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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農業研究教育及推廣合作辦法 第5條 …協助,並舉辦農業推廣人員、農業產銷班、農村青少年及農家婦女等經營管理、技術諮詢、教育訓練等推廣活動。
  2. 行政農業研究教育及推廣合作辦法 第6條 …不定期舉開農業研究教育推廣聯繫會議,並加強聯繫、協調解決農業經營及鄉村發展等相關問題。
  3. 行政農業研究教育及推廣合作辦法 第12條 農業推廣機關(構)為解決農業經營及鄉村發展等相關問題,得與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及農業相關校院聯繫合作,編製推廣教材,並於舉辦教育訓練及示範、推廣活動時,洽請相關農業試驗改良場所或農業相關校院提供必要之協助,並得安排農、漁業相…
  4. 行政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第6條 …顧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性為原則,且不得有礙農、林、漁及牧業產業經營。經主管機關規劃之農業生產區域或輔導設立之農產專業區,得規劃為農村生產區。
  5. 行政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第31-1條 …尺不得小於五百分之一。五、位置略圖。六、土地使用同意書或委託經營契約書。但土地為申請人單獨所有者,免附。七、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6.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7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內依民宿管理辦法規定核准經營民宿者,得提供農特產品零售及餐飲服務。
  7.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10條 …業區內休閒農業設施之設置,以供公共使用為限,且應符合休閒農業經營目的,無礙自然文化景觀為原則。設置第八條第一項休閒農業設施,除應符合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相關規定外,其申請基準及條件,依休閒農業設施分類別…
  8.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15條 …休閒農場之場域,應具有農林漁牧生產事實,且場域整體規劃之農業經營,應符合本條例第三條第五款規定。取得籌設同意文件之休閒農場,應於籌設期限內依核准之經營計畫書內容及相關規定興建完成,且取得各項設施合法文件後,依第三十條規定…
  9.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16條 休閒農場經營者應為自然人、農民團體、農業試驗研究機構、農業企業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前項之農業企業機構應具有最近半年以上之農業經營實績。休閒農場內有農舍者,其休閒農場經營者,應為農…
  10.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17條 …逾○‧一公頃。(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不影響休閒農場整體經營情形。不同地號土地連接長度超過八公尺者,視為毗鄰之土地。符合第一項第四款第一目、第二目及第四目規定之土地,該筆地號不計入第一項申請設置面積之計算。已核准籌設…
  11.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19條 申請籌設休閒農場,應填具籌設申請書並檢附經營計畫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前項申請面積未滿十公頃者,核發休閒農場籌設同意文件事項,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申請面積在十公頃以上,或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12.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20條 前條第一項經營計畫書應包含下列內容及文件,並製作目錄依序裝訂成冊:一、籌設申請書影本。二、經營者基本資料:自然人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法人應檢附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及法人設立登記文件。三、土地基本資料:(一)土地使用清冊。(…
  13.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21條 休閒農場之農業用地,得視經營需要及規模,設置下列休閒農業設施:一、住宿設施。二、餐飲設施。三、農產品加工(釀造)廠。四、農產品與農村文物展示(售)及教育解說中心。五、門票收費設施。六、警衛設施。七、涼亭(棚)設施。八、眺…
  14.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24條 休閒農場內各項設施之設置,均應以符合休閒農業經營目的,無礙自然文化景觀為原則,並符合下列規定:一、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至第四款休閒農業設施:(一)以集中設置為原則。(二)住宿設施為提供不特定人之住宿相關服務使用者,應依規定取…
  15.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26-1條 …二十一款休閒農業設施,在不影響休閒農業設施用途及結合休閒農場經營前提下,得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四條規定,向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設置屋頂型綠能設施。前項申請之經營計畫應敘明農業…
  16.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28條 經營計畫書所列之休閒農業設施,得於籌設期限內依需要規劃分期興建,並敘明各期施工內容及時程。
  17.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29條 …意籌設之休閒農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廢止其籌設同意文件:一、經營者申請廢止籌設。二、未持續取得土地或設施合法使用權。三、未依籌設期限完成籌設並取得休閒農場許可登記證。四、取得許可登記證前擅自以休閒農場名義經營休閒農業,有…
  18.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0條 …證效期至籌設期限屆滿為止。休閒農場申請範圍內有非自有土地者,經營者應於土地使用同意文件效期屆滿前三個月內,重新取得最新之土地使用同意文件,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轉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第一項中央主管機關核發面積未滿十公…
  19.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1條 休閒農場許可登記證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名稱。二、經營者。三、場址。四、經營項目。五、全場總面積及場域範圍地段地號。六、核准休閒農業設施項目及面積。七、核准文號。八、許可登記證編號。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事項。依第二十…
  20.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3條 …機關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其休閒農場許可登記證。休閒農場歇業,經營者應於事實發生日起一個月內,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轉送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歇業,繳交許可登記證,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其休閒農場許可登記證。休閒農場有歇業情…
  21.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4條 …形之一者,應於事前檢附變更前後對照表及相關佐證文件,提出變更經營計畫書申請:一、名稱。二、經營者。三、場址。四、經營項目。五、全場總面積、場域範圍地段地號或土地資料。六、設施項目及面積。休閒農場辦理前項變更,由直轄市、縣…
  22.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5條 …者,主管機關應敘明理由,以書面駁回之:一、申請籌設休閒農場,經營計畫書內容顯不合理,或設施與休閒農業經營之必要性顯不相當。二、場域有妨礙農田灌溉、排水功能,或妨礙道路通行。三、不符本條例或本辦法相關規定。四、有涉及違反區…
  23.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7條 …取得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變更用途或變更經營計畫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本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辦理,並通知限期改正。情節重大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報送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其許可登記證。前項所…
  24.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9條 …置休閒農場相關資訊資料庫。三、休閒農業產業發展資訊交流。四、經營有機農業或產銷履歷農產品產銷所需資源協助。五、其他輔導事項。
  25.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9-1條 …設同意文件或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範圍內國有非公用土地採委託經營方式辦理者,權利金之計收方式如下:一、屬第二十五條第一項,需擬具興辦事業計畫,辦理變更使用或核准使用之用地,依國有財產法所定計收基準計收。二、應依第二十五條…
  26.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44條 …七年五月十八日修正施行前,已取得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依核定經營計畫書內容經營休閒農場;已取得籌設同意文件且籌設尚未屆期之休閒農場,應依籌設同意文件及核定經營計畫書,辦理休閒農場之籌設及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籌設期間及展延…
  27.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44-1條 …第三十三條停業、復業、歇業、廢止許可登記證,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經營計畫書變更、第三十四條第四項變更期限展延及第三十七條第一項廢止許可登記證事項,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中央主管機關為督導直轄市、縣(市)…
  28. 行政農民退休儲金條例 第4條 農民退休儲金收支、保管業務及農民退休基金之運用、經營及管理業務之監理,應聘請政府機關代表、農民代表及專家學者,以農民退休儲金監理會(以下簡稱監理會)行之。前項監理會之監理事項、程序、人員組成、任期與遴聘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
  29. 行政農民退休儲金條例 第5條 …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辦理之。農民退休基金之運用、經營及管理等業務,由主管機關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基金運用局)辦理。
  30. 行政農民退休儲金條例 第23條 農民退休基金之運用、經營及管理,基金運用局得委託金融機構辦理;其委託運用、經營及管理規定、範圍及經費,由基金運用局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