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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46條 …程或其他事故損壞電信基礎設施者,應負賠償責任。第九項請求遷移線路之條件與作業程序、遷移費用之計算與分擔,及前項之損壞責任及賠償計算基準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前項辦法所定之損壞責任及賠償計算基準,不影響被害人以訴訟請求之…
  2.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48條 …公眾電信網路者於實施電信基礎設施之勘測、施工或維護時,對造成線路障礙或有造成障礙之虞之植物,得通知所有人後採取必要措施。但因天災、重大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前項之必要措施,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或方法為…
  3.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2條 …動平臺。十二、電信設備機房:指經營者設置用以控制機械、器具、線路及其他相關設備,以提供電信服務之機房。十三、網路資料中心機房:指經營者設置機櫃、電力、空調及消防等設施,出租、代管或提供用戶自行架設資通設備之機房。十四、電…
  4.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48條 …關申請核准。二、其舖設網路需與公用事業所有管線或相關設施附掛線路者,應逕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第二項建設之電路如為微波鏈路,其頻率指配及電臺架設許可等事項,依第一類電信事業微波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辦理;如為衛星鏈路,其頻率…
  5.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2條 …設施:指為建設市內、長途及國際通信所需之架空、地下或水底電信線路、電信引進線、電信用戶設備線路,及各項電信傳輸線路所需之管道、人孔、手孔、塔臺、電桿、配線架、機房及其他附屬或相關設施。七、固定通信業務市場主導者:指依第一…
  6.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12條 …纜電路出租業務者,應於申請時敘明已設置有線傳輸網路之實際佈設線路明細、既有傳輸網路分割計畫、傳輸設備及網路架構圖。前項既有傳輸網路分割計畫涉及專用電信之變更者,應依專用電信設置使用及連接公共通信系統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市內…
  7.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36條 …建設其固定通信網路之必要,須與公用事業所有管線或相關設施附掛線路者,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前項附掛線路所需費用及相關條件,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應由經營者或取得籌設同意書者與公用事業機構依公平合理原則協議之。如協議不成者…
  8.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70條 …或經營者建置第一項第二款連接通信之電信機線設備,除必要之介接線路及配合執行通訊監察所需之功能外,其與國防安全相關者,應採取實體隔離措施,並定期辦理安全檢查。申請人或經營者提供第一項第二款連接通信者,其通訊監察及資通安全管…
  9. 行政高級電信工程人員及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管理辦法 第4條 …之一:一、曾從事電信交換、電信傳輸、數據通信、電信電力或電信線路等工作滿一年以上能提出證明,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一)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自動控制工程、電力工程、控制工程、電子工程、電信工程、資訊工程、資訊…
  10. 行政高級電信工程人員及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管理辦法 第5條 …上及格,並曾從事電信交換、電信傳輸、數據通信、電信電力或電信線路等工作滿三年以上能提出證明者。十、公立或立案之國內高級工業(工商)職業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外國高級工業(工商)職業學校之電機、電子、電子自動控制、控制、電訊…
  11. 行政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 第41條 …關申請核准。二、其舖設網路需與公用事業所有管線或相關設施附掛線路者,應逕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第二項建設之電路如為微波鏈路,應申請電臺架設許可;其所需之頻率,本會得視相關技術發展及頻率資源使用情形依規定核配之。第二項建設之…
  12. 行政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4條 …資格之一:一、具電信交換、電信傳輸、數據通信、電信電力或電信線路等工作經驗滿一年以上,有證明文件,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一)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自動控制工程、電力工程、控制工程、電子工程、電信工程、電機工程、…
  13. 行政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5條 …士以上及格,並具電信交換、電信傳輸、數據通信、電信電力或電信線路等工作經驗滿三年以上,有證明文件。十、公立或立案之國內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外國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之電機、電子、電子自動控制、控制、電訊、電子通…
  14. 行政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12條 …者。(三)取得勞動部核發之丙級以上之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配電電纜裝修、變電設備裝修、用電設備檢驗職類技術士證或依法考驗合格取得證書之甲種或乙種電匠。
  15. 行政電信法 第2條 …聲音或其他性質之訊息。二、電信設備:指電信所用之機械、器具、線路及其他相關設備。三、管線基礎設施:指為建設電信網路所需之架空、地下或水底線路、電信引進線、電信用戶設備線路、及各項電信傳輸線路所需之管道、人孔、手孔、塔臺、…
  16. 行政電信法 第36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人員為線路之勘測、施工或維護,遇有道路阻礙,除設有柵欄、圍牆者外,對於田園、宅地皆得通行。但因此致損害建築物或種植物時,應由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查明確實後付與相當之補償,如有不…
  17. 行政電信法 第37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於實施線路之勘測、施工或維護時,對造成線路障礙或有造成障礙之虞之植物,得通知所有人後砍伐、修剪或移植之。但情形急迫時,不在此限。前項之砍伐、修剪或移植,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或方法為之,…
  18. 行政電信法 第45條 請求遷移線路者,應檢具理由,向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以書面提出申請,經同意後予以遷移。因修建房屋、道路、溝渠、埋設管線等工程或其他事故損壞電信設備者,應負賠償責任。第一項請求遷移線路之條件與作業程序、遷移費…
  19. 行政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第13條 …小組得要求經濟部、交通部及國防部提供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圖、標示資料及其他必要之資料圖表。
  20. 立法立法院採訪規則 第6條 …本院進行採訪時,其採訪人數、位置、設備器材及電源、影音或其他線路之架設,應遵照本院之規定。前項採訪人員及其設備器材,應注意不得阻礙人員通行;其架設之電源、影音或其他線路,應注意不得任意跨越或占用走道,並保持動線淨空,以維…
  21. 司法法庭席位布置規則 第10條 …、錄影及其他電子化設備,應加固定,設於法庭內適當位置,其附屬線路之鋪設,應力求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