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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 17 頁- 行政自來水法 第105條 自來水事業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千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三十一條規定,擅自營業者。二、違反第三十三條規定,侵害其他自來水事業之專營權者。三、違反第三十四條規定,擅自供水於其供水區域以外之地區者。四、違反第三十五條規定,擅…
- 行政自來水法 第106條 自來水事業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者。二、不依第五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聘僱人員者。三、違反第六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拒絕供水者。四、不依第八十一條之規定,申報備查者。五、違反第八十…
- 行政自來水法 第107條 違反第九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承辦自來水管承裝工程者,或自來水管承裝商經依第九十三條之三之規定,廢止其營業許可者,除由主管機關勒令停業外,處五百元以下罰鍰。自來水管承裝商經依第九十三條之二第二款之規定,處以停業處分者,並處三百…
- 行政自來水法 第108條 不具承裝自來水管技術員工之資格,受僱自來水承裝商或經依第九十三條之五第二項之規定廢止其工作證者,除禁止其從事承裝自來水管工作外,處一百元以下罰鍰。
- 行政自來水法 第110條 每日供水量在三千立方公尺以下之簡易自來水事業,得不適用第九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六條及第五十九條之規定,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另行訂定自治法規管理之。前項每日供水量在三百立方公尺以下之簡易自來水事業,得不適用第五十七…
- 行政自來水法 第110-1條 自來水事業對於代管簡易自來水事業得酌收代管期間之操作維護費用及其他一切必要之費用,其費用由自來水事業訂定,報請主管機關備查。簡易自來水事業之所有權人或管理委員會於代管期間應將其供水系統設備、廠房、水權狀等列冊無償移交自來…
- 行政自來水法 第111條 本法施行前已經營之自來水事業,與本法之規定不符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一年內依本法之規定辦理之。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自來水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2條 自來水事業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申請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劃定公布水質水量保護區時,應填具申請書,載明水源概況、保護區範圍及劃定之理由,並檢附標示地上建物及界限之地形圖為之(平地比例尺不小於五千分之一,山地比例尺不小於一…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3-1條 …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二、取水及用水均位於水質水量保護區內之簡易自來水。本法第十二條之二第六項所定非營利之家用自來水,由自來水事業認定之。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自來水事業依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作成水質、水量調查及紀錄之項目及頻率。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5條 自來水用戶依本法第五十條規定裝設用戶用水設備,其設計圖說應經自來水事業審定後始得施工;工程完竣,依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檢驗合格後,始得供水。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6條 自來水事業依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於私有土地內埋設水管或其他設備,必要時得請求當地警察或相關機關協助。自來水事業依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事先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時,應於開始施工七日前以書面為之,敘明水管或其他設備經過處所、…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6-1條 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所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規模以上之自來水事業工程,指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每日出水量五千立方公尺以上之鑿井工程。二、取水、貯水、導水達每日一百萬立方公尺以上之自來水水利工程。三、每日處理水量一萬立方公尺以上…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7條 自來水事業依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營業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一、供水區域。二、供水期間。三、供水條件。四、用戶用水類別及其定義。五、用戶用水設備之裝設及維護。六、用戶用水事項之申請程序。七、水費與其他費用之計算方…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9條 自來水事業依本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得於事先通告週知停水者,應於二十四小時前,將有關停水情形刊登新聞紙,並以電子媒體或資訊網路公告。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一項所定自用自來水設備工程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設置目的。二、水權取得。三、供水範圍。四、工程內容。五、設計圖。六、主要器材規格。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一項所定自用自來水設備工程計畫經核准登記後,申請設置自用自來水設備者開工時,應通知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派員勘查。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申請設置自用自來水設備者依本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於工程完成後,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竣工報告及竣工圖,報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查驗;經查驗不合格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通知其限期改正。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依本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經查驗合格之自用自來水設備,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查驗合格後十日內,發給自用自來水設備登記證。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自來水事業之水質、水量或器材之檢查,得委託其他機關或民間團體辦理。
- 行政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第3條 …機構、精神復健機構。九、銀行、合作社、郵局、電信公司營業所、自來水營業所、瓦斯公司營業所、行政機關、證券交易場所。十、幼兒園(含社區或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學校、補習班、訓練班。十一、車站、航空站、加油站、加氣站、加氫…
- 行政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自來水法第九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之自來水管承裝技工(以下簡稱承裝技工),指自來水管承裝商僱用裝修自來水導水、送水、配水管線及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之技術工人。
- 行政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辦法 第6條 …暫停辦理考驗之年限。第一項考驗範圍比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訂定之自來水管配管技術士丙級技能檢定規範。
- 行政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自來水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九十三條之六規定訂定之。
- 行政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自來水管承裝商(以下簡稱承裝商),指承攬裝修自來水導水、送水、配水管線及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工程業務之公司或商號。
- 行政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 第4條 …元以上,聘僱有專任技工二人以上者,得承辦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之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工程。三、丙等:資本額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聘僱有專任技工一人以上者,得承辦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之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工程。前項承裝商代表人或負責人…
- 行政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 第5條 …械工程、化學工程、電機工程、工業工程、水利工程類科考試及格或自來水管配管乙級以上技術士檢定合格或領有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合格證書施工人員類甲級,並從事自來水工程工作一年以上,具有證明文件者。(二)專科以上學校環境(衛生…
- 行政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 第19條 …分、技術員或技工之解(補)僱之備查,應通知其他地方主管機關、自來水事業機關(構)及水管工程相關同業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