且不能或難以其他方法蒐集或調查證據者,得發通訊監察書:一、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二…
- 行政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第6條 有事實足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有犯刑法妨害投票罪章、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七條、第八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擄人勒贖罪或以投置炸彈、爆裂物或投放毒物方法犯恐嚇取財罪、組織犯罪防制…
- 行政證人保護法 第1條 …於出面作證,以利犯罪之偵查、審判,或流氓之認定、審理,並維護被告或被移送人之權益,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 行政證人保護法 第4條 …於審理中或檢察官於偵查中得依職權或依證人、被害人或其代理人、被告或其辯護人、被移送人或其選任律師、輔佐人、司法警察官、案件移送機關、自訴案件之自訴人之聲請,核發證人保護書。但時間急迫,不及核發證人保護書者,得先採取必要之…
- 行政證人保護法 第6條 …。六、證人與犯罪或流氓活動之關連性。七、案件進行之程度。八、被告或被移送人權益受限制之程度。九、公共利益之維護。
- 行政證人保護法 第14條 第二條所列刑事案件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於偵查中供述與該案案情有重要關係之待證事項或其他正犯或共犯之犯罪事證,因而使檢察官得以追訴該案之其他正犯或共犯者,以經檢察官事先同意者為限,就其因供述所涉之犯罪,減輕或免除其刑。被告…
-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器械使用辦法 第2條 …、女監,看守所設置之分所、女所。二、收容人:指受刑人或受羈押被告。三、機關長官:指第一款機關之首長,及其授權之人。四、機關人員:指第一款機關之戒護人員。
-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3條 …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之人。四、修復促進者:指公平協助犯罪被害人及被告參與修復式司法程序,以修復犯罪所受傷害及影響之第三方專業人員。五、犯罪被害補償金:指國家對於因犯罪行為致死亡者之遺屬、致重傷及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依本法所為…
-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35條 法院就故意犯罪行為致死亡、致重傷或性自主權遭受侵害案件之被告許可停止羈押時,經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認有必要者,得依職權或檢察官之聲請,定二年以內之相當期間,命被告遵守下列事項:一、禁止對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之…
-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37條 法院、法官或檢察官依前二條規定所為命被告應遵守事項之裁定或處分,應以書面記載下列事項: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及住、居所。二、案由及觸犯法條。三、簡要理由。四、應遵守之事項及違反之法律效果。五、…
-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38條 法院、法官或檢察官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所為命被告應遵守事項之裁定或處分,應於二十四小時內發送檢察官、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被告及法院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保護機構及分會。
-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42條 被告之原刑事案件受不起訴處分或經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判決,經確定後,法院、法官或檢察官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所為之裁定或處分,自處分或判決確定時起,失其效力。
-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44條 檢察官或法院依犯罪被害人及被告之聲請,轉介適當機關(構)或團體進行修復前,應說明轉介修復之性質,告知相關程序及得行使之權利。參與修復之犯罪被害人及被告,得不附理由隨時退出程序。
-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45條 檢察官或法院依被告轉介修復之聲請而詢問犯罪被害人意見時,應注意其可能之情緒反應;必要時,得委由適當之人為之。犯罪被害人為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或死亡者,前項詢問應向其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輔助人或家…
-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47條 …構)或團體之人員,對於修復程序中所獲得之資訊,除犯罪被害人及被告同意外,不得無故洩漏。犯罪被害人及被告於非公開修復程序中所為之陳述,不得採為本案偵查或裁判基礎。但雙方同意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法院、法官或檢察官依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所為命被告應遵守事項之內容,宜具體、明確、可行。
-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法院、法官或檢察官依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所為命被告應遵守事項之裁定或處分,除發送檢察官、被告、法院所在地之警察機關外,應視案件類型及該裁定或處分之內容,分別發送下列對象:一、就故意犯罪行為致死亡之案件:犯罪被害…
- 行政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28條 性侵害補償金,依該性侵害犯罪行為起訴書所載之被告所犯法條分為三等級,各等級之認定如附表二。各等級給付範圍標準如下:一、第一等級:新臺幣三十萬元至四十萬元。二、第二等級:新臺幣二十萬元至三十萬元。三、第三等級:新臺幣十萬元…
- 行政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本法第十四條第二項所稱就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供述所涉之犯罪得為不起訴處分者,不限於本法第二條所列之罪。
- 行政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 第5條 …定適當處所執行。勒戒處所附設於看守所或少年觀護所者,應與其他被告或少年分別收容。受觀察、勒戒人為女性者,應與男性嚴為分界。
- 行政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少年觀護所及少年矯正學校;所稱收容人,指矯正機關之受刑人、被告、受戒治人、收容少年及學生;所稱犯罪被害人,指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之犯罪被害人。
- 行政受刑人及被告補償金發給辦法 第2條 …、女監,看守所設置之分所、女所。二、收容人:指受刑人或受羈押被告。三、作業:指從事機關內、外工場或其他特定場所作業。四、職業訓練:指參加機關開辦之技能訓練課程。五、受傷:指重傷、失能以外之身體損傷。六、罹病:指罹患疾病並…
- 行政看守所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 第2條 …家屬:指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及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與被告有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之人。五、最近親屬:指被告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
- 行政看守所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 第3條 被告有本法第十八條第二項所列情形之一,看守所經為羈押之法院裁定核准,得施用戒具、施以固定保護或收容於保護室。情況緊急時,得由看守所長官核准後先行為之,看守所人員得先行施用戒具、施以固定保護或收容於保護室,並應即補行前項程…
- 行政看守所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 第4條 看守所對被告施用戒具、施以固定保護或收容於保護室之決定及所採之施用方式,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施用戒具、施以固定保護或收容於保護室及所採之方式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施用戒具、施以固定保護或…
- 行政看守所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 第6條 …條施用戒具之核准、變更與終止過程,及起訖時間與原因,應記錄於被告施用戒具紀錄表。施用戒具逾四小時者,看守所應使被告於被告施用戒具紀錄表上簽名,並交付紀錄表繕本,被告拒絕或無法簽收者,看守所應於紀錄表上記明事由。對於被施用…
- 行政看守所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 第7條 每次施用戒具不得逾四十八小時。但經看守所認為被告有暴行或其他擾亂秩序行為致發生騷動或暴動事故,而有繼續施用戒具之必要者,應於施用屆滿四十八小時前填寫被告繼續施用戒具報告表,經看守所長官核准後,始得繼續施用,每次不得逾二十…
- 行政看守所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 第8條 施用戒具應注意下列事項:一、應隨時觀察被告行狀,已無本法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五項但書所列情形者,應即終止。二、施用戒具應由看守所人員為之。三、應避免使用破損或不潔之戒具。四、應避免過緊或姿勢不當造成疼痛。五、應提供適當材質…
- 行政看守所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 第10條 看守所施以固定保護,得以保護性約束工具,拘束被告身體或四肢。保護性約束工具種類及規格如下:一、四肢約束帶:指以棉、布或其他合適之素材製作,用以拘束保護被告手腕或腳踝,限制其四肢活動或固定於病床之器材。二、胸部約束帶:指以…
- 行政看守所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 第11條 …以固定保護之核准、變更與終止過程,及起訖時間與原因,應記錄於被告施以固定保護紀錄表。看守所施以固定保護後,應以電話、視訊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受固定保護者之家屬或最近親屬;家屬或最近親屬有數人者,得僅通知其中一人;其不能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